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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6 11:55 danielmll
香港及海外公司权威介绍/离岸免税申请/最新案例及零申报风险离岸趋势解析(老贴新发)

[color=DarkGreen][size=4][b][size=4][color=Red][color=Navy]如何正确使用离岸帐户中的的利润,如何能够在政策的变化中找到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法,是现在SOHO关心的问题,那么在此就为大家做个解答。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留存在帐户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随着离岸的规范,不排除将来大陆银行对境外公司AUDIT的要求,目前虽然还是只是停留在AR1和更新的商业登记上.
   

在开户时,各位都有登记营业的项目和预计的营业额,随着银行的外债,离岸数量的增长,如果以后的帐户交易是频繁的,而公司递交的报告是显示该公司无任何业务运作的,那么是不是银行会觉得你的帐户是存有风险的呢?[/color][/color][/size][/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5-20 05:31 编辑 [/i]]

2007-11-16 12:03 danielmll
[color=DarkGreen][size=4][b]更多详细的信息,欢迎进入我的专业离岸博客:[url]http://dochinma.spaces.live.com/[/url] [/url][/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5-20 05:35 编辑 [/i]]

2007-11-16 12:09 danielmll
[color=Navy][size=4]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税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香港公司的免税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而且不排除税务局对你的申请进行核实,所以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税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像有些同行所说的不在香港运作直接做 “零申报”就可以合法不交税的,相反这样做还是很危险的,试问,如果你没有一份核数师报告给政府,政府怎么来了解你公司是否有运作,有运作的话,利润是不是在香港产生呢,所以,报税是每个香港公司都要处理的工作,“零申报”本身是不专业的说法,正确的应该叫做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报税),而其只适用于满足以下三点要求的香港公司;
[color=Red]★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业务包括在港业务和不在港业务)。[/color]
虽然这样的申报肯定是不需纳税的,因为给到税务局的印象是你公司是没有任何业务的运作的,自然也是不会有利润,当然就不需纳税,但是一旦政府查到你帐户内有资金,就十分难解释资金来源了,所以给到客户,最合法合理的程序就是通过海外利得申请来达到合法不交税的目的,这个就需要你的中介的专业性了,而一般中介如果在香港没有专门资质的CPA是没有能力帮你申请的,只能通过蒙蔽客户做所谓的“零申报”,这样受害的客户我们也遇到过不少,十分气愤,给客户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瞒税刑事责任和公司银行帐户被政府要求冻结),请贵司慎重考虑注册机构的服务的专业性和长久的企业发展,尤其是合法的企业税务优化,而不是只关注于很表面的价格,毕竟成立公司容易,但以后管理更重要,和你的切身利益更相关,我司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欢迎你随时可以拨打[color=Red]税务局电话(00852-1878088),[/color]或者上税务局网站[color=Red]([url]www.info.gov.hk/ird[/url])[/color]了解, 若有其它问题,也欢迎随时联系。相信我们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贵公司开拓更大的市场与业务。[/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4-24 22:21 编辑 [/i]]

2007-11-16 12:28 danielmll
香港公司报税单据的准备及海外利得免税申请的详细步骤,注意事项

[color=Navy][color=Navy][/color][size=4]关于香港公司海外利得
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税收永远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所以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的豁免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不是与生俱来的。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海外利得申请的相关政策.

