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香港及海外公司权威介绍/离岸免税申请/最新案例及零申报风险离岸趋势解析(老贴新发)


2008-4-6 19:54 danielmll
英国公司常见问题

英国公司,一年延续之后,是否有一个延续证书或者架构证书呢?
如果你想需要查一下英国公司交了年费没有或者存不存在,其实很简单,你可以直接上英国公司的网站就知道了的。第二,你记住英国是相当开明的公司来的。做每一程序都有一个系统,如果你想问这间公司情况也是可以在网上了解得到的。不过简单来讲,如果简单快捷,直接叫我们来帮你忙都可以的。提醒你就是英国和我们的香港的时差是有八个小时的。通常我们香港在五点到六点左右就做这个查的程序,到时就可以马上回答你的。

英国公司更换名字,CI上是否回有两个名字?
历史是不能改变的。你公司的名称无论转换多少次,都能够将你由第一个甚至到第十个新的名称可以跟随确实无误的。而CI通常只会是跟你之前的名称,但是你要把所有更换名称之后的CI都要保存,才可以知道整个历史的。

公司的印章形形色色,种类多多,是否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呢?还是只有方形签字表,并且注明有“FOR AND ON BEHALF OF”,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你喜欢怎样设计印章都可以的。而法律上,最高权利的印章就是钢印。第二任何印章一定要有的字眼就是“FOR AND ON BEHALF OF”的。才合法代表一间公司的。一般最好用我们的方印的。

2008-4-6 19:55 danielmll
英国公司常见问题

英国公司,一年延续之后,是否有一个延续证书或者架构证书呢?
如果你想需要查一下英国公司交了年费没有或者存不存在,其实很简单,你可以直接上英国公司的网站就知道了的。第二,你记住英国是相当开明的公司来的。做每一程序都有一个系统,如果你想问这间公司情况也是可以在网上了解得到的。不过简单来讲,如果简单快捷,直接叫我们来帮你忙都可以的。提醒你就是英国和我们的香港的时差是有八个小时的。通常我们香港在五点到六点左右就做这个查的程序,到时就可以马上回答你的。

英国公司更换名字,CI上是否回有两个名字?
历史是不能改变的。你公司的名称无论转换多少次,都能够将你由第一个甚至到第十个新的名称可以跟随确实无误的。而CI通常只会是跟你之前的名称,但是你要把所有更换名称之后的CI都要保存,才可以知道整个历史的。

公司的印章形形色色,种类多多,是否它们都具有法律效力呢?还是只有方形签字表,并且注明有“FOR AND ON BEHALF OF”,才具有法律效力呢?
你喜欢怎样设计印章都可以的。而法律上,最高权利的印章就是钢印。第二任何印章一定要有的字眼就是“FOR AND ON BEHALF OF”的。才合法代表一间公司的。一般最好用我们的方印的。

2008-4-6 20:48 友孚咨询
成立一个英国公司的条件和香港基本相同,但英国可以直接免税,而香港是需要去申请

2008-4-6 21:31 友孚咨询
报税日期已过如何处理


    香港公司的埋数报税周期有两个:4月1日----次年3月31日;1月1日----次年12月31日.
    3月31日和12月31日叫作埋数截止日期.            

    一般情况第一次收到税务局税表之后政府会给你3个月时间让你去完成核数师报告,以后是给你1个月时间,但是要作好一份核数师报告,1个月时间往往是不够的.这样的话就需要你向税务局申请延期.埋数到3月31日的可以延期到11月15日,埋数到12月31日的可以延期到8月15日. 虽然报税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实际过程中有些客人准备单据还是会比较慢一些,会碰到延期了还是没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
     
    上周就是延期到8月15日的最后日期,但是还是碰到一个客人由于整理下应收未收的单据而过期.象这种特殊情况下可以额外再向税务局申请一次延期到8月31日,但是这次申请税务局不是一定批准,要看你公司收到税表的时间而定了.虽然这个延期的时间不长只有半个月,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过期往往只是晚了几天,所以如果能申请到这次延期对于避免罚款还是很有帮助的.  
   
