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香港公司管理,免税申请,利润使用,08年度新政策(最真实介绍,经得起税局核实)


2008-4-6 07:13 danielmll
the type of the UK company


New companies

1. Is there more than one type of company?

There are four main types of company: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 members' liability is limited to the amount unpaid on shares they hold. This includes those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 (CICs) which are private companies limited by shares.
Private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 members' liability is limited to the amount they have agreed to contribute to the company's assets if it is wound up. This includes all RTM (Right to Manage) companies-, commonhold associations and those community interest companies which are companies limited by guarantee.
Private unlimited company - there is no limit to the members' liability.
Public limited company (PLC) - the company's shares may be offered for sale to the general public and members' liability is limited to the amount unpaid on shares held by them. This also includes community interest public limited companies. (that is, CICs which are PLCs). More about PLCs can be found in chapter 2.

2008-4-6 07:16 danielmll
SOHU朋友关心——离岸帐户相关融资业务
答:打包贷款和出口押汇都是出口地银行给予出口商资金融通的方式。但两者有以下区别:
①打包贷款是银行只凭出口商提交的国外客户开来的信用证作为要求预支金额的凭证,而出口押汇则是银行以出口商提出交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作为垫款的依据。
②打包贷款的行为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前,是出口商因购货、包装、装运的需要而要求银行给予资金融通,由于银行仅以出口商标提供的信用证为凭,无法控制出口商的出货行为,如果提供贷款后,出口商不出货,信用证无法兑现,银行存在很大的风险;而出口押汇的行为发生在货物装运之后,是出口商为了资金周转,在交货后押汇而提前取得资金,银行以出口商提出交的代表货物所有权的货运单据作为抵押,银行风险相对较小。
③在打包货款业务中,银行通常只付给信用证金额的一部分;而在出口押汇业务中,银行通常在买单时付足全部金额。
④办理打包贷款业务时,出口商人需要提交信用证后,订立一份合同即可办理;办理出口押汇业务时,出口商需要填写总质权书和申请书,有时还需要提出保人出面担保,填具担保书。
    因为银行目前暂无该项业务成文的标准,多基于客户本身的情况来决定,汇丰银行的门槛是年营业额在500万美金以上,且融资金额每笔小于50万美金。对于新成立的公司,无法了解其相关的营利情况,所以一般要求客户提供100%的保金。如果是已经成立二-三年的境外公司,需要了解该公司的生意情况(例如做什么贸易,出口哪些产品、出口到哪些国家、接受什么银行的信用证等)、提供相关的公司财务信息(香港公司一般需要通过提供会计师的核数师报告,反映您的营利情况来了解您的偿还能力),不同的情况对于贷款的额度也有所不同。

2008-4-6 07:18 danielmll
關於BR450,香港制度是還要經立法會批准。現收到的商業登記證都是450,但證上註明如立法會不批,就會追回差額。但這些民生的優惠,一般立法議員都會通過,否則下次很難有市民再投票給他們。

2008-4-6 16:21 友孚咨询
OBU帐户与离岸帐户的区别(转载)


之前有些台湾的朋友问到OBU帐户与离岸帐户的区别,有段不错的文章给大家分享下,对于两者区别会有所了解:

OBU帐户
1.OBU的定义:OBU (OFFSHORE BANKING UNIT) 为国际金融业务分行之简称。一般俗称境外金融中心。 台湾的银行提供此金融业务是为了要吸引国际金融性机构、外国企业与外国自然人来台参与国内投资,通常政府会提供租税优惠措施,配合台湾政府当初「亚太营运中心」政策构想,以达到吸收外资、促进国际金融化及产业蓬勃发展之目的。

2.OBU适用的开户资格:
1. 自然人 : 持有外国护照,且在台湾境内无住所之个人
2. 法 人:
(1)台湾本地法人: 台湾企业之海外分支机构
(2)境外法人,如: A.外国企业(不包括在台之分支机构) B.外国政府及金融机构。

从OBU的定义就可以看出,OBU帐户与离岸帐户的不同在于,离岸帐户是只有海外公司才可以开立的,即公司帐户,在大陆可以直接办理。而OBU帐户对于企业或个人均可以开立,但是只能在台湾地区办理,大陆现在不行。

2008-4-6 16:21 danielmll
其实注册香港公司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只是如何管理一间香港公司是对这个公司能不能把所赚取的利润合法使用的关键所在,0申报的危险性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重复,如果大家只是希望利润的控制,转帐的方便,其实在操作上不应该选择香港公司(英国,新西兰,美国政府都是允许离岸公司存在的),离岸公司的管理和操作都是根据政府法律来的,大家应该选择那些适合自己的地方来注册,这样操作起来也得心应手!

