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阿里巴巴原来也可以不要脸!
起因:非信报订单。因为我司与一个印度阿三就一些问题没有谈拢,所以货物完成之后一直没有发货。阿三投诉到阿里巴巴,阿里巴巴“判罚”关闭我司账号并邮件通知“停止向贵司提供任何服务”。
但是…….在利益(信报订单客户收取5%-10%的服务费)和面子面前, 阿里巴巴明显选择了前者;以下是我对他们“纠纷”部门的回复,
不是说:“停止向贵司提供任何服务“ 了吗?那么下图是什么?
自己抽自己的脸 啪、啪 的,是不是很过瘾?为了钱,是不是脸就可以不要了?
所以你们有什么资格、以你们的“标准“去评判别人的事务?不遵照你们的”标准“,就拿起关闭账号的”大棒“来恐吓?
麻烦收起那副虚伪的高傲嘴脸,给自己好好”背书“吧! 今天一个规则,明天一个规则,唯独对自己没有规则!
为了圈钱,非要把B2B整成B2C。零散客户还少的可怜,所以你们要么就是“建议”我们一年烧几十万,要么就是埋怨我们业务不会操作?
写在最后:这个地球离开谁都转,包括你们阿里粑粑!
对以上所述深有同感的朋友,拍砖的同学都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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