    申请延期是个方法不过只能治标不治本,要想核数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时候也需要计算收到税表的时间,作个提前的准备,有些香港公司收到税表时间比较尴尬的,可以在收到税表之前就安排准备单据,这样等税表下来直接处理后续会计审计就快很多。

2008-4-6 22:20 danielmll
不适宜用香港公司的客人

很多客户都是看着别人或者自己外贸圈的朋友注册香港而注册,其实是不对的,拿香港来说说虽然有海外利得,不需要纳税的原则,但是其政府管理是最为严谨的,任何地方的政府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增加财政收入的,所以,单纯的用香港公司做利润转移(过帐),并非是实际的贸易背景,申请海外利得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如果政府针对你的申请提出反对问到你更详细的细节及需要提供证据的时候,缺乏实际操作,你是很难拿出相对应的证据的,而且,报税时都要整理好整年的贸易单据(发票),所以并非是人人适用香港公司,如果是单纯的资金上面的操作,收入支出以佣金为主的我一般是不会建议客户采用香港公司的

2008-4-6 22:49 danielmll
关于BVI公司


很多香港的银行都已经不能开BVI的账户了,即使可以开设也要提供INCUNBENCY和会计师的确认信,其IBC国际公司法也更改过多次,而且BVI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股东身份保密的优势,所有股东资料交到BVI当地政府,所以对于很多朋友一直问BVI的情况,不是不能办理,想注册我这边也可以帮到大家,但是从发展角度,已经不适合了.当然这边能用文字介绍的实在不会很详细,如果有不清楚的可以电话我,相信可以给到大家一个满意的答复

2008-4-6 22:49 danielmll
申请海外利得的条件:

香港的来源地征税是要有原则的,而且是要通过申请的,贸易的来源地是否来源于香港,一句话,即只 有 源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才 须 在 香 港 课 税 , 而 源 自 其 他 地 方 的 利 润 则 不 须 在 香 港 缴 纳 利 得 税 。 这 项 原 则 本 身 非 常 清 晰 明 确 , 但 在 实 际 应 用 上 , 有 时 可 能 会 引 起 争 议.
因为整个判定是根据业务的整体来看,以全 部 事 实来  研究,分析的,不是单看一个要素,这里提供的只有一个一般原则参考,具体行业如地产,股票等则适用属地原则不在范围内:

一 般 原 则
1)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2)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地 方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3)如 购 买 合 约 或 售 卖 合 约 其 中 一 项 在 香 港 订 立 , 则 初 步 的 假 设 是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但 必 须 考 虑 全 部 事 实 , 以 确 定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
4)如 销 售 的 对 象 是 香 港 顾 客 , 有 关 的 售 卖 合 约 通 常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5)如 有 关 人 士 不 须 离 开 香 港 , 而 是 在 香 港 透 过 电 话 或 其 他 电 子 媒 介 , 包 括 互 联 网 , 订 立 买 卖 合 约 , 则 有 关 合 约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从 贸 易 所 赚 取 的 利 润 只 可 划 为 须 全 数 在 港 课 税 或 完 全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分 摊 计 算 有 关 利 润 并 不 适 用.

