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2008退税政策变动,个税申报调整后,离岸公司利润使用专业解答/长更新(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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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4-30 17:33 vincent_yyf
离岸帐户开户变动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由于银行短期外债影响,外资银行的外债额度被降低,而离岸帐户内资金又算是一间银行的外债.国内作离岸业务比较早的荷兰银行和渣打银行外债额度超标,导致现在不能再作新的离岸帐户开户.其中荷兰银行对于银行内部量较小的客人也开始劝其把帐户开到其他银行或者是香港.
    这个情况使得有些朋友误会是离岸帐户国内是不能作了.其实只要选择其他外债额度没有超标的银行开户既可.现在内资银行的额度都没有超标,外资银行里汇丰、东亚、德意志等银行也可以开户。
    如果有什么对于离岸帐户的问题欢迎MSN或者来电给我详细解释。 [/b][/font][/size][/color]

2008-5-1 00:41 xu_echo
很好的帖子谢谢楼主发贴.有个问题请教下:
我的注册公司机构告诉我每年做0申报。
他说如果成功了递交0申报,那说明政府已经认可了。
如果0申报递交不成功,也还有3个月的时间来做账。
他们的这个说法对吗?

2008-5-4 09:36 vincent_yyf
回复LS关于0申报的问题

[quote]原帖由 [i]xu_echo[/i] 于 2008-5-1 00:41 发表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167497&ptid=667411][img]http://bbs.fobshangha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很好的帖子谢谢楼主发贴.有个问题请教下:
我的注册公司机构告诉我每年做0申报。
他说如果成功了递交0申报,那说明政府已经认可了。
如果0申报递交不成功,也还有3个月的时间来做账。
他们的这个说法对吗? [/quote]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一、首先,0申报的操作就是当你的AGENT收到香港税务局的稅表时,帮你在稅表的纳税处填个0,可以说几乎没有任何的技术含量!
二、其次,即使政府受理了你公司的0申报,香港税务局对每个香港公司都有7年的税务追诉权, [color=Red](今年还朋友过有客户被,因为被政府查到2年前的税务而委托我们公司来处理的)[/color] 所以真正做国际贸易,希望利润合法免税的朋友,最好不要去冒这个风险,挑战香港税务局!毕竟AGENT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到时候真的有问题,倒霉的还是公司股东!
三、不是很明白所谓的0申报不成功,既然AGENT都没有把握告诉客户,这样的可行性,我相信这样的AGENT更不会知道如何去获得政府的三个月延迟了!
如有问题,欢迎来电咨询[/b][/font][/size][/color]

2008-5-4 16:55 xu_echo
另外关于发票单据的问题:
我提供的每一个收入发票单据和支出发票单据,是不是都要与银行的对账单纪录一致?

我的意思是我本来一个订单收入10万美金,应付大陆工厂8万美金。但我要工厂提供发票显示是9万。这样可行吗?

2008-5-5 10:23 vincent_yyf
[quote]原帖由 [i]xu_echo[/i] 于 2008-5-4 16:55 发表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216079&ptid=667411][img]http://bbs.fobshangha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另外关于发票单据的问题:
我提供的每一个收入发票单据和支出发票单据,是不是都要与银行的对账单纪录一致?

我的意思是我本来一个订单收入10万美金,应付大陆工厂8万美金。但我要工厂提供发票显示是9万。这 ... [/quote]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首先香港会计师是不介入你公司运作的,会计师能作的就是根据你提供的单据来作核数师报告.如果你支付给工厂的是8万美金,而你给到我们的发票显示是9万,那么会计师还是会根据9万来审计,但是最终的数字和你银行帐户里的余额不同.这时候会计师会提出问题,为什么数字会对不起来,一般情况下会根据税务条例的规定作成董事借款来调整.
    不过由于香港公司报税的全部法律责任都是董事来承担,会计师没有责任,而香港又有来源地征税原则,即使你有利润符合条件的一样可以免税.所以建议需要报税的朋友根据事实来准备单据,这样作出来的核数师报告是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也不会出保留意见,对于你将来申请免税或者银行借贷等都是有帮助的.[/b][/font][/size][/color]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如果大家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点击该资料详细了解:[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9.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5-7 01:29 xu_echo
感谢你的解释。
还有个问题请教:
我大部分生意都是跟国外的客户做的,工厂在国内。没有任何步骤在香港,只是资金通过香港银行而已。按照这样,是不是可以申请免税?
另外,我有一个客人是香港公司,货款是从他们香港的户头划到我的香港户头上。这样是不是算利润在香港产生?
如果上面都对的话,我可不可以只交香港客户那部分利润的税?而其他的申请免税?

