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限的两种说法
【求助】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限的两种说法
大家好,本人今年报名报关员**,在做题时发现关于特定减免税货物监管期限好像有两种不同的说法,不知道该怎么取舍或者他们适用的情况是否不同,麻烦知道的前辈解释下,谢谢!
这两种说法是:
1、报关员**教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管理办法》的表述:
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8年;
(二)机动车辆:6年;
(三)其他货物:5年。
监管年限自货物进口放行之日起计算。
2、一些试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还有部分海关网站上的说法:
下列享受税收优惠的进口货物监管年限为:
(一)船舶、飞机及建筑材料(包括钢材、木材、胶合板、人造板、玻璃等等) 八年
(二)机动车辆和家用电器 六年
(三)机器设备和其他设备、材料等 五年
以上两种说法都有明确的来源,似乎都对,到底怎么取舍呢?**出现关于建筑材料方面的监管期限,该如何作答呢?
麻烦前辈们解释帮忙,非常感谢!
麻烦帮我看看这两道题该如何解答,根据两种不同的表述,得到的答案是不一样的。
1.享受特定减免税优 惠进口的钢材,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未经海关批准不得擅自出售、转让、移作他用按照现行规定,海关对其的监管年限为:( )
A.8年 B.6年 C.5年 D.3年
2、特定减免税货物在我国海关监管中实行年限监管制度,特定减免税进口的胶合板的海关监管年限是( )。
A、10年 B、8年 C、6年 D、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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