2008-4-6 16:40 danielmll
香港公司报税之业务不活跃报告(零申报)
此为最简单的税务安排,简单来说一家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运作,即没有利用香港公司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没有运作自然不会有利润,所以当然无需交税。
具备条件:1、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的物业;2、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这种情况常见于国内公司利用进行单纯的品牌宣传、推广)

2008-4-6 17:07 danielmll
• 什么是离岸公司?

近年来,在国外已风行了二十多年的离岸公司渐渐被国内从事国际贸易及投资、引资人士认识,大有相见恨晚之意。



何谓“离岸公司”?凡是在原居住地以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一般可统称为海外离岸公司。非当地居民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纽埃岛、塞舌尔群岛、巴哈马群岛、马拿马及开曼等这些岛国或地区注册的公司,都属于这一类别。


以上这些国家和地区有许多曾是英国的殖民地,在很大基础上保留了英国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当地政府又以法律手段制订并培育出一些特别宽松的经济区域,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国际贸易业务公司,对这类公司没有任何税收,只收取少量的年度管理费,同时,所有的国际大银行都承认这类公司,为其设立银行帐号及财务运作提供方便。通常情况下,这类地区和国家与世界发达国家有很好的贸易关系。

    无论在上述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注册的海外离岸公司,均具有高度的保密性,减轻税务负担,无外汇管制三大特点,因而吸引很多商家与投资者选择海外离岸公司的发展模式。

• 为什么要成立海外离岸公司

1.发展跨国业务,提升企业形象
   当今世界经济日益一体化,商业越来越呈现跨国界的发展趋势,企业也经常用跨国经营来增强企业实力,扩大企业经营区域。而注册成立海外离岸公司是企业走向世界,开展跨国业务,提升企业国际形象的捷径。成立跨国公司和集团公司,不仅可更好地提高形象及带来更好的经济效益。并在某些合同签署时,项目谈判往往需要海外公司的配合及参与,对提高您企业的信誉并顺利到达谈判目的,是不可缺少的因素。原来本土的公司,在国内的发展受到种种限制,到海外注册,可以方便资本重组和分离,如去粗取精、好坏分离等,提高资信,也方便曲线上市,如英美系国家之间的互相认可上市资格等,如您在百幕大注册了公司,就方便了进入香港股市。
2.方便国际贸易,避开关税壁垒

         一个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需要申请配额及一系列的相关手续,这中间需要多花费一到两倍的成本。而如果该企业拥有一个海外离岸公司,由企业向离岸公司出口产品,再由离岸公司向美国出口,就可以绕开关税壁垒获得免税待遇,并成功绕开出口配额限制。
        在与自己的来源国没有双边税收合约的国家或司法区non double tax treaty注册公司时,则避免了来源国的高税,而注册地则没有或者很低税,如不少这样的地方根本没有公司税,没有增值税(营业额税)。
       对于境外投资者个人来说,无论是在双边税收合约缔约国还是在非缔约国的个人收入因为只要提供的是“境外常驻者”身份,或有的国家不论境内境外人,都没有收入所得税。
      中间国家经营,利用来源国的特殊税务制度,即使公司仍注册在来源国,但实际经营却实现在境外国家和地区,却可能获得两边不纳税。这时的关键在于您的来源国是哪里。
拥有以上优势的国家和地区,大多数是西方阵营国家,欧美大国或欧美属系国家地区,长期政治稳定,政治中立如世外桃源,有些国家和地区从未经历过世界大战或大大小小的战乱;司法制度和社会文化,以及金融经济服务体系现代化传统兼具,欧美大国的银行、保险公司等专门等候在那里为您服务。

