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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外销员学习(01-02)
李书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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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30 03:33  资料  个人空间  个人短信  加为好友  只看该作者 QQ
外销员学习(01-02)

四:判断题

所谓“仓至仓条款”就是指船公司负责将货物从装运地发货人的仓库运送到目的地收货人的仓库的运输条款( × )
(1)574页  第三十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
port to port:港到港: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交接,在起运港和目的港之间进行。
door to door :发货人和收货人的工厂和仓库之间进行集装箱货物运输的交接。
仓至仓(warehouse to warehouse:W/W clause):这是一款保险条款内的说法,跟船公司运输货物,进口商收货没有关系。也就是保险的责任起讫时,所以他是错的。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凡信用证上未注明可否转让字样,即可视为可转让信用证( × )
(1)650页  第三十七章  国际货款的收付
可转让L/C(transferable credit):信用证的受益人(第一受益人)可以要求转让银行将信用证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一个或数个受益人(第二受益人)使用的信用证。
根据《UCP 600》的规定,唯有开证行在信用证中明确注明“可转让 / transferable”,信用证方可转让。所以据此点看出本题错误。
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让一次。也就是说最多出现第二受益人不可能出现第三个。
在信用证规定允许分批装运的情况下,在总和不超过信用证金额的情况下,可以分别按若干部分办理转让,该项转让的总和,将别视为只构成信用证的一次转让。
转让的信用证在转让的时候,信用证的金额,商品单价,到期日,交单日及最迟装运日均可以减少或缩短。信用证转让后,第一受益人有权以自身fp(和汇票)替换第二受益人的fp(和汇票)。
说白了,这类似于对背信用证(back to back credit):均为中间商玩的把戏。不能肯定开证人就是最终用户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可转让信用证中,第一受益人是中间商,第二受益人是实际生产者。所以,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第二受益人的fp(和汇票)中的金额没有第一受益人手中的fp(和汇票)的金额大的原因了。
信用证转让并不等于买卖合同的转让,如第二受益人(实际的供货商,因为一般开立可转让信用证的,其第一受益人多是中间商,而转让给二手的第二受益人多是实际的供货商)不能按时交货或单据存在问题,第一受益人(即原出口人)仍要负买卖合同上的卖方责任。



--------------------------------  2014.03.12 晚  第一次答题  -----------------------------





逾期送达要约人的承诺,只要要约人默认,合同即成立( × )
(1)683页  第三十九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商定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交易磋商的形式有口头和书面磋商两种。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成立合同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法定步骤。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询盘(inquiry):买方或卖方拟购买或销售某项商品而向对方询问有关交易条件的行为。
询盘属于发盘的邀请,对发出询盘的一方及被询盘的一方均无法律上的约束力。
发盘(offer):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指买方或卖方(发盘人----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offeree)提出买卖某项商品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交易条件同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行为。
发盘既可以由卖方作出,也可以由买方作出
构成发盘的条件:①向一个或多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人:可以是只某个具体的自然人,如:某某先生/女士,也可以是某个法人:如某某公司),这一点也是区别于在各种媒体上所作的普通商业广告以及向广大公众散发的商品价目单等行为。②内容时分确定(至少应包含三个基本要素:标明货物的名称,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数量或规定数量的方法,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③表明发盘人在发盘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旨意。一项发盘必须清楚地表明发盘人愿意同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意旨,即订约意旨。但是,如果发盘人在订约建议中加注了一些保留或限制性条件,如“以发盘人最后确认为准”等,这就表明,即便对方表示接受,提出建议的一方也不承受约束。这样的订约建议就不是发盘,而只能视为邀请对方发盘。
发盘的有效期:明确规定发盘有效期的发盘,从发盘被送达至受盘人时开始生效,到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为止。对于口头发盘时,除非发盘人另有声明,受盘人应当场表示接受方为有效。发盘有效期的规定书写:限5月6日复到有效(offer subject to reply to here May 6th )或者(offer subject to reply May 6th),如果是规定需要在某一段时间则可书写为:offer subject to reply within * * * days。
还盘(counter (n.柜台,对立面,计数器,adj.相反的,vt.反击,还击,反向移动,对着干,回答,驳斥,adv.反方向地)offer):在法律上称为反要约。还盘是受盘人对要约的拒绝,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身份提出的新的发盘。因此,一项发盘经受盘人的还盘后立即失去效力。
接受(acceptance):法律上称为承诺。受盘人作出一项接受后,该项接受一旦生效,交易即告成立,合同即告订立。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必须具备:①接受必须由指定的受盘人作出。如系第三方作出的接受,则不能视为有效的接受,只能作为一项新的发盘。②接受必须表示出来:具体的表示方式有“作出声明(statement)即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发盘人表示,作出行为(conduct:vt.实施,执行,引导,控制,组织安排,n.举止,行为,管理方式,实施方式),如安排发货,安排打款。我国政府在批准加入《公约》时对书面以外形式订立合同的规定做了声明保留,因此,在我国进出口贸易中,应以书面形式表示接受。”③接受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的内容一致。必须是无条件的,全部同意。如果是对非实质性内容作出变更也可视为有效。如添加对装运单据的份数等单据份数的要求。④接受必须在发盘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公约》和我国《合同法》对接受生效采取“到达生效”原则。
逾期接受(late acceptance):或称迟到的接受:接受通知过了发盘规定的有效期,或发盘未规定有效期而超过合理时间才送达发盘人。逾期接受具有效力的情况是:发盘人毫不迟疑的用口头或书面方式,通知受盘人,确认该项逾期接受有效,合同仍可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时订立。
接受的撤回(withdrawal):接受一旦送达发盘人既不能撤销,因为,接受送达受盘人,接受即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就不能撤销接受或修改其内容,否则就是撤销或修改合同。但,如果撤回通知先于接受通知或同时于接受通知送达发盘人,接受可以撤回。
发盘的终止:termination of offer:termination:n.终止,结束,结局。
撤回:withdrawal:n.移开,撤回,撤退:the withdrawal of competitors from this market.
撤销:revocation:n.废止,撤回。Licensor certificate revocation policy:许可证吊销政策。
针对“late acceptance”中的要约人的“默认”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的表示,据此判断此题错误。



