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2 14:06
vip
2007/12/22 开设新栏目“离岸公司”,以及全论坛管控离岸业务广告贴
鉴于离岸公司业务广告在论坛愈演愈烈,并考虑到外贸人群对此业务的需要,特别开设了新栏目“离岸公司”,从原先设立可以在“外贸政策”栏目单独拉出来。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forum-113-1.html[/url]
注册离岸公司,离岸银行账户,离岸业务相关交流
栏目单独设立后,禁止在该专区以外发布离岸业务广告贴
下列情况的针对性处理:
1。 会员有对离岸业务在非“离岸公司”的其他栏目提问,离岸公司人员可以针对性答复,禁止长篇大论拷贝式答复,禁止提供联系方式;斑竹会在适当时候转移所有离岸相关贴到专区,并不断引导会员在专区提问。
2。禁止会员发布重复离岸业务以介绍为幌子的广告贴
3。禁止竞争性争执,一旦发现,直接封ID
4。专区设立后,离岸公司业务员如果在非专区发布广告,回复发布广告,将采取警告1次的提醒方式,再次发现,直接封ID,屡教不改者,封IP,封同一来源所有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