申请海外利得的好处:
利润来源非香港本地的有限公司依据来源地征税原则申请海外利得后,可以合法得到税务局豁免企业利得税,给到企业的税务成本最小化,而且在核数师报告的损益表中同时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论是对于企业运作国际项目获得合作伙伴新人还是在银行方面获得融资借贷级信用额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申请海外利得的程序:
首先要申请海外利得的前提是做核数师报告,当一间新公司成立18个月后会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你3个月内做好一份核数师报告递入税务局。
      在递交会计师报税材料的同时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公司业务属于海外业务,所赚得利润属于非香港本地所得,则需要由公司的董事出具一份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在哪里认识的客户,怎么联系客人,合同哪里签的,从哪里购货,从哪里发货去到哪里,最后钱怎么收的。会计师在核对了你的贸易流程后会帮你在核数师报告里反映出来,告之政府你的香港公司利润不在香港获得,申请免税。      
      这样一份带海外利得申请的核数师报告完成后,递入税务局。由于HK是英美法系国家,在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免税申请不符合条件前都当你说的是真实的来处理,所以马上会接受你的申请。你也不用先交17.5%的利得税。但是等到半年甚至9个月后,税务局会对申请免税的公司作个抽查,如果你的业务做的越大,被审核到的几率也越大。如果你被抽查到了,税务局会给你发19---26个问题,需要你给出答复和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你的业务是没有用到香港当地资源的。 这时就算进入了与税务局的反抗辩程序,一旦进入反抗辩程序你可以自己答复税务局也可以委托我们会计师协助你答复,这个程序并不可怕,香港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给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润不在香港获得,都是可以通过税务反对的回复,最终达到税务豁免的目的,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首先会计师会和香港公司董事作个沟通,看下该公司的运作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找一个和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据,让贵司董事去准备相关材料。之后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答复税务局的问题。税务局在审核了你的问题后觉得材料完成没问题的就直接通过了审核。
    2、如果看了答复后还是存在疑问的,政府会以信件约见公司董事。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因为董事并非专业人事对于税务局的问题回答不专业的话可能对整个免税申请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一般会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来回绝,这样税务局会改以信件来与董事沟通。
   3、等到税务局用信件来与香港公司沟通时,会计师会帮你答复税务局。进入这个阶段可以说只要你准备的证据足够,我们都是可以帮到你成功申请下来的。
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给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税申请通过之后,以后几年只要生意运作情况没有变化,申请免税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没有改变运作模式的情况下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来审核你。




申请海外利得需要满足的一般原则:
依据香港税务局的最新指引,判断业务运作是否在香港进行需 要 作 出 广 泛 全面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下面举一个案例给大家分析:
假如,你是一位从事国际贸易的商家,从中国采购产品卖给英国的入口商,什么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呢?一般包括(便不仅仅是)以下因素:
1、怎样在中国找到供货商?
答:这个问题的首要目的是调查你公司的主要运作是否在香港。如果你的供货商是通过香港的展销会找到的,那么对证明非本港营业来说,这是一个不利的因素。但如果你是派人从加拿大到中国寻找供货商,进行联络和谈判的话这是一个证明海外利得的有利证据。
2、怎样在英国找到买家?
答:这是和第一问相类似的问题。如果你在英国的客户是通过在香港的办公室联系,并在香港谈判的话,那么这会是不利因素。但如果你派人从新加坡到英国取得联络,并在英国谈判成功,那么这便是一个有利因素。
3、怎样将货物从中国运到英国?答:如果你将货物直接从中国运往英国,或者经香港去英国,但在香港没有进行任何加工面使产品的价值增加,这是一个有利因素。但如果在香港经过包装或其它加工使产品的价值增加后,再运往英国的话,这便是一个不利因素。
4、合约是在哪里签订的?
答:如果合约是在香港签订的话那么这是一个不利因素。而假如是在英国或加拿大签订则是有利因素。
5、怎样支付货款?
答:这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为香港政府非常欢迎任何人,尤其是国际贸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体系来进行交易。
税务局必须要考虑以上的因素来认定业务运作及收入是源自香港,或是属于海外利得而无须打税。


海外利得申请的资料准备:
首先要准备的是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告之税务局你的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包含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公司的营业地点在哪里
b.客户(买家、卖家)是否是香港企业
c.合同是否在香港签订
d. 货运是否有经过香港报关
e.收付款的结算方式
2)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等贸易操作中产生的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的申请下来。

最后海外利得在申请时,在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需 要 作 出 广 泛 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 而 并 非 单 单 考 虑 某一个要素,你具体提出申请前 ,  建 议 你 征 询 我公司专 业的 意 见 。[/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7-11-16 12:34 编辑 [/i]]