我出口某大宗商品,如按CIF班轮条件(LINER TERMS)成交时,我方必须用班轮装运货物( × )
CIF liner terms:是CIF的变形。一种贸易术语的用途是方便,清晰的规定买卖双方的义务和风险的划分。例如CIF:规定的是出口方的价格组成(coast,insurance and freight),买卖方义务,风险划分。
CIF LINER TERMS:可分为两块来理解:采用CIF术语交货,在装卸货物费用上采取LINER TERMS(也就是班轮运输的“四定一负责”的特点)。
Liner terms:四定一负责:四定:航线,船期,港口,运费率一定;一负责:负责装卸货物。
综上可以看出来CIF LINER TERMS:的意思是CIF成交的情况下由班轮运输公司负责装卸货物,即:买方不负责目的港的卸货费。故此题错误。
补充:CIF:费用和风险的划分不是在相同时间。CIF (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目的地制定港口交货:风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费用:到指定目的港的全程费用。CIF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出口玻璃器皿,因其在运输过程中容易破损,所以在投保一切险的基础上,还应加投破损破碎险( × )
(1)596页    第三十五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我国的货物运输险别,按照能否单独投保,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
我国海洋运输保险的基本险别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
平安险: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运输工具受损而造成了货物的受损的险别。
一切险:除包括平安险,水渍险的所有险别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一般外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如附加险中的一般附加险内的所以险别:破损,破碎险等11种险别)。也就是说:11种附加险别,只有在投保平安险,水渍险的基础上才会去加投一个或多个附加险;因为,一切险,已然包含了11种一般附加险,而无需再投。
基本险的责任起讫:仓至仓条款。
也就是说基本险是不可以单独投保的,而附加险是可以单独投保的,可以在投保基本险的基础上加投部分附加险。
如果说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绝大部分说的是船舶本身以外的一般外来风险(自然灾害如台风,海啸,搁浅等天灾)的话,那么附加险则更多的是就货物因船舶本身而造成的:装卸货,提货,货物本身质量等毛病而造成的损失。如:货物串味儿了,货物因为船体颠簸而破损了等。
至于特殊附加险:多半是战争,罢工等。
值得注意的是:特殊附加险需要在投保了基本险(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的基础上再行加投一个或多个险别。这也是区分一般附加险的一个特点。
由一切险中包含了11中一般附加险来看本题,显然是错误的。
保险金额(amount insured):保险公司可赔偿的最高金额,习惯上按照fp金额加10%预期利润和业务费用。(如果一切顺利不需要保险公司赔偿则保险公司可以按照10个百分点作为基数赚取利润,如果需要赔偿则需要按照10个百分点作为基数来赔偿,这也就是为什么10个百分点成为了行规的一个原因。而这10个百分点就是“投保加成率”。)
保险费的计算:保险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率      
     保险金额 = CIF 价格(CIF价格条款下) * (1 + 投保加成率) 此处使用CIF价格是因为fp上的价格为CIF价格不是FOB价格也不是其余价格,充分注意其是按照fp金额(尤其注意我国很多做FOB的出口企业,他们开具的fp金额是FOB情况下的金额,千万不要死死地以为就一定是CIF)。  

         

--------------------------------  2014.03.13 晚  第一次答题  -----------------------------





勤劳是一种对自己的付出,坚信付出与回报的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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