2008-4-6 22:51 danielmll
关于香港公司的佣金处理


最近处理一些核数师报告,碰到很到客人的行政支出中都有大量的佣金,其中一些案例还好处理。另外一些就麻烦些,因为佣金作为税务局比较敏感的一项,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关于佣金收支问题给个解释,分两个方面:
佣金收入:看来源是否是香港判定。提供佣金合同以及收入单据既可。
佣金支出:
A)如付给个人需要提供收佣金的个人详细数据(包括联系方式,身份证或PASSPORT)
这主要是供税务局核实两个方面
1)有没有转移公司利润                                       
2)可能需要这个个人缴纳薪俸税。
B)需要提供该公司联系方式及结构,以便税务局核实是否涉及利润转移。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政府对于佣金支出是比较敏感的。特别是对于没有申请海外利得免税的公司,如果佣金数额比较大的,不排除追讨薪俸税的可能,如果对于个人不方便追讨会把它转嫁到你香港有限公司上。但是如果你公司是有申请海外利得免税的那么问题就不大了,因为即使没有这些佣金作为公司支出抵扣利润也是申请免税的。
   一般来说如果单纯为了用公司帐户收付佣金,而不是作贸易之用的,用香港公司未必是最好的选择,反而是用英国、新西兰、美国等公司处理更好些。

2008-4-6 23:21 danielmll
除了简单的注册和作帐以外,我们同样可以帮你申请海外利得来达到政府的利得税豁免,并且针对政府可能提出的税务反对进行相应的抗辩和回信,在这方面,我们是非常有经验,达到豁免的客户也是非常多,这样你公司即体现出公司的营运及盈利能力,而实际上也不需要交税,对于你公司将来的发展,尤其是以后银行的授信额度上都是非常有利的,所以,报税请不要马虎对待,该AUDIT REPORT不仅仅是针对税务局的,要多从长远出发考虑,有些客户开始都处理做所谓的零申报,后来业务上真的需要银行提供服务了,DORMANT在银行是什么都行不同的,需要体现公司的财务能力,再要我帮补出前几年的AUDIT,所以这里我也告诉大家,顺便还要考虑到以后的政策方向,希望各位可以考虑更加全面.

更多相关税务条理及香港公司管理请参看我的帖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uid-99556.html[/url]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4-7 00:52 编辑 [/i]]

2008-4-7 00:23 单眼皮的诱惑
:L :L :L :L :L 暫時麻油想法~~~連接錯誤

2008-4-7 00:42 danielmll
觉得有帮助的朋友希望支持下,顶帖,有疑问的上面也提供政府电话,网站可以核实!

有些税务上出过问题的客户在申请豁免一些延迟申报等税务问题罚款的时候,会把责任推到中介,税务局的回复是责任完全在于董事,不管是在处理年检还是税务申报上,所以希望大家不管在运作还是考虑操作的客户,都能更具体了解.

2008-4-7 00:54 danielmll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uid-99556.html[/url]

2008-4-7 07:16 danielmll
申請海外利得的程式:
首先要申請海外利得的前提是做核數師報告,當一間新公司成立18個月後會收到稅務局的稅表,需要你3個月內做好一份核數師報告遞入稅務局。
      在遞交會計師報稅材料的同時如果公司董事認為公司業務屬於海外業務,所賺得利潤屬於非香港本地所得,則需要由公司的董事出具一份貿易流程說明,即把整個貿易操作的流程寫下來:在哪里認識的客戶,怎麼聯繫客人,合同哪里簽的,從哪里購貨,從哪里發貨去到哪里,最後錢怎麼收的。會計師在核對了你的貿易流程後會幫你在核數師報告裏反映出來,告之政府你的香港公司利潤不在香港獲得,申請免稅。      
      這樣一份帶海外利得申請的核數師報告完成後,遞入稅務局。由於HK是英美法系國家,在沒有證據證明你的免稅申請不符合條件前都當你說的是真實的來處理,所以馬上會接受你的申請。你也不用先交17.5%的利得稅。但是等到半年甚至9個月後,稅務局會對申請免稅的公司作個抽查,如果你的業務做的越大,被審核到的幾率也越大。如果你被抽查到了,稅務局會給你發19---26個問題,需要你給出答復和提供相關材料證明你的業務是沒有用到香港當地資源的。 這時就算進入了與稅務局的反抗辯程式,一旦進入反抗辯程式你可以自己答復稅務局也可以委託我們會計師協助你答復,這個程式並不可怕,香港是一個講究實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給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潤不在香港獲得,都是可以通過稅務反對的回復,最終達到稅務豁免的目的,一般處理方式如下:
1、首先會計師會和香港公司董事作個溝通,看下該公司的運作狀況到底是怎麼樣的,然後找一個和該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據,讓貴司董事去準備相關材料。之後根據你提供的材料答復稅務局的問題。稅務局在審核了你的問題後覺得材料完成沒問題的就直接通過了審核。
    2、如果看了答復後還是存在疑問的,政府會以信件約見公司董事。這個時候我的建議是不要去,因為董事並非專業人事對於稅務局的問題回答不專業的話可能對整個免稅申請造成不可彌補的錯誤。一般會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來回絕,這樣稅務局會改以信件來與董事溝通。
   3、等到稅務局用信件來與香港公司溝通時,會計師會幫你答復稅務局。進入這個階段可以說只要你準備的證據足夠,我們都是可以幫到你成功申請下來的。
因為香港運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給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稅申請通過之後,以後幾年只要生意運作情況沒有變化,申請免稅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沒有改變運作模式的情況下稅務局一般不會再來審核你。