2008-5-9 02:00 vincent_yyf
回复LS

[quote]原帖由 [i]xu_echo[/i] 于 2008-5-7 01:29 发表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272005&ptid=667411][img]http://bbs.fobshangha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感谢你的解释。
还有个问题请教:
我大部分生意都是跟国外的客户做的,工厂在国内。没有任何步骤在香港,只是资金通过香港银行而已。按照这样,是不是可以申请免税?
另外,我有一个客人是香港公司,货款是从 ... [/quote]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一、能不能免税是要香港税务局来审批的,但是以我以往处理的客户来看,如果你真的所有操作都不在香港,那我们会根据你提供的单据来向税务局做海外利得申请的!
二、不知道你的客户是香港的实体企业还是离岸企业,但是不管哪一种,你这个公司被政府审查的概率会比较高,如果在税务申报的时候无法向税务局合理解释你为什么会有这边来自香港的收入,那你的利润是比较难申请海外利得!
三、AUDIT REPORT是可以分为两部分來做的,只是你的采购支出单据必须完整!
  [color=Red] 最后在强调一下,任何一个注册机构都没有权力向客户保证,香港公司可以100%免税,而我能做的只有在了解你的所有操作后告诉客户,以过去经验来看,怎么的操作是满足香港税务局的免税要求的,然后我们还是根据客户提供的单据来完成AUDIT REPORT![/color] [/b][/font][/size][/color]

2008-5-10 09:23 vincent_yyf
离岸银行选择注意的地方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大家在开离岸账户的时候,不应该盲目的选择一些大的银行(银行名气大手续费更高),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操作需求来选择适合自己的银行(网银,电话委托,FAX),更不要觉得把账户开在香港就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不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而选择在香港开户,反而只是浪费飞机票罢了(操作也不一定方便)!
   大家如果还对哪个银行适合自己不是非常清楚的,可以把自己的操作MAIL告诉我,或许我可以给到大家一些有用的信息,当然如果对公司注册也需详细了解的,欢迎来电(解释的会比较清楚)![/b][/font][/size][/color]

2008-5-10 15:23 vincent_yyf
LA业务范围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经常有朋友咨询有关LA环球的主营业务,这边就给大家做个详细介绍:        
一、注册香港、英国、新西兰、美国、BVI公司及其它各国有限公司
二、注册世界各国家商标、欧盟商标、马德里商标
三、其它业务
1、申请海外专利、书刊号、ISSN\ISBN、中西药注册;
2、有限公司报税、清盘,海外融资,创业板主板上市;
3、协助国内客户办理回国投资外经委必须法律文件“中国公证人”文件,由中国司法部驻当地办事处出据!
四、新西兰公司海外融资上市(2007年下半年新业务)
五、2007年10月香港LA环球西域证券有限公司所正式运作,利用离岸账户利润操作海外股票(包括香港,美国,新加坡等国证券)[/b][/font][/size][/color]

2008-5-10 23:58 vincent_yyf
核数师报告的作用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b][/font][/size][/color][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题记:目前很多客户对于做核数师报告的原因以及用途并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核数师报告就是类似于内地的财务报告,没什么其他的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份好的核数师报告的作用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核数师报告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我公司多年来处理这方面问题得到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做一个概括。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color=Red]最常见的用途[/color]就是作为基本文件递交给税务局,以此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盈利等;[color=Red]其二,[/color]核数师报告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时递交给政府的一份基本文件;[color=Red]其三[/color]、核数师报告可以递交给股东,让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color=Red]其四、[/color]核数师报告也可以是作为向银行借贷、融资的用途。

