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强烈推荐==关于离岸公司,离岸账户, 注册地点详解===


2007-10-30 10:20 akimanager
不管怎么样,斑竹都非常辛苦.也希望斑竹多多发精华贴,发完,好好休息.呵呵:)

2007-10-31 15:55 Joviallong
我也觉得对不大的公司来说不实用啊:P

2007-11-5 08:49 鹰派
[quote]原帖由 [i]hieebasten[/i] 于 2005-10-25 10:29 发表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735931&ptid=81606][img]http://bbs.fobshangha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这个文章写的是大而空,
其实对SOHO来说
离岸帐户只是起到一个中介作用,在提取利润和获取佣金方面有点用处。其他的作用对我们SOHO来说根本是海市蜃楼一样的缥缈。

然而区区一个离岸公司,却要这么多钱,每 ... [/quote]
好~~~~很好~~~~我这种新手就需要精辟的言论。
长篇大论,看得我晕头转向

2007-11-12 16:32 shine8
支持楼主,辛苦了:victory:

2007-11-20 14:06 joshuayeung
看的我头晕眼花  LZ看起来太空洞咯
有没有能找到视频文件的

2007-12-4 14:30 danielmll
[color=Red][size=4][b]希望我的帖子可以帮助各位对海外公司有更清楚的认识,[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866549-1-1.html[/url]


友孚會計事務所可以直接提供香港渣打/香港匯丰銀行的見證簽署服務,該服務不同于大陸銀行(匯丰/渣打)的見證,全部由我公司的職業經驗在15年以上的會計師來見證簽署,所以不存在國内銀行見證的對客戶運作量的要求,等同于客人直接去到香港開戶,這個也解釋了爲何最近客人拿到大陸的銀行給到客人的渣打收費不同于香港渣打得收費,因爲,渣打大陸及香港分行是有協議的。[/b][/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9-13 16:10 编辑 [/i]]

2007-12-4 14:42 otto.sun
Thank you!

I am only a regular 9-to-5er,

I don't want to work 9 to 5 for the rest of my life!

2007-12-21 13:49 danielmll
瞒税是刑事责任

[color=DarkGreen][size=4][b][color=Red]瞒税[/color]是一项刑事罪行
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真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color=Red]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color],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color=Red][u]违法[/u][/color]。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递交不正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 $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递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u][color=Red]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 3年[/color][/u]。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实时入狱。

香港公司的免税申请和海外利得的提出是要通过[color=Red]核数师报告[/color]的递交来实现,否则政府怎么了解贵公司是否有业务运作,有业务运作的情况下是否公司最后有利润,有利润的情况下,是否产生于香港,需要交税,所以离开核数师报告这些都是不现实的,做[u][color=Red]DORMANT A/C[/color][/u]是违法的行为,董事是非常冒险的!!!

[color=Red][u]PS:有业务运作(不论是香港还是香港以外)做DORMANT A/C(不专业说法是"零申报")就是最为典型的瞒税,请各位重视后果,该责任由公司董事及相关行政人员承担,和秘书代理无关的,因为所有递交税务局的资料由公司董事签字确认后递交.政府要求公司需要保留公司的运作单据7年,政府具有追述权.所以暂时的所谓没事,并不是一直没事,风险是一直存在的[/u][/color].[/b][/size][/color]

[color=DarkRed][b][color=DarkRed]出自友孚会计事务所DANIEL: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866549-1-1.html[/url][/color][/b][/color]

[[i]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8-9-13 16:11 编辑 [/i]]

2007-12-24 14:44 martin_xwj
很感谢VIP开辟离岸业务专区.

2007-12-26 15:57 上海卓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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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6 16:51 fordream123
:D :lol 好好学习,多挣DOLLARS。

2007-12-27 16:17 michaelzhukx
LZ也就是BZ
真是太辛苦你了
你的帖子太好了
为那些有这方面意向的公司和个人提供了很好的信息资料
谢谢你的劳动

2007-12-29 14:32 lynnwy
收藏起来,慢慢看.LZ辛苦了.

2008-1-5 14:44 qinyhong
好资料,我正打算明年在港注册一个呢

2008-1-5 16:23 718520xie
回复 #6 big-melon 的帖子

呵呵,我相信這是大家都想要的東西.

2008-1-6 13:56 燕子勤飞
ths for your information!

2008-1-9 08:19 jask18
Thanks for your sharing.It is very useful.:)

2008-1-10 17:23 弥敦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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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5 11:21 lanzhigao
不错,支持一下,谢谢楼主的分享

2008-1-15 17:54 danielmll
[b]根据香港和大陆税收协定的政策实施,香港公司在税务处理上要格外注意,尤其是报税的单据,如果处理不好,极其有可能以后在大陆进行交税,请重视,以免留有后遗症.[/b]

2008-1-16 10:21 martin_xwj
o8年到了,希望新年里FOB的朋友都可以越作越好:)

2008-1-16 15:42 弥敦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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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6 16:43 ysx0724
楼主辛苦了,将此帖置顶.

2008-1-17 10:16 弥敦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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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7 22:30 Bryangong
楼主,有用吗?离岸公司?
:o :o

2008-1-18 00:46 上海卓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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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8 09:54 sjdsklc520
确实前期没什么必要...等钱多了再说把

2008-1-18 12:10 弥敦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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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8 14:29 george-toni
谢谢楼主的一番苦心,学习了不少.

2008-1-20 10:36 Johnson.Ma
非常 专业。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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