3.避开外汇管理、方便引资、加强海外融资能力

众所周之,由于外汇制度、赴海外上市制度非常严格,同时还存在许多人为因素,这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国际融资。与其等待旷日持久的资格审查和批准,不如注册一家海外离岸公司,以该公司的名义进行海外融资及上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由于海外离岸公司的资金转移不受任何限制,公司在资金使用上也很方便。通过海外公司,可直接在当地申请有关商业或项目贷款;或直接或间接境外上市,达到为企业融资的目的;或国内母公司在海外融资时,海外公司将会起不可估量的作用。

4.注册程序便捷、开放,成本低廉

离岸公司的注册程序非常简单,可办专业的注册代理机构代为完成,无须注册人亲临注册地,而且注册后不须将资金打到国外公司,每年亦不须验资。这些都是象中国大陆这样的国家所远不能比的。有些国家,可以只是注册而已,可以空转,可以没有实际办公室,这对于那些只想取其形式之利,又可以减少开支的人再好不过了。这种空转的公司每年的花费一般只是向当局汇报一下的手续费。

5.合法避税,降低财务、税务负担

      有离岸法区均不同程度地规定了离岸公司所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利润免交当地税或以极低的税率(如1%)交纳。有的甚至免交遗产税。可利用海外公司妥善安排税务,合理合法避税。所有海外公司都有减或免税的政策,每年为您节省可观的税务负担。如果注册公司所在国与自己原来公司的来源国之间签有双边税收合约double tax treaty,则有机会使境外的赢利推延或减少预付税。

6.简便的公司管理

离岸公司无须每年召开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即使召开,其地点也可任意选择,管理程式简单,即可轻装上阵,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公司经营管理中。

7.公司注册资料及文件高度保密

在海外某些国家注册公司,不一定必须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外国人也可以去注册公司。为了吸引外国企业来注册,不少大洋岛国规定,在当地注册公司的股本构成、董事名单甚至公司营业情况,都可以保密,这使得公司状况得到高度保密,如果公司在经营期间出现与投资者的法律纠纷,往往可以逃避某些责任。海外离岸公司的股东身份、董事名册、股权比例、收益状况等资料高度保密并受法律保护,公众人士不能查阅,只有合法取得对离岸公司进口监管资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可以查阅公司的背景资料,同时,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对外任意泄露有关材料。

8.无营业范围和地区范围的限制

除了个别限制性行业,比如银行、保险、军事等,海外离岸公司的经营范围几乎没有限制。除注册地区外,公司可在世界任何国家地区开展业务及经营。

9.对投资人、股东、董事没有限制
        对股东和董事的国籍、年龄、资产等均没有限制,大多“离岸”区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职

10.企业向海外扩展、反向投资
    将自身发展与国际市场接轨,或参与国际竞争并寻求企业进一步发展;中国加入世贸,也成为个人和企业在海外发展创造了条件。成立海外公司也可以在大陆投资,成为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享受外资的待遇及产销等经营上的优势。
    以海外公司名义进入像中国这样的市场,还有保护自身利益的特殊功能,外资公司在中国的注册和投资股份,在进入和退出、转股等方面都有较为宽松的待遇,这对于需要获利后安全退出的人是很有意义的曲线防御经营。对于政治不稳或人治多于法制的国家尤需要如此。

11.拥有国际品牌、提高企业效益

    根据公司产品特性,选择海外公司注册地,如:高科技产业、仪器、设备、保健食品、化妆品、成衣等知名厂商多为美国公司,若在美国高立一家公司后,在以美国公司之名义授权给大陆/香港/东南亚等地生产。不仅提高了产品形象,同时提高销售附加值。
12.方便外汇结算及信用证押汇
    不仅可以在境外开立帐号,也可以在国外的外资银行开立离岸帐号:储蓄户、支票户、信用证户、电话银行户等结算、汇兑、提现等自由。

13.移民及签证便利
         作为海外公司的股东(股权,物业,资产)为您提供法律上的证明。海外公司的法人代表,可以方便来往于国际各国,因为这些海外注册地一般都是英美法德系属的国家,持有它们的签证,去大国商旅顺理成章。

14.用离岸公司注册商标及持有版权,保护无价资产

2008-4-6 17:13 danielmll
關於BR450,香港制度是還要經立法會批准。現收到的商業登記證都是450,但證上註明如立法會不批,就會追回差額。但這些民生的優惠,一般立法議員都會通過,否則下次很難有市民再投票給他們.