以上所列是核数师报告比较常见的一些用途。接下来我分别举例来讲核数师报告在什么时候会用到。
[color=Red]核数师报告用途一[/color]、当你的香港公司注册好了以后,开始运作生意18月后你会收到税务局的第一份税表。这个时候你的责任是要请持牌会计师根据你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出具一份核数师报告给政府,用做报税的用途。这份核数师报告会体现出你公司整个会计年度内的营运状况,也能让税务局了解你公司有无利润。
[color=Red]核数师报告用途二[/color]、当你的公司运作了一段时间以后,想要扩大公司的规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借贷时,银行就需要你提供一份核数师报告了。这份核数师报告则更侧重体现你公司的未来发展的前景,因为此时银行更看重你公司在运作时有无盈利、你公司的资产与实力、经营结构以及未来的发展。如果你的财务情况通过核数师报告体现出来,也就意味着你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得到了国际认可,这样银行才有可能把款贷出。
[color=Red]核数师报告用途三[/color]、如果你想要做股权转让,内地政府也是要求你提供一份核数师报告。举例讲,现在你有一个香港公司是和内地一家公司合资的,现在你想要转让出你股权给另外一家境外的公司,那你的香港公司在做股权转让时必须提供一份体现你公司以往的经营状况的核数师报告。这份报告同样是要由国际认可的持牌会计师来出具政府才认可,你的股权转让才能够完成。
其实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很多,以上只是简单地举几个例子来介绍。除此之外,你还可以拿它来做公司上市、申请特殊拍照、与别的公司合并等等。
一位好的持牌会计师在帮助客户处理核数师报告之前总会先了解客户做这份核数师报告的用途,然后根据用途的不同做出侧重点不同的核数师报告,以帮助客户去处理一些公司事宜,没有一份核数师报告是可作任何用途的。

[color=Red]更多资料请参考:[/color][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10.html[/url]


[/b][/font][/size][/color]

2008-5-11 03:09 vincent_yyf
用国内一间公司做香港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股东和董事,其实你对其身份的区别是否清楚呢?股东和董事的身份一定要搞清楚的。简单地我举例说明(不清楚的也可以问环球叶先生),例如你在联交所里购买了汇丰银行的股票,你就是股东的身份,不是该间公司的董事,董事是需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工作的。我当你已经明白其区别了。其本上你要做任何行为,在香港控有一间公司的股份都是没有任何管制的。你只要给中国公司里面的公司名称,注册的地址,就可以在香港认购私人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了。如果你问这样是否可以呢?我回答是绝对可以的。不过要提醒,究竟中国公司有没有授权你公司去外国(非中国)去做一个投资控股的权利呢?如果得到授权的话,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不行的,那你就要跟工商局去更改一些中国公司的章程才可以做这个动作的。香港是不会理会你的。 香港方面,无论投资,出入都是自由的。我提醒的就是以上是否得到授权的权利的。一个小心的问题。(如果只是挂名呢?)当然没有问题了。(是否还可以做董事呢?)董事都可以,不过,当你做董事,你要顾及可能开户口的情况,你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开户口,如果发现其中一个董事是第二间有限公司去做这个董事,那么你都应该知道就是你要证实这个出任是否有效的。银行就会要求你提供你在国内公司里面整套公司文件,例如公司的章程、成立证书、还需要是否有一份委任状,委任哪个人去出任代国内的公司去出任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的委任的。只是在银行开户口的时候较为多些文件,文件是需要自己去提供的[/b][/font][/size][/color]

2008-5-12 09:50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有的朋友会问:如果我们离岸帐号是零申报.也就是如果我们这边会计师没有做AUDIT,然后香港那边申报了,我们会有什么后果的?如果他们没申报我们有没有事的? [/color]

    首先没有看到一间公司的管理记录无法给到最准确的回复,但是一个有运作的香港有限公司没有做AUDIT,在法律上是由股东承担瞒税的法律责任,只是香港税务局每年不可能对所有的离岸公司进行检查,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中介给客户做零申报的原因之一。但是香港税务法律中,税务局对香港有限公司的税务管理有7年的法律追诉权,很多新公司第一年或者第二年都有可能不被查到(有也有第一年查的),但是一般新公司三年内政府都会抽查,如果被查出香港公司明明有海外运作,但董事却做了没有运作的0申报,那会政府会通知该公司董事补做前几年的AUDIT,以及缴纳一定罚款!如果你不处理,或者不缴罚款,那你会收到第二次罚款,再不处理就会有法庭传票了(此时有的中介就会建议客户不要用这个公司了,但是这样的话该香港公司股东会被列入香港出入境黑名单的),所以如果一个香港公司有生意运作,有钱赚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做报税管理,只有把利润合法话,才能更好的长久发展!
     建议已经操作香港公司或者准备操作的朋友可以谨慎操作,或有问题我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看看如何处理更合适![/b][/font][/size][/color]

2008-5-12 10:09 xu_echo
你好,又来请教你一些问题了。

如果注册个BVI公司,在香港开离岸账户,这样是不是不用交税了(目前来看)?
如果不用的话,我现在注册个跟我香港公司名字一样的BVI公司,应该没有冲突的吧?
然后我可不可以在同一家银行开BVI公司的离岸账户?