2007-11-16 13:57 danielmll
离岸账户介绍

[color=DarkGreen][size=4][b][color=Red]什么是离岸银行业务[/color]
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
   在我国,“非居民”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color=Red]离岸业务的优势[/color]
•1、离岸账户安全、保密;
•2、资金调拨自由:客户的离岸账户即等同于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3、离岸存款账户按季计息、利息免税;
•4、提高境内外资金综合运营效率:可充分利用银行既可提供在岸业务同时具备境外银行业务功能的全方位服务特点,加快境内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率、费率采用“随行就市、适当优惠”的  原则;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营运成本;
•5、离岸服务产品丰富多样,操作方便灵活,境内操控,境外运作。[/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5-11 12:35 编辑 [/i]]

2007-11-16 13:59 danielmll
核数师报告6个主要组成内容

一份合乎香港税务局要求的核数师报告主要有6个主要内容所组成:
1、董事报告:内容主要是说明公司历史,公司主要业务性质、股东、董事及核数师的简单介绍等。
2、核数师报告:是一份核数师整份财务报告的意见,一般核数师的见意主要分为保留意见和不保留意见两种。
3、财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份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收入、支出和行政费用明细。如果你公司业务量很大,一般都是超过2千万的话,便要多加一份现金流量表。
4、附表:是说明你公司的会计系统。
5、税务计算表
6、核对信

      而这些之中,核数师报告是最为重要的,因为由核数师发出的意见是绝对会影响你公司的,比如说:一份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便是代表你这一份财务报告是完全正确无误,而且能充分反映出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于你公司的银行借贷,给吸引投资者投资或未来的发展都非常有帮助。
      不过如果你的核数师报告是保留意见的话,便会对你公司有非常大的影响。而其中最直接的影响便是税务局,因为税务局是有一个专门的部分负责查察公司的会计帐目的,而当核数师发出一份保留意见的报告时,这个部门便很有可能会派人到贵公司进行查察,调查你公司的所有帐目以及单据。如果当税务局发现你公司的帐目未有按照税务条例去做,或是因为疏忽而导致会计帐目出现混乱或不清楚,影响到计算利得税时,便会可能受到严重的罚款,最高可能是利得税的3倍.
      因此一份核数师报告中,核数师给出的意见便是最重要的,但并不是只要帐目清楚,单据齐全便可以得到一份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其中有很多会计或核数程序是要注意的。例如:每一年结算日的存货量是否有确认。又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及所有坏帐,都是必须要出信去确认才可以的。这些项目都会在核数师报告中反映出来。
      一份完整及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 是要集齐以上种种因素才可以的。

2007-11-17 09:56 danielmll
大陆开设离岸帐户内资与外资银行比较


        现在大陆拿到中国人民银行牌照可以开设离岸帐户的银行内资外资已经有很多了,对于用香港或其他海外公司操作贸易的朋友选择哪个银行开设帐户是比较重要的事。

内资银行主要有(交通、招商、深发展、浦发展、厦门国际、广发银行等)
外资银行主要有(汇丰、渣打、东亚、荷兰、恒生、德意志、星展、盘古、菲律宾首都银行等)
      内资银行在将来的转帐手续费用上总体是比外资银行来的底,国内网点比较多,除了各大城市以外其他很多城市的内资银行分行也能办理离岸业务。不过内资银行很多都会有一个启动资金的要求,一般要求在三个月内存入5W美金或等值外汇的启动资金把帐户激活,激活后这笔钱可以转出帐户,如果没有达到这个限额那么帐户将作为预备帐户,资金只进不出,这点对于很多贸易量不是很大的朋友会有一定的麻烦。
      外资银行的话转帐手续费用上总体要比内资银行来的高些,在国内的网点主要是集中在各大城市。不过外资银行没有内资银行的启动资金要求,这点对于很多贸易量不是很大的朋友就更人性化了。由于离岸帐户目前是由各自银行的离岸业务部或国际业务部来管理,所以相对来说外资银行的帐户操作来的更灵活。      
      同时如果你的离岸帐户转出款项给国内的另一帐户,如果那个帐户是和离岸帐户开在同一银行,那么很多银行是有费用优惠或者直接免费的。
      具体选择哪个银行还是要看你是希望在哪里开户,和你对银行的要求,然后选择最适合你的银行。