PS,该优惠只是于08-09年度,下年将恢复至HKD2450,请把握时机!

2008-4-6 19:18 danielmll
HK公司成立后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年都要作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一间HK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受两个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

(一)公司注册处

1、递交周年申报表
    周年申报表是将你之前一年公司的所有变动作为从新记录,更新成为一个最全面正确的资料,作为公众的查册。满周年时需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同时要缴交HKD105的登记费。
逾期递交的罚款:如过周年后延误42天到3个月罚款HKD870;
                       延误3个月到6个月罚款HKD1740;
                       延误6个月到9个月罚款HKD2610;
                       延误超过9个月罚款HKD3480;
                       以此类推,最高罚款可达HKD50,000,每天最高罚款可达HKD700,其责任归咎于董事.

(二)税务局

1、更换商业登记证(BR)
     商业登记证是香港税务局发出给企业经营者的一种合法经营文件,有效期一年。税务局在每个公司满周年前1个月左右向企业发出商业登记证更换通知书,企业在收到之后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新的登记证,并缴交商业登记费HKD2600.
逾期递交的罚款: 超过周年时间一个月后每个月罚款HKD300

2、递交公司雇员工资申报表
     香港对于各人有薪俸税,税务局每年四月份会下发雇员工资申报表给到每个企业,需要公司申报雇佣的员工薪水多少,作为税务局收取薪俸税的一个依据。如果香港公司是作离岸操作没有雇佣员工那么作没有雇员的申报HKD200.

3、报税
     新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税表需要公司作第一次报税,以后1年1次。

2008-4-6 19:19 danielmll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2008-4-6 19:22 danielmll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若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2008-4-6 19:25 danielmll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2008-4-6 19:28 danielmll
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

2008-4-6 19:29 danielmll
核数师报告的作用


题记:目前很多客户对于做核数师报告的原因以及用途并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核数师报告就是类似于内地的财务报告,没什么其他的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份好的核数师报告的作用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核数师报告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我公司多年来处理这方面问题得到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做一个概括。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常见的用途就是作为基本文件递交给税务局,以此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盈利等;其二,核数师报告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时递交给政府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三、核数师报告可以递交给股东,让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四、核数师报告也可以是作为向银行借贷、融资的用途。

2008-4-6 19:31 danielmll
瞒税是一项刑事罪行
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真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递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 $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递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 3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实时入狱。

2008-4-6 19:34 danielmll
几种结汇方法详解

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会非常关心离岸帐户中的资金如何使用的问题,主要就集中在两个问题上:1.提现 2.结汇 ,那么现在就对这两个问题解释一下

1.提现
这个是很多SOHO比较关心的,主要就是为了能够把这笔钱拿回自己的帐户中,放在海外帐户中总是有些不放心,但实际上,对于离岸帐户来说是不可以提现的,但是转帐,T/T,L/C等动作都是可以完成的,所以,如果是为了提现后拿到自己的帐户中来使用的,建议可以通过转帐的方法来实现,一来不用担心当日取现额度的问题,二来也可将利润放在自己的帐户中来使用。当然,转帐转到个人的外币帐户中的。

2.结汇
结汇对于公司来说也许问题不是很大,可能打款回国内的公司啊,或者是委托其它的外贸公司结汇啊,等等,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但是对于SOHO来说,通过国内自己的公司不大现实,而通过外贸公司结汇也会因为信任的问题,中间转款的时间问题等等而不希望将大笔的款项通过外贸公司结汇,那么这样的话,似乎只有通过5万美金结汇这一条路可走了,毕竟这是国家今天新出台的政策,但是SOHO希望将这笔资金结汇通常是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个人使用,二是为了支付国内工厂的货款,那么现在就将这两种情况分开来分析:
1)用于个人使用:用于个人的话,通常是建议在亲戚朋友的名下多开几个外币帐户,然后通过5万美金的结汇,一般来说,个人的支出还是OK的.