另外是关于如果要报税,提供单据的问题:
除了银行账户中货款收入,支付工厂的纪录,如果我有些定金是直接拿现金给工厂的,这部分怎么提供单据?会不会被认可?
还有平时的一些出差费用,办公室租金,员工工资等都可以用来冲减利润吗?怎么提供单据呢?

谢谢!

2008-5-12 10:50 vincent_yyf
回复


一、BVI在香港的离岸账户所获利润是可以不缴税的!
二、香港和BVI的公司,在法律上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所以即使名称一样也不存在什么冲突!
三、当然是可以的,你开的账户,主体是离岸公司,既然每个公司在法律上都是独立的,银行账户处理上自然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据我了解,现在BVI的国际信誉度不太好,所以香港很多银行对于BVI账户开立,持谨慎态度!

报税:
一、香港会计师在做香港公司审计报告的时候,是根据香港公司股东所提供的单据,我相信生意是您自己做的,即使是现金交易,补一张商业形式发票还是补的出的,所以只要您的公司是实实在在做国际贸易,且每比支出和收入都有相对应的原始凭证,那我们会计师替您申请海外利得一般不存在问题!
二、差旅的话,可以作为公司行政杂费来处理;办公租金的话,不是太建议入到香港公司帐务内,因为您要提供物业租金合同;至于员工工资,本身香港公司是没有雇员的,所以您打给国内员工的工资需像政府做个解释,虽然政府不会反对,但是政府是有权力要求您提供这些员工的个人信息以及国内完税证明的!
三、一般单据都是客户直接给到我们,由我们来划分处理,我们会告诉您什么样的单据是OK的,如果某些单据不足,我们会要求公司股东补给我们,因为香港的会计师都是根据董事所提供的单据来处理的!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建议电话直接咨询我!这样我会对您的情况有个详细的了解!

2008-5-12 12:28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名称受保护办法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在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和商标注册的作用各异,它们受不同的法例规管,并由不同政
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负责提供服务,注册成立本地有限公司和登记在香港以外成
立为法团并于香港设立营业地点的海外公司,而由知识产权署管理的商标注册处([url]www.ipd.gov.hk/chi/trademarks.htm[/url])则负责办理商标注册。因此,即使你公司的
     名称在公司注册处注册或登记,并不表示公司有必然权利将公司名称作为商标,使用于推广或经营其货品或服务上。如果你想把你的公司名称作商标或者可以在公司名称上受到保护,禁止类似公司名称被其他公司使用,你必须另行向知识产权署申请把你的公司名称注册成商标或商号。 [/b][/font][/size][/color]

2008-5-12 14:12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之前解答了个朋友关于香港公司作核数师报告的问题,写出来大家分享和借鉴:

请教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

1/我公司是06年12月18日注册的,前些天已经去做年审了,之前都是在国内开离岸帐帐户,上个星期才去香港汇丰开了帐号....

按照你的说法,所得的利润是税前利润,可以自由汇出给自己在深圳的个人账户吗?

2/ 如果国内供应商只接受人民币货款,那么我要如何操作?如果打到我的个人帐户,如果提供凭证证明这笔美金是购货货款?要工厂开收据可以吗?但是之前的美金是打到我的私人帐户换成人民币的,

3/ 美金打给供应商的代理公司,要开具收据的话,是由代理公司出具还是工厂出据?

4/如果直接提现,用汇丰提款卡在深圳ATM机上提现,要出具什么样的凭证?

5/利润打到自己的个人帐户,又要出具什么凭证?

我说的这些凭证都是说在做核数报告时要提供的凭证,如果可以提供给会计公司做报告呢?