2008-4-7 10:29 danielmll
如何正确使用离岸帐户中的的利润,如何能够在政策的变化中找到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法,是现在SOHO关心的问题,那么在此就为大家做个解答。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留存在帐户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随着离岸的规范,不排除将来大陆银行对境外公司AUDIT的要求,目前虽然还是只是停留在AR1和更新的商业登记上.
   

在开户时,各位都有登记营业的项目和预计的营业额,随着银行的外债,离岸数量的增长,如果以后的帐户交易是频繁的,而公司递交的报告是显示该公司无任何业务运作的,那么是不是银行会觉得你的帐户是存有风险的呢?

2008-4-7 11:14 danielmll
海外利得申请的资料准备:

    首先要准备的是一份香港公司的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告之税务局你的整个业务操作不涉及香港发生,包含的要素包括以下几点:
a.公司的营业地点在哪里
b.客户(买家、卖家)是否是香港企业
c.合同是否在香港签订
d. 货运是否有经过香港报关
e.收付款的结算方式
2)针对海外利得申请税务局可能发出的反对,很重要一点需要公司把日常业务操作中的所有相关单据保留好,包括:参加展会的门票,收入支出发票,报关单据等贸易操作中产生的单据。这样可以保证之后的税务反对回复更顺利的申请下来。

最后海外利得在申请时,在 确 定 利 润 来 源 地 时 需 要 作 出 广 泛 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 而 并 非 单 单 考 虑 某一个要素,你具体提出申请前 , 我 们 建 议 你 征 询 我们公司专 业 顾 问 的 意 见 。

2008-4-7 12:12 友孚咨询
提醒


之前有些朋友香港公司注册有段时间了但从来没收到过税表?
其实,香港税务局一般情况都会发稅表给到香港公司的注册地址,特别是新公司,18个月内都会收到,一般稅表都是需要股东签字,以确认公司是否有盈利。有的朋友没收到,是因为你的AGENT帮你做0申报,直接帮你处理了,也就是说和政府说你的公司从来没开张。

2008-4-7 12:12 友孚咨询
提醒


之前有些朋友香港公司注册有段时间了但从来没收到过税表?
其实,香港税务局一般情况都会发稅表给到香港公司的注册地址,特别是新公司,18个月内都会收到,一般稅表都是需要股东签字,以确认公司是否有盈利。有的朋友没收到,是因为你的AGENT帮你做0申报,直接帮你处理了,也就是说和政府说你的公司从来没开张。

2008-4-7 12:35 友孚咨询
新加坡简介


新加坡公司册董事
新加坡有限公司必须有至少2名董事,其中一人必须是新加坡公民或新加坡永久居民或就业准证持有者。董事人数,退休和连任方法都应在公司细则里加以规定。
新加坡公司审计师
新加坡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必须委任注册的会计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审计师。审计师的任务是在公司年终结帐时,独立审查公司的财务报告表并提出审计报告

