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某收货人未及时做变更登记被B类预警
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近日在进口废物原料国内收货人注册工作中发现,天津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存在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变更手续的情况。该公司的这种行为,触发了我国关于对进口废物原料监管的B类预警,根据相关规定,天津检验检疫局对该公司实施为期90日的全数掏箱检验。
依据相关规定,国内收货人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化之日起30日内向直属检验检疫局提出变更申请。如逾期未按规定办理者将触发B类预警,对企业实施为期90日的全数掏箱检验。
京元提示:
依据《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废物原料实施A、B、C三类预警管理。其中规定,国内收货人发生“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变更手续”情形的,检验检疫机构对其进口的废物原料实施为期90日的全数检验。如若在这期间,国内收货人再次违反相关规定的,将再次触发B类预警,检验检疫机构将对该企业实施为期180天的全数掏箱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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