请指教@[/b][/font][/size][/color]

2008-5-12 16:32 vincent_yyf
LS问题回复


1、离岸帐户只要收了款后,可以自由转帐,你转到国内个人帐户也可以的。
2、只接受人民币汇款的话会比较麻烦些,一种金额小的你可以先把货款转到自己个人帐户,然后结汇出来给到工厂人民币。发票你一样可以让工厂开具出来,因为香港公司作核数师审计报告时要用的单据不单是国内统一发票,只要是INVOICE发票就可以了。
3、开具收据的话是贸易代理开局。
4、之前很多人说去到香港汇丰银行开户,然后拿这公司银行卡可以在大陆的ATM机上直接提现。这个说法后来也有朋友反映是误导,如果你这边操作下来可行的话也请发贴分享。一般公司帐户上的款要自己使用多数是通过先转到个人帐户后提现。或者有些费用可以直接从香港公司帐户转到对方帐户,比如付佣金给别人可以通过香港公司帐户直接给到对方个人帐户,不同先通过自己个人帐户再转。
5、利润打到自己个人帐户,不用提供额外材料。只不过银行操作方面如果你的转帐金额单次比较大的话银行为了防洗钱会要你写一个汇款用途,这个仅仅作为银行内部留底之用。

    作核数师报告时会计师只看你的提供的单据,而不看你银行帐户的单笔出入记录。你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销售INVOICE发票
2、采购INVOICE发票
3、行政费用支出单据(可以是统一发票,也可以是收据,形式发票)
4、银行月结单。

2008-5-12 18:12 vincent_yyf
后续问题
1、离岸帐户只要收了款后,可以自由转帐,你转到国内个人帐户也可以的。
2、只接受人民币汇款的话会比较麻烦些,一种金额小的你可以先把货款转到自己个人帐户,然后结汇出来给到工厂人民币。发票你一样可以让工 ...

感谢回复!

1/销售发票是本公司自己做的,要公章 吗? 合同可以吗?
2/采购发票是由谁来做,要公章吗? 采购合同可以吗?

3/ 开据收到多少美金这样的收据可以做为核数时用的单据吗,可以代替采购发票吗?

4/我的利润是税前利润,可以自由转出,不能提供凭证吗,到时会不会有问题?

2008-5-12 19:06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回复


1、需要盖你香港公司的原子印。合同上也是用原子印,然后加上你的签字就有效了。
2、采购发票是你采购款给了国内公司之后对方给你的。比如你从国内某工厂采购,合同价格是100块,那么对方要给你相信的发票。这个发票一样是INVOICE就可以了。
3、其实本来这个发票的概念就不是国内统一发票,所以只要让对方打印出来加上收款人签字就可以了。和收据的性质差不多。不过作为采购支出来说只接收发票,而你要是作为行政费用支出那么收据也可以。
4、可以自由转出,作核数师审计报告时你需要把这些转出的款项用途凭证提交就可以了。比如你从离岸帐户税前利润中转出了100块到个人帐户,那么你到时需要提交这些钱在国内的用途凭证,比如你在国内的餐饮、差旅等收据或发票。[/b][/font][/size][/color]

2008-5-12 20:40 vincent_yyf
大家有不清楚的就留问题吧,我会一一给大家做一个解释的

2008-5-12 21:08 vincent_yyf
如果香港公司在国内控有子公司,报税时怎么处理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现在用香港公司投资国内的客户非常多,每到报税时,客户怎样处理报税都不是很清楚,最规范的操作是建议客户是做三份AUDIT REPORT,只有这样才能最清楚反映公司至埋数截止日当天的资产和损益情况.
[color=Red]1:香港公司单独业务一份AUDIT REPORT(如除控股外无运作,则DORMANT A/C)
2:国内子公司一份AUDIT REPORT(如属于合资,且控股比例小于50%,可以选择提供国内审计报告)一般国内的审计和香港的报告在折旧的分摊等处理是不同的.
3:合并报告(最终反映香港公司的资产情况和损益) / 如果1为DORMANT A/C则不合并[/color]

    其他说明:因为国内子公司税务处理完后,按照香港的控股比例收到的分红是不需要打任何税的,所以需要明确国内的损益和资产,为将来香港公司获得国内子公司税后分红,合法不纳税做准备和证明),如果只是单纯做一个投资处理是显示不出你国内公司资产的变化和损益的,以后如果分红需要合法化,也是需要另行补充这份AUDIT是一样的. [/b][/font][/size][/color]

2008-5-12 21:52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每年报税不等同于交税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报税不等于免税,两者概念是不同的.报税是向政府提交公司财务报告,是每间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免税是政府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核数师报告等因素给到的综合意见,评定是否需要缴交利得税.