2008-4-7 14:43 danielmll
申请海外利得需要满足的一般原则:
依据香港税务局的最新指引,判断业务运作是否在香港进行需 要 作 出 广 泛 全面考 虑 。 正 确 的 方 法 是 研 究 全 部 事 实 。 换 言 之 , 我 们 须 考 虑 一 切 有 关 事 实 ,下面举一个案例给大家分析:
假如,你是一位从事国际贸易的商家,从中国采购产品卖给英国的入口商,什么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呢?一般包括(便不仅仅是)以下因素:
1、怎样在中国找到供货商?
答:这个问题的首要目的是调查你公司的主要运作是否在香港。如果你的供货商是通过香港的展销会找到的,那么对证明非本港营业来说,这是一个不利的因素。但如果你是派人从加拿大到中国寻找供货商,进行联络和谈判的话这是一个证明海外利得的有利证据。
2、怎样在英国找到买家?
答:这是和第一问相类似的问题。如果你在英国的客户是通过在香港的办公室联系,并在香港谈判的话,那么这会是不利因素。但如果你派人从新加坡到英国取得联络,并在英国谈判成功,那么这便是一个有利因素。
3、怎样将货物从中国运到英国?答:如果你将货物直接从中国运往英国,或者经香港去英国,但在香港没有进行任何加工面使产品的价值增加,这是一个有利因素。但如果在香港经过包装或其它加工使产品的价值增加后,再运往英国的话,这便是一个不利因素。
4、合约是在哪里签订的?
答:如果合约是在香港签订的话那么这是一个不利因素。而假如是在英国或加拿大签订则是有利因素。
5、怎样支付货款?
答:这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为香港政府非常欢迎任何人,尤其是国际贸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体系来进行交易。
税务局必须要考虑以上的因素来认定业务运作及收入是源自香港,或是属于海外利得而无须打税。

2008-4-7 14:49 danielmll
核数师报告的作用


题记:目前很多客户对于做核数师报告的原因以及用途并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核数师报告就是类似于内地的财务报告,没什么其他的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份好的核数师报告的作用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核数师报告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我公司多年来处理这方面问题得到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做一个概括。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常见的用途就是作为基本文件递交给税务局,以此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盈利等;其二,核数师报告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时递交给政府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三、核数师报告可以递交给股东,让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四、核数师报告也可以是作为向银行借贷、融资的用途。

2008-4-7 15:04 danielmll
香港公司支出


      香港税务条例中有关可以扣除开支的一般规则:即在该税务年度的评税期内,只要是为了赚取应交利得税的利润而付出的全部支出和开支,都可以获得宽免.
      
      开支一般分为直接开支和间接开支。直接开支一般就是贸易项下的购货成本。间接开支指的是行政支出。购货成本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可以作为可抵扣利润的开支。而行政支出就要视不同情况而定了。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行政开支又分为不可抵扣利润的开支和可抵扣的开支即合法开支。
      
      合法开支指得是这些开支在法律上上可以被抵扣的。而合法开支的定义里面指的是一些必要的开支,是为了帮公司产生一定的收入而产生的支出。也就是说,第一:这些开支是必要的;第二:这些开支是一定要带来一定的收入的;第三:这些开支还会为公司未来赚取更多的钱。
      
      从这点上来说香港公司的行政支出其实比之大陆公司要宽松很多,比如说公司宣传费或招待客户的餐饮费等支出,只要你能够把相应单据保留好,这些费用是为了你更好的为公司赚取收入那么都可以作为成本抵扣。政府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比例限制.