2007-11-17 20:49 danielmll
其实要检验一个香港公司是否管理正规很简单,一般分为两个方面!
一: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对公司“商业登记证”进行更换(蓝色的那张),因为税务局会对一个公司有效期做UPDATE(可从政府网站查询结果)

二:你的注册机构是否给到你香港税务局的税表以及该公司的“PROFIT&LOSS ACCOUNT”和“BALANCE SHEET”,因为这些是香港会计师出据AUDIT的依据,如果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出来香港公司是有利润的,那会计师则要在你的AUDIT中为你申请“海外利得”,当然也会有一些机构随便帮妳做一份最简单的负债表,说你公司是亏本的,香港纳税原则是有利润就纳税,没有就不用,所以在税务管理,以及利润合法化方面存在很多猫腻!
   如果你公司运作18个月以上,连香港公司的税表都没见过,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PS:对于香港公司0申报的说法,我就不再解释了,因为只要是做生意的香港公司,在法律上O申报是一个埋税的刑事责任,责任承担人是公司股东,不是注册机构,已经有很多案例证明0申报的危险性

2007-11-18 19:07 danielmll
英国公司管理的法律依据

OFFSHORE操作并不适合所有的英国公司,英国公司分为在岸操作的实体公司,和离岸操作的壳公司两套不同的管理体系.一般对于后者来说,必须要向政府做一份声明,从成立到结束都不会在英国本土发生运作(an open-ended company that is resident outside the UK),并且还要向政府交待清楚收入的来源是分布在哪些国家,以明示非来自于英国本土。由于离岸操作的英国公司利润非来自于英国本土,所以根据来源地征税原则可豁免税收。

2007-11-18 19:08 danielmll
英国公司和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有什么区别

几年前运用海外公司操作国际贸易的首选都会是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公司,因为当初BVI公司有两个优势是吸引人的:
1、不用象香港公司一样每年作核数师报告审计,每年只要不在当地运作交一定的年费即可免税。
2、BVI公司股东和董事资料在成立公司时不用提交,个人资料保密。

   正是这两个优点当初很多国际贸易家去到BVI开设公司,还给了它一个雅号“避税天堂”。但是也正式由于BVI的优势,特别是第2点股东董事资料保密的特点,让一些不是作贸易的人用BVI公司洗钱或作其他的一些违法业务。05年开始BVI政府迫于国际压力公司法律经过了几次修改,最新一次法律变更是06年7月15日。
   这次法律变更最主要的变动在于:
1、成立公司时公司股东董事的资料必须透露。
2、政府年费作了新的增加。   
   另外国际各大银行之间因为受“反洗钱法”和“国际反恐协议”两大限制,对于BVI公司的开户加大了审核力度,除了基本的开户文件外,还需要额外提供BVI政府出具的“公司架构证书”才能开户。

   就在BVI公司法律变更,国际声誉下降的同时英国公司开始在国际上展露头角。
英国公司和BVI公司的相同之处:不用作审计报税,只要每年作相关的政府年鉴和不在当地运作申  明即可免税。
区别在于:英国公司注册在英国本土,法律稳定,国际声誉好,全球开户方便。年费比BVI公司更底。对于操作国际贸易的企业现在越来越多的用英国公司来代替BVI公司操作。

2007-11-19 09:22 danielmll
香港有限公司管理概述

一家香港有限公司每年会受到两个政府部门的管理: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香港政府每年都需要您去申报年报和更换商业登记证,如果你没有按时申报年报和申报税项,政府会有相应的罚款及行政罪责产生,而这个责任将由董事完全承担。那么对于一间新公司来说,我们按照时间可以将管理分为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时间:满周年
          需要完成的管理动作:1)公司注册处申报年报
                             2)税务局更换商业登记证
                             3)递交雇员工资表
第二部分:时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第十八个月(对于一间新公司来说)
          需要完成的管理动作:报税(即完成核数师报告)