[color=Red]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color]

因此,不管你的香港公司是否盈利,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b][/font][/size][/color]

2008-5-13 00:52 vincent_yyf
《香港税务条例》-介绍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由于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不同的税务制度,香港也有自己独立的税务制度,所以我们LA集团针对这一情况,以比较容易理解的表达和操作的实际案例分析,来和大家探讨一下有关香港的钱怎么收,怎么用税务局的免税依据是什么,特别是对香港6个税种的定意解释和分析,希望能够让普通大众更加全面的了解有关香港的税务基本情况。
    该书内容包括:香港的薪俸税;遗产税;物业税;入口税;印花税;利得税;问题与答案
    所有资料都是免费提供给到大家,同行勿扰,谢谢!需要的加我MSN或者发MAIL[/b][/font][/size][/color]

2008-5-13 13:54 vincent_yyf
除此之外还有香港公司法和国际商标法,需要的朋友可以索取.

2008-5-13 13:55 vincent_yyf
[img]http://www.global-hk.com/images/book.jpg[/img]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香港实用公司法》该书主要内容:香港公司的分类,注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的管理,常见实用问题与答案其中会对如和成立一家香港公司,如何去管理一个香港公司的税务,以及如何结束一家香港公司做详细说明[/b][/font][/size][/color]

2008-5-13 14:48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环球西域证券有限公司于07年9月12日正式成立

以下信息为香港证监会官网公开信息

持牌人及注册机构的公众纪录册

法团:  LA (Global) Sinomix Security Limited 环球西域证劵有限公司

查询方式登陆香港证监会网站:[url]http://www.sfc.hk[/url]

大家如果对于利用海外公司运作海外证券有兴趣的,欢迎来电咨询[/b][/font][/size][/color]

2008-5-13 16:23 vincent_yyf
香港税务局官方网站摘录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常见问题(香港税务局网站,原版摘录)
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
[color=Red]问1 离岸公司(即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是否须要缴纳香港利得税?[/color]
答1 《税务条例》并没有豁免离岸公司缴纳利得税的条文规定。离岸公司是否须要缴纳利得税, 须视乎该公司在港的业务性质及范围。

[color=Red]问2 在甚么情况下离岸公司须要缴纳利得税?[/color]
答2 一般来说, 一间公司如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 并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 便须缴纳利得税。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在香港及在海外注册成立的公司。

[color=Red]问3 税务局怎样判断一家公司是在香港经营业务?[/color]
答3 这个问题必须根据事实决定,每一个案的情况都不同。不过,应注意的是, 公司不一定要有大量的业务在香港才算是在香港经营业务。此外, 公司在港的代理所进行的活动, 亦可以列为有关的考虑因素。

[color=Red]问4 税务局怎样决定一家公司的利润是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color]
答4 这也须根据事实来决定。一般原则是要查明该公司哪些活动产生有关利润, 以及这些活动的进行地方。如欲进一步了解税务局在决定利润地域来源方面的意见, 请参阅《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21 号: 利润的来源地》。指引可由税务局网站下载, 网址:[url]http://www.ird.gov.hk/chi/pdf/sc_dipn21.pdf[/url]。

[color=Red]问5 一家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 有甚么申报规定须要遵守?[/color]
答5 在香港经营业务的离岸公司, 须遵守与香港公司相同的申报规定。基本的规定是, 该公司须向税务局的商业登记署申请登记其业务, 并提交当局向该公司发出的利得税报税表。如该公司在任何一个课税年度有应课税利润, 但仍未收到税务局的报税表, 则该公司须在该课税年度的评税基期完结后的4 个月之内, 以书面通知税务局须要课税。此外, 公司须备存足够的英文或中文纪录, 以便易于确定应评税利润, 并须在该纪录所关乎的交易完结后, 将该纪录保留最少7 年。[/b][/font][/size][/color]

2008-5-13 22:05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常见问题(续)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问6 离岸公司在提交利得税报税表时, 是否须要提交经审计的帐目?[/color]
答6 如离岸公司的注册地区没有法例规定须审计帐目, 而该公司的帐目亦未经审计, 税务局会接受该公司提交未经审计的帐目作为报税表的佐证。不过, 如果帐目确实经过审计, 即使有关地区的法例没有审计规定, 该公司也应该把经审计的帐目连同报税表一并递交。如离岸公司的总部设于香港以外的地方,但在香港设有分行,税务局一般都会接纳未经审计的分行帐目, 而无须附加经审计的环球帐目。不过, 评税主任可视乎情况需要而要求提供经审计的环球帐目。