2)用于支付货款: 用于货款的话,通常数额都是比较大的,那么通过5万美金结汇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现在,很多的朋友都是通过以下的方法来处理:
a.直接从离岸帐户支付货款给到工厂,当然是外币,一般来说是比较坚挺的币种,比如说是港币,欧元等等,那么结汇的问题就由工厂来解决。
b.如果一些工厂是希望不付给企业帐户,那么可支付到工厂的老板的个人外币帐户。
c.在香港开出一个帐户来,然后通过香港当地的财务公司来解决,财务公司在国内是违法的,但是在香港却是合法的。(财务公司会收取手续费)
d.在国内成立办事处,以办事处支出结汇,则没有5万美金结汇的限制。(这个适用于希望在国内设立办公室联络客户的SOHO,但是运营成本会增高)
                       
总的来说,离岸帐户不是万能的,在岸帐户也不是事事都能解决的,毕竟每个国家的金融体制不同,每个银行的操作不同,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如果各位还有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问到银行,当然需要联系方式的可以向我索取,毕竟找到最适合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

2008-4-6 19:40 danielmll
香港公司报税中日期的选择,单据的保留


香港公司报税中日期的选择,单据的保留
    一直再说香港公司的AUDIT的管理,那到底在报税的时候应该准备一些什么资料,以及如何选择自己公司的埋数日期,在这里我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埋数日期的选择
第一次报税的香港公司,政府允许的最长的会计年度为18个月。假设贵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埋数年度:2007/10/18—2009/3/31,跟随政府的财政年度(一共两个埋税年度,即每年的12/31-次年1/1和3/31-次年4/1)。这样您今后每年的税务申报都会比较方便。一旦选定了埋数年度,以后您都要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税务申报。
     二、单据的准备
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
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
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
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
(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
5、银行月结单
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2008-4-6 19:41 danielmll
除了简单的注册和作帐以外,我们同样可以帮你申请海外利得来达到政府的利得税豁免,并且针对政府可能提出的税务反对进行相应的抗辩和回信,在这方面,我们是非常有经验,达到豁免的客户也是非常多,这样你公司即体现出公司的营运及盈利能力,而实际上也不需要交税,对于你公司将来的发展,尤其是以后银行的授信额度上都是非常有利的,所以,报税请不要马虎对待,该AUDIT REPORT不仅仅是针对税务局的,要多从长远出发考虑,有些客户开始都处理做所谓的零申报,后来业务上真的需要银行提供服务了,DORMANT在银行是什么都行不同的,需要体现公司的财务能力,再要我帮补出前几年的AUDIT,所以这里我也告诉大家,顺便还要考虑到以后的政策方向,希望各位可以考虑更加全面.

更多相关税务条理及香港公司管理请参看我的帖子: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866549-1-1.html

相信应该可以帮到各位!

2008-4-6 19:43 danielmll
离岸公司选择需要考虑的因素

如果只是用于资金的操作,佣金收入用途为主,而非实际贸易操作,一般我不建议客户使用香港公司,相对于英国公司,新西兰和IBC,香港公司是政府管理最严谨的.所以请各位在考虑注册前咨询意见,并非每个客户都是适用香港公司,虽然在银行帐户上,操作是没有区别的,但是政府要求的管理是不同的.

2008-4-6 19:44 danielmll
问:香港公司名称选择上与内地有什么不同?
答:香港公司起名较自由,一些在国内比较难注册的公司在香港都可以得到注册,只要不重复就可以。不论注册资金大小,香港政府允许公司名称含有国际、 集团、控股、实业、投资、学院、协会、中心、基金会、研究所等字眼;公司名称前面还可以加上自己喜欢的地名,如:法国、美国、意大利、日本、香港、上海等,也可以用自己的姓名和家乡名称冠在公司名上,完全体现个性化。

2008-4-6 19:46 danielmll
特别提醒

香港帐号或者是离岸帐户在申请海外利得时不是最主要的因素,不是以很多中介所说的,在香港开户就交税,在大陆离岸帐户就0申报,不交税,完全是大谬论.