2008-4-7 15:49 danielmll
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http://sc.info.gov.hk/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2008-4-7 16:02 danielmll
管理报税误区解读


香港公司周年管理(三)管理报税误区解读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若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

2008-4-7 16:09 danielmll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四)报税中日期的选择,单据的保留

    一直在说香港公司的报税管理,那到底在报税的时候应该准备一些什么资料,以及如何选择自己公司的埋数日期,在这里我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埋数日期的选择
    第一次报税的香港公司,政府允许的最长的会计年度为18个月。假设贵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埋数年度:2007/10/18—2009/3/31,跟随政府的财政年度(一共两个埋税年度,即每年的12/31-次年1/1和3/31-次年4/1)。这样您今后每年的税务申报都会比较方便。一旦选定了埋数年度,以后您都要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税务申报。
     
二、单据的准备
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
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
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
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
(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
5、银行月结单
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2008-4-7 16:20 danielmll
税不等于免税,两者概念是不同的.报税是向政府提交公司财务报告,是每间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免税是政府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核数师报告等因素给到的综合意见,评定是否需要缴交利得税

2008-4-7 16:21 danielmll
如何正确使用离岸帐户中的的利润,如何能够在政策的变化中找到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法,是现在SOHO关心的问题,那么在此就为大家做个解答。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留存在帐户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随着离岸的规范,不排除将来大陆银行对境外公司AUDIT的要求,目前虽然还是只是停留在AR1和更新的商业登记上.
   

在开户时,各位都有登记营业的项目和预计的营业额,随着银行的外债,离岸数量的增长,如果以后的帐户交易是频繁的,而公司递交的报告是显示该公司无任何业务运作的,那么是不是银行会觉得你的帐户是存有风险的呢,而且大陆与香港避免双重获税的补充协议也已经于07年度全面实行,再忽视核数师报告,绝对不是明智之举?

2008-4-7 16:38 danielmll
做业务不活跃(零申报)和核数师报税的区别


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税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香港公司的免税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而且不排除税务局对你的申请进行核实,所以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税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像有些同行所说的不在香港运作直接做 “零申报”就可以合法不交税的,相反这样做还是很危险的,试问,如果你没有一份核数师报告给政府,政府怎么来了解你公司是否有运作,有运作的话,利润是不是在香港产生呢,所以,报税是每个香港公司都要处理的工作,“零申报”本身是不专业的说法,正确的应该叫做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报税),而其只适用于满足以下三点要求的香港公司;
★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业务包括在港业务和不在港业务)。
虽然这样的申报肯定是不需纳税的,因为给到税务局的印象是你公司是没有任何业务的运作的,自然也是不会有利润,当然就不需纳税,但是一旦政府查到你帐户内有资金,就十分难解释资金来源了,所以给到客户,最合法合理的程序就是通过海外利得申请来达到合法不交税的目的,这个就需要你的中介的专业性了,而一般中介如果在香港没有专门资质的CPA是没有能力帮你申请的,只能通过蒙蔽客户做所谓的“零申报”,这样受害的客户我们也遇到过不少,十分气愤,给客户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瞒税刑事责任和公司银行帐户被政府要求冻结),请贵司慎重考虑注册机构的服务的专业性和长久的企业发展,尤其是合法的企业税务优化,而不是只关注于很表面的价格,在此,我们可以提供一些我们LA的会员报,以及我司在香港出版的书刊,可以帮到你了解香港的税法,毕竟成立公司容易,但以后管理更重要,和你的切身利益更相关,我司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欢迎你随时可以拨打税务局电话(00852-1878088),%B

2008-4-7 16:55 danielmll
据香港媒体报道,受惠于经济复苏,香港注册公司有增加的趋势,香港公司注册处助理首席律师方剑峰昨日表示,近年来香港公司注册的申请每年上升6万至7万个,同时,来自内地的商标注册亦正逐渐增加。

  方剑峰指,香港公司注册的申请近年来每年递增6万至7万个,但未能透露公司主要从事的行业,不过,他说,香港至今一共有60多万家注册公司,在CEPA的带动下,相信未来自内地的申请会持续上升。而有关数据亦显示,公司注册申请的增长速度较撤销注册的速度为快,去年撤销注册的公司则不足10000家。

2008-4-7 17:03 danielmll
关于几种公司的区别(税务处理)


