[华东]节省国外追债费用
国外商债的追债费用主要包括诉讼费、律师费、以及时间和人力资源的耗费。节省追债费用的关键在于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仲裁协议(arbitration):在交易之前先达成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双方应把纠纷提交某一仲裁机构仲裁。仲裁较法院审理而言一般较为省时省钱。仲裁是一裁终了,相对而言法院诉讼可能需要经过两审甚至三审。美国法院鼓励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如果没有出现欺诈等情形,法院认可仲裁的效力并执行(经申请)仲裁裁决。
审前和解(Pretrial settlement):和解的好处是可以省掉诉讼或仲裁的费用并避免因美方情况恶化而不能偿债的情况;坏处是和解往往是双方妥协的结果,因此债权人往往不能将全部欠款追回。为了得到最佳的结果,债权人应该做好两方面的工作:第一,向对方提出协商解决的意图,并表示,如果对方不予答复,将诉诸法律途径。第二,在和解之前调查美方的财产状况,以决定和解的合理金额。这个调查可以通过私人调查公司进行(大约花费400-500美元),或者通过法院的证据交换程序实现(如果已经提起诉讼)。
选择合适的专业机构及付费方式:帮助公司追债的专业人员一般有两类:
一类是追债公司(debt collection agency),大多数追债公司的收费方式都是从追回的欠款中按百分比提成。
另一类是律所(law firm)。国外律所承接追债案件,一般适用小时工作费率,客户必须根据自已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机构。有的律所也可以视情况适用风险收益的付费方式。
客户也可以与专业追债机构和律所协商其他灵活的付费方式。比如说,风险收益结合小时费率,或者风险收益结合固定费率,分阶段付费,视条件付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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