2008-4-6 19:52 danielmll
友孚业务范围


经常有朋友咨询有关我司的主营业务,这边就给大家做个详细介绍:        
一、注册香港、英国、新西兰、美国、BVI公司及其它各国有限公司
二、注册世界各国家商标、欧盟商标、马德里商标
三、其它业务
1、申请海外专利、书刊号、ISSN\ISBN、中西药注册;
2、有限公司报税、清盘,海外融资,创业板主板上市;
3、协助国内客户办理回国投资外经委必须法律文件“中国公证人”文件,由中国司法部驻当地办事处出据!
四、新西兰公司海外融资上市(2007年下半年新业务)
五、利用离岸账户利润操作海外股票(包括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国证券)

2008-4-6 19:54 danielmll
英国公司常见问题

英国公司,一年延续之后,是否有一个延续证书或者架构证书呢?
如果你想需要查一下英国公司交了年费没有或者存不存在,其实很简单,你可以直接上英国公司的网站就知道了的。第二,你记住英国是相当开明的公司来的。做每一程序都有一个系统,如果你想问这间公司情况也是可以在网上了解得到的。不过简单来讲,如果简单快捷,直接叫我们来帮你忙都可以的。提醒你就是英国和我们的香港的时差是有八个小时的。通常我们香港在五点到六点左右就做这个查的程序,到时就可以马上回答你的。

英国公司更换名字,CI上是否回有两个名字?
历史是不能改变的。你公司的名称无论转换多少次,都能够将你由第一个甚至到第十个新的名称可以跟随确实无误的。而CI通常只会是跟你之前的名称,但是你要把所有更换名称之后的CI都要保存,才可以知道整个历史的。

公司的印章形形色色,种类多多,是否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呢?还是只有方形签字表,并且注明有“FOR AND ON BEHALF OF”,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你喜欢怎样设计印章都可以的。而法律上,最高权利的印章就是钢印。第二任何印章一定要有的字眼就是“FOR AND ON BEHALF OF”的。才合法代表一间公司的。一般最好用我们的方印的。

2008-4-6 20:48 友孚咨询
成立一个英国公司的条件和香港基本相同,但英国可以直接免税,而香港是需要去申请

2008-4-6 21:31 友孚咨询
报税日期已过如何处理


    香港公司的埋数报税周期有两个:4月1日----次年3月31日;1月1日----次年12月31日.
    3月31日和12月31日叫作埋数截止日期.            

    一般情况第一次收到税务局税表之后政府会给你3个月时间让你去完成核数师报告,以后是给你1个月时间,但是要作好一份核数师报告,1个月时间往往是不够的.这样的话就需要你向税务局申请延期.埋数到3月31日的可以延期到11月15日,埋数到12月31日的可以延期到8月15日. 虽然报税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实际过程中有些客人准备单据还是会比较慢一些,会碰到延期了还是没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
     
    上周就是延期到8月15日的最后日期,但是还是碰到一个客人由于整理下应收未收的单据而过期.象这种特殊情况下可以额外再向税务局申请一次延期到8月31日,但是这次申请税务局不是一定批准,要看你公司收到税表的时间而定了.虽然这个延期的时间不长只有半个月,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过期往往只是晚了几天,所以如果能申请到这次延期对于避免罚款还是很有帮助的.  
   
    申请延期是个方法不过只能治标不治本,要想核数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时候也需要计算收到税表的时间,作个提前的准备,有些香港公司收到税表时间比较尴尬的,可以在收到税表之前就安排准备单据,这样等税表下来直接处理后续会计审计就快很多。

2008-4-6 22:20 danielmll
不适宜用香港公司的客人

很多客户都是看着别人或者自己外贸圈的朋友注册香港而注册,其实是不对的,拿香港来说说虽然有海外利得,不需要纳税的原则,但是其政府管理是最为严谨的,任何地方的政府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增加财政收入的,所以,单纯的用香港公司做利润转移(过帐),并非是实际的贸易背景,申请海外利得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政府针对你的申请提出反对问到你更详细的细节及需要提供证据的时候,缺乏实际操作,你是很难拿出相对应的证据的,而且,报税时都要整理好整年的贸易单据(发票),所以并非是人人适用香港公司,如果是单纯的资金上面的操作,收入支出以佣金为主的我一般是不会建议客户采用香港公司的

