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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最新进口固废收货人须知
mahongyanaqsi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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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9 14:48  资料  个人空间  个人短信  加为好友  只看该作者
关于最新进口固废收货人须知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7号丨关于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的公告,其中需要关注:
 
1、原已获得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的企业,属于加工利用型的,应及时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直属海关申请换发新证;(时间待定)
2、属于贸易型的,注册登记自动失效。
3、收货人应当依照注册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进口等活动。
  收货人所进口的废物原料,仅限用于自行加工利用,不得以任何方式交付其他单位、组织或者个人。
  收货人及其关联机构不能从事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业务。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 ... /1891984/index.html


关于具体细节请联系我。





进口饲料登记证,境外食品海关准入
email:mhy@ringone.cn
18610344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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