2007-11-19 10:13 danielmll
公司报税年度的计算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对于新公司来说,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保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

但是因为香港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四月一日至次年的三月三十一日,与国内不同,所以就必须学会计算香港的埋数年度,来选定报税的时间。

例如:一间公司的成立日期是2005年的10月20日,那么从公司成立之日开始算十八个月是2007年4月20日,已经包含了2007年3月31日这个法定的报税日期,那么该公司的第一次报税的年度就为2005年10月20日至2007年3月31日。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2007-11-19 11:50 danielmll
单据的准备
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
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
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
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
(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
5、银行月结单
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2007-11-19 11:55 danielmll
香港公司营业范围

香港公司营业范围

香港有限公司可以在港经营任何业务,非法业务除外.
对于每间香港公司来说,业务范围只是体现在商业登记证书(B.R.)上,并且现在大部分的香港有限公司,在业务性质这一栏写的都是”TRADING”,意义就是允许经营任何业务,比如利用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同时经营房地产和国际贸易方面的业务都是没有问题的.这与国内在业务范围上的限制还是有很大区别的,相信这对于很多朋友来说是个很好的拓展经营范围的渠道。

2007-11-19 13:32 danielmll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url]http://sc.info.gov.hk/[/url]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C

2007-11-20 10:10 danielmll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2007-11-20 15:08 danielmll
关于在中国是用海外公司到底是合法避税,还是逃税?

深圳目前正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但是绝对不是像有些客户问到我的说离岸马上要取消,这样的说法,这个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其实如果你的香港公司每年不是做0申报,而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完成香港税务局要求的AUDIT REPORT,那你的运作就是利用国家之间的法系差异(中国大陆法系,香港、英国、美国、新西兰都是英美法税务体系),做一个国家化的合法避税,反之你的香港公司就是一种违法的逃税。中国没有法律规定国内人士不能开香港公司,中银更发牌给外资和内资银行去运作OFF SHORE ACCOUTING业务(不是每个银行都能做的),在大陆发展了那么多年,可以告诉大家很多中大型企业都有运作该模式,只是他们不会去选择零申报,因为这样操作本身就是为了合法避税,为什么不做的正规的呢?只要你的香港公司管理的正规,你的公司无论是实体的,还是离岸的,在全世界都是受到欢迎的

2007-11-20 21:17 lgcsdngl
学到了很多,谢谢楼主!:hug:

2007-11-21 11:27 danielmll
BVI将成昔日天堂(请警惕选择)


   除了香港离岸公司,相信大家了解最多的应该是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了,四五年前美国人和台湾人考虑到本身的外汇管制和高税率,很多美国和台湾商人都选择BVI,他的优势在于股东资料的不公开,每年管理只需交给AGENT年费即可,但是“911事件”后,BVI公司为恐怖分子“帮”了不少的忙。在国际压力下,BVI政府被迫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二00四年12月31日后更改部分公司法例将正式生效,昔日盛名的BVI将和百慕达,纽埃,开曼等地方一样,不再令人趋之若骛了。
    取消股票无记名制度。无记名股票必须由托管机构集中保管,公司必须把最终受益人的数据提供给官方。此法例生效意味着BVI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从曾经的不需要揭露身份到不得不披露身份的转变。
    如果政府认为某个公司或帐户涉嫌洗黑钱,当地最高法许发出令搜索后,离岸公司的资料必须公开。
公司注册费用提高。受法例更改的影响,不但注册费用提高(USD200-500不等),同时年费也将增加,以往低廉的管理费用不再是BVI的优势。
注册程序改变。法例更改前,在成立公司时,可以先不递交董事的数据。法例更改后,BVI政府必须执行披露的严格规则。在公司成立前必须提交董事护照。
成立公司须提交银行介绍信,此项费用极度昂贵。
     除此外,BVI公司还必须遵守世界银行组织公开的法例。至此,很多人会关心,BVI此次法例更改后,哪里注册的公司最适合国际贸易家做生意呢?从合法避税,管理简单,长期运作的角度来说,英国和新西兰的离岸公司,是目前美国和台湾商人使用比较多的离岸公司。
     信誉度高,政策稳定。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任何国家及地方开立银行户口。
银行开户简单方便,受欢迎程度高。