其實英國公司及香港公司,跟BVI那些地方的公司是不同的,BVI實際有兩種公司,一種是給本地人用,另一種是給外地人用,外地人那種稱IBC,國際商業公司,是不可在BVI境內營業,所以為何其他國家政府一看就知道,如用IBC來營運,一定是逃稅,因IBC本身在BVI境內也不能用。所以IBC是不適合用來營運,許多國家的買家也不會跟IBC做生意,怕日後及連累有麻煩。



英國及香港只有一種公司,而兩者都是以利潤來源來徵稅,所以當地稅務局每年(或每幾年)一定查問公司的利潤是否來自境內。所以只要公司一開始營業,不管是否在境內,也要通知稅務局,由他們來評定公司的利潤是否需要付稅,所以沒有甚麼離岸利潤申請(都是騙人騙錢的技巧來的),因評稅是按每年的情況來決定,不作每年評估,稅務局怎知道利潤的來源是否不變呢。

2008-4-7 17:07 danielmll
英國離岸公司法例

简单整理了英国公司概况,相信绝对可以令大家获得英国有限公司如何成为企业运作的良好功具之实用而简单的概念,包括有关英国有限公司的背景;BVI公司与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分别;哪类人士适合开英国离岸有限公司;开英国有限公司十大好处;如何利用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优势于企业运作上。

A. 背景

英国绝对是任何人士考虑进行贸易和运作企业的最佳地方,因为当地的法制系统是全世界最健全,加上拥有最好的经济系统及银行体制,所以如果您想发展公司业务,英国绝对是首选;虽然英国的税率是相当高,但只限于在当地运作,如阁下不在当地进行贸易的话,是绝对不需纳税的;除此之外,当地对公司的管理之限制亦是很少变动的。

B. BVI公司与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分别

如果阁下不想在英国进行贸易的话,BVI公司与英国有限公司是很相似的;其实无论于公司管理或成立公司成本方面,BVI公司与英国离岸有限公司都是十分相似的。而两者最大的分别是有关记录系统于BVI公司注册处和英国公司注册处的事宜,因为BVI公司注册处是不需要记录全部有关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数据,但英国公司注册处却需要记录全部有关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数据;不过,如阁下不希望揭露有关股东及董事数据的话,阁下仍可以透过某些程序去解除以上限制。另一方面,BVI公司已愈来愈难在世界各地银行开设银行户口;反之,英国有限公司在各大小银行开设户口却容易得多,如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等。

C. 哪类人士适合开英国离岸有限公司
1、国际贸易家
2、考虑合法税务安排的企业
3、希望减省处理大量管理工作而实际业务不在香港的小型企业
4、任何中国内地的个体户
5、任何有意不在香港运作业务的顾问
6、有意建立品牌的企业
7、国际买家
8、其它

D. 开英国有限公司十大好处
1、合法不交税 (不在英国当地营业)
2、可在世界任何银行开立户口 (较BVI公司更好)
3、每年运作成本低
4、一人拥有一间有限公司
5、税务安排最好
6、品牌建立
7、成立时间快,8日可完成
8、成立费用低
9、信誉度高,信心可靠
10、法制健全且是非常稳定

E. 如何利用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优势于企业运作上

1. 如果阁下是一位国际买家,并打算从中国内地订购100万件T恤,然后售给台湾,事实上,阁下的主要业务是不在香港经营,英国公司便是阁下的首选,因为阁下不须向香港税务局与英国税务局提交任何报告,而如公司只在香港进行金融交易是不受管制的。

2. 如果阁下是一位作家,需要为一间出版社编写书籍,而阁下是不在香港进行编写过程,并会往中国内地找寻灵感及摄取图片的话,阁下便不须缴交任何税款给香港税务局与英国税务局。

3. 如果阁下须要为很多公司从欧洲各地及日本购入电子产品,而阁下主要的工作是往欧洲各地及日本找寻相关产品的新来源的话,但没有在香港与英国两地营业的话,阁下亦是可以不受香港及英国管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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