2008-4-6 22:49 danielmll
关于BVI公司


很多香港的银行都已经不能开BVI的账户了,即使可以开设也要提供INCUNBENCY和会计师的确认信,其IBC国际公司法也更改过多次,而且BVI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股东身份保密的优势,所有股东资料交到BVI当地政府,所以对于很多朋友一直问BVI的情况,不是不能办理,想注册我这边也可以帮到大家,但是从发展角度,已经不适合了.当然这边能用文字介绍的实在不会很详细,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电话我,相信可以给到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8-4-6 22:49 danielmll
申请海外利得的条件:

香港的来源地征税是要有原则的,而且是要通过申请的,贸易的来源地是否来源于香港,一句话,即只 有 源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才 须 在 香 港 课 税 , 而 源 自 其 他 地 方 的 利 润 则 不 须 在 香 港 缴 纳 利 得 税 。 这 项 原 则 本 身 非 常 清 晰 明 确 , 但 在 实 际 应 用 上 , 有 时 可 能 会 引 起 争 议.
因为整个判定是根据业务的整体来看,以全 部 事 实来  研究,分析的,不是单看一个要素,这里提供的只有一个一般原则参考,具体行业如地产,股票等则适用属地原则不在范围内:

一 般 原 则
1)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2)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地 方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3)如 购 买 合 约 或 售 卖 合 约 其 中 一 项 在 香 港 订 立 , 则 初 步 的 假 设 是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但 必 须 考 虑 全 部 事 实 , 以 确 定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
4)如 销 售 的 对 象 是 香 港 顾 客 , 有 关 的 售 卖 合 约 通 常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5)如 有 关 人 士 不 须 离 开 香 港 , 而 是 在 香 港 透 过 电 话 或 其 他 电 子 媒 介 , 包 括 互 联 网 , 订 立 买 卖 合 约 , 则 有 关 合 约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从 贸 易 所 赚 取 的 利 润 只 可 划 为 须 全 数 在 港 课 税 或 完 全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分 摊 计 算 有 关 利 润 并 不 适 用.

2008-4-6 22:50 danielmll
关于香港公司的佣金处理


最近处理一些核数师报告,碰到很到客人的行政支出中都有大量的佣金,其中一些案例还好处理。另外一些就麻烦些,因为佣金作为税务局比较敏感的一项,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关于佣金收支问题给个解释,分两个方面:
佣金收入:看来源是否是香港判定。提供佣金合同以及收入单据既可。
佣金支出:
A)如付给个人需要提供收佣金的个人详细数据(包括联系方式,身份证或PASSPORT)
这主要是供税务局核实两个方面
1)有没有转移公司利润                                       
2)可能需要这个个人缴纳薪俸税。
B)需要提供该公司联系方式及结构,以便税务局核实是否涉及利润转移。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对于佣金支出是比较敏感的。特别是对于没有申请海外利得免税的公司,如果佣金数额比较大的,不排除追讨薪俸税的可能,如果对于个人不方便追讨会把它转嫁到你香港有限公司上。但是如果你公司是有申请海外利得免税的那么问题就不大了,因为即使没有这些佣金作为公司支出抵扣利润也是申请免税的。
   一般来说如果单纯为了用公司帐户收付佣金,而不是作贸易之用的,用香港公司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反而是用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公司处理更好些。

2008-4-6 23:22 danielmll
除了简单的注册和作帐以外,我们同样可以帮你申请海外利得来达到政府的利得税豁免,并且针对政府可能提出的税务反对进行相应的抗辩和回信,在这方面,我们是非常有经验,达到豁免的客户也是非常多,这样你公司即体现出公司的营运及盈利能力,而实际上也不需要交税,对于你公司将来的发展,尤其是以后银行的授信额度上都是非常有利的,所以,报税请不要马虎对待,该AUDIT REPORT不仅仅是针对税务局的,要多从长远出发考虑,有些客户开始都处理做所谓的零申报,后来业务上真的需要银行提供服务了,DORMANT在银行是什么都行不同的,需要体现公司的财务能力,再要我帮补出前几年的AUDIT,所以这里我也告诉大家,顺便还要考虑到以后的政策方向,希望各位可以考虑更加全面.

更多相关税务条理及香港公司管理请参看我的帖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uid-99556.htm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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