2007-11-21 15:05 danielmll
关于深圳限制提现的取消

[size=4][color=Red]最新消息:關於目前深圳提現限制將在元旦前取消,該限制是為打擊當地地下錢莊,控制外匯,是阶段性的,並非針對離岸賬戶。[/color][/size]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7-11-21 15:22 编辑 [/i]]

2007-11-21 15:20 danielmll
非香港居民可否被委任為有限公司的董事及秘書?

答. 非香港居民可被委任為公司董事。但是公司秘書如屬個人,須
通常居於香港;如屬法人團體,則須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或營業
地點。

每間私人股份有限公司最少須有一名董事及一名秘書。如公司只有
一名董事,該名董事不得兼任該公司的秘書。

2007-11-21 15:20 danielmll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7-11-21 15:23 编辑 [/i]]

2007-11-21 16:48 danielmll
离岸业务的优势


•1、离岸账户安全、保密;
•2、资金调拨自由:客户的离岸账户即等同于在境外银行开立的账户,可以从离岸账户上自由调拨资金,不受国内外汇管制;
•3、离岸存款账户按季计息、利息免税;
•4、提高境内外资金综合运营效率:可充分利用银行既可提供在岸业务同时具备境外银行业务功能的全方位服务特点,加快境内外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率、费率采用“随行就市、适当优惠”的  原则;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营运成本;
•5、离岸服务产品丰富多样,操作方便灵活,境内操控,境外运作。

2007-11-22 13:18 danielmll
案例:现在我注册了香港的离岸公司,,但因为没有进出口权只能委托外贸公司出口,那么如何让我的出口方(也就是厂家)和我的客户双方不知道对方的信息?

分析:如上所讲的这种操作其实是现在很多SOHO都会用的操作,我们先来整理一下基本的操作流程:首先,您先用香港公司与厂家签定采购合同,然后委托一间外贸公司出口,香港公司再将货物转卖给您的美国客户,具体的图示如下:

上海A工厂=================美国B客户
            \\ (委托外贸公司出口)          //
         U$80万                          U$100万
                \\                        //
                         香港离岸公司

合同的签定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对于下面的几点是能否保护客户资源的关键:
1.提单方面:这是众多的SOHO有疑问的 ,解决它的方法最好是指定一间货代公司,在货物运出港之后,您要求货代做一个转提单的动作,再将这份提单连同您开给海外客户的发票等单据一起速递给你的海外客户,那么这样就可以起到保护客户资源的目的了。
2.信用证方面:如果美国B客户是开出L/C给到香港离岸公司为100万美金(此证为母证)。则可如下操作:

1)转开L/C
香港公司以母证为依据, 通过银行向上海A工厂转开出一个L/C,此证称子证,上海A工厂接受银行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发票,装箱单交给银行进行议付的动作,审单无误后,银行会通知香港公司进行换单的动作,之后将所有的单据寄给美国的进口商银行进行审核,并要求解付。

2)背开L/C.
香港公司作为中间商必须向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 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供应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两者区别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4.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

2007-11-23 10:25 danielmll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的管理(一)概述


HK公司成立后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年都要作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一间HK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受两个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

(一)公司注册处

1、递交周年申报表
    周年申报表是将你之前一年公司的所有变动作为从新记录,更新成为一个最全面正确的资料,作为公众的查册。满周年时需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同时要缴交HKD105的登记费。
逾期递交的罚款:如过周年后延误42天到3个月罚款HKD870;
                       延误3个月到6个月罚款HKD1740;
                       延误6个月到9个月罚款HKD2610;
                       延误超过9个月罚款HKD3480;
                       以此类推,最高罚款可达HKD50,000,每天最高罚款可达HKD700,其责任归咎于董事.

