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
位大侠,急求!!解决方案
我司向伊朗采购了一批原材料进口到中国来。做的是TT,即见提单COPY件付款。
现在提单COPY件已经拿到,也就以为着卖家已经发货。货物已经在船上了。
但是我司昨天到银行付款时,却被银行告知,供应商开出的离岸证明不符合银行规定。不能付出货款。
原因是,离岸证明上显示的卖方抬头和收款方的受益人抬头不一致。(之前我们和国外供应商签订的PI上面显示的卖方和收款方受益人的抬头也不一致)
请问这样我接下去要怎么处理?是否需要通知卖方,重新签署PI? 更改PI上面的收款方受益人的抬头和相应的收款方银行信息,和卖方保持一致?
因为货已经在船上了,所以想快点和卖方沟通解决这个问题。不然怕货到港了,正本提单拿不到,会影响清关。到时候会有滞港费用产生
有经验者也可以联系我的QQ 3137054643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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