(二)税务局

1、更换商业登记证(BR)
     商业登记证是香港税务局发出给企业经营者的一种合法经营文件,有效期一年。税务局在每个公司满周年前1个月左右向企业发出商业登记证更换通知书,企业在收到之后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新的登记证,并缴交商业登记费HKD2600.
逾期递交的罚款: 超过周年时间一个月后每个月罚款HKD300

2、递交公司雇员工资申报表
     香港对于各人有薪俸税,税务局每年四月份会下发雇员工资申报表给到每个企业,需要公司申报雇佣的员工薪水多少,作为税务局收取薪俸税的一个依据。如果香港公司是作离岸操作没有雇佣员工那么作没有雇员的申报HKD200.

3、报税
     新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税表需要公司作第一次报税,以后1年1次。

2007-11-23 10:26 danielmll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二) 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url]http://sc.info.gov.hk/[/url]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2007-11-23 10:26 danielmll
香港公司周年管理(三)管理报税误区解读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若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

2007-11-24 11:02 danielmll
成立英国公司或者香港公司后,货物的原産地是否也能做相应的根改?这边给大家作一个统一的解释!
     无论各位操作离岸公司的朋友,注册是的英国公司也好,香港公司也好,在操作上,您的货物都是不会经过当地海关的,也就是说你的采购地依然是中国大陆,那你的产品依然是MADE IN CHINA,不会因为你成立了一个离岸公司就意味着你是一个国外产品。

2007-11-26 10:50 danielmll
成立英国离岸公司可以用国内的公司作为股东吗?

答:当然可以的。一间海外公司BVI公司,英国公司也好,是绝对没有国籍限制的。任何公司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董事和股东,不过当你开银行户口的时候,因为你有一个CORPORATE DIRECTOR和股东,银行有权要求你提供董事的资料的以示证实你是一个有效授权人签名或者负责的。文件是需要再递交你中国的公司的资料才可以的。(如果国内的公司委托一个人作为一个代表担当公司的董事的。是否可以呢?)当然可以了。只要你中国公司里面出示一张有效的授权书,授权其中一个人负责就可以了。

2007-11-26 17:19 danielmll
我们友孚咨询总部在香港,是由国际认可的大律师、律师、注册会计师、公司发展师四大专业人士组成的律师楼和会计师楼,具有多年研究世界各地法律和税制的丰富经验,主要为企业对外投资发展提供国际化的法律及会计方面的服务。
我公司的业务包括:
一、        注册香港、英国、美国、BVI公司及其他各国有限公司
用途:1、运做转口贸易,来降低国际贸易成本;
          2、开立境外帐户或境内的离岸帐户,来自由收付外汇,避免汇率损失;
          3、利用海外税制特点,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4、回国投资或办合资,来享受国内相关优惠政策;
          5、以授权的方式与国内公司合作,来提升国内公司的品牌形象;
6、大陆企业海外上市,创建国际企业;
7、利用海外公司保护客户资源,隔离供应商和消费者;
二、注册世界各国家商标、欧盟商标、马德里商标
用途:1、在海外销售市场保护知识产权,避免被侵权;
2、利用国际商标在国内宣传,打造国际品牌效应,提高利润;
3、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国际商标,使产品更矜贵、更畅销。
三、其他业务
1、申请海外专利、书刊号、ISSN\ISBN、中西药注册;
2、有限公司报税、清盘,海外融资,创业板主板上市;
3、申请海外工作证、居住证,投资移民;
若阁下对以上内容有任何兴趣或疑问,请随时来电咨询及索取免费资料。更欢迎洽谈合作事宜,网站: [url]http://www.global-account.hk.cn[/url]
另外,我公司与渣打银行、荷兰银行、宁波国际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内外资银行合作定期在上海举办免费专业讲座。盛情邀请您的出席,欢迎来电了解讲座具体内容、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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