[color=Red]问7 我的公司已向一家离岸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据我所知该公司在港并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该离岸公司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否须予征收利得税?[/color]
答7 即使该离岸公司在香港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它所收取的特许权使用费如属以下情况均须予征收利得税:
(a) 因电影片胶卷或电视片胶卷或纪录带、任何录音、或任何与上述胶卷、纪录带或录音有关的宣传资料在香港上映或使用而收取的款项;
(b) 就在香港使用或有权使用任何专利、设计、商标、版权物料、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性质的财产, 或就传授或承诺传授关于该等专利、设计等在香港使用而收取的款项。
(c) 就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或有权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任何专利、设计、商标、版权物料、秘密工序或方程式或其他相类性质的财产, 或就传授或承诺传授关于该等专利、设计等在香港以外地方使用而收取的款项, 而该款项在确定某人根据利得税的应评税利润时是可予扣除的( 不适用于在2004 年6 月25 日前收取或应累算的款项)。
在上述的情况,应评税利润是该款项的30%(如款项是于2003年4 月1 日前收取或应累算的,比率则为10%)。但如果离岸公司是你公司的相联公司, 应评税利润则可以款项的100%计算。应缴税款则须根据计算所得的应评税利润, 按适用的税率计算。此外, 离岸公司是以你公司的名义接受课税, 你公司须按照《税务条例》规定, 在支付款项给离岸公司前,预扣足以缴税的款项。

[color=Red]问8 离岸公司有甚么特别须要遵守的税务规定?[/color]
答8 基本上, 离岸公司与香港公司的处理方法相同。不过, 如果公司份属非居港人士, 就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a) 非居港人士如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获得源自香港的利润, 都必须直接缴税, 或以代理人名义缴税。税款会从非居港人士的资产收回或向代理人收取, 代理
人必须在非居港人士的资产中预扣足以缴税的款项。
(b) 非居港人士如收取了问题7 所述的特许权使用费, 须按照前文所述方式缴付利得税。
(c) 本港人士(包括公司)如在香港代表非居港人士售卖货物,必须每季向税务局提交报税表,述明出售的总得款,并同时向税务局缴交相等于售货得款1%的款项, 或与
税务局协议后, 缴交较低款额的款项。
(d) 非居港人士与密切关联的居港人士之间如有业务来往,而经安排后, 居港人士不获任何利润, 或所获利润低于正常水平, 有关业务可能会被视为由非居港人士经居港
人士为他以代理人身分在香港经营。
(e) 非居港人士因非居港艺人或运动员在港演出而直接或间接收取款项, 须遵守特别的评税及收税程序。详情请参考本局小册子: 〝非居港演艺人员及运动员如何履行香
港税务责任〞。该小册子可由税务局网页下载, 网址:[url]http://www.ird.gov.hk/chi/pdf/pam48c.pdf[/url]。公司是否属非居港人士主要根据事实决定, 离岸公司不一定
就是非居港人士, 这一点必须留意。

[color=Red]问9 离岸公司如何能更加确定公司的活动是否须要缴付利得税?[/color]
答9 公司可以考虑把预计的交易或安排,根据《税务条例》第88A条申请事先裁定, 申请时须缴交费用。申请程序详列于《香港税务条例释义及执行指引第31 号: 事先裁定》, 该指引可由税务局网页下载, 网址:[url]http://www.ird.gov.hk/chi/pdf/sc_dipn31.pdf[/url]。[/b][/font][/size][/color]

2008-5-14 00:36 vincent_yyf
原产地问题详解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1、很多朋友问,成立英国公司或者香港公司后,货物的原産地是否也能做相应的根改?这边给大家作一个统一的解释!
     无论各位操作离岸公司的朋友,注册是的英国公司也好,香港公司也好,在操作上,您的货物都是不会经过当地海关的,也就是说你的采购地依然是中国大陆,那你的产品依然是MADE IN CHINA,不会因为你成立了一个离岸公司就意味着你是一个国外产品。
2、那怎么的情况下,可以把产品的原产地改成海外呢?
      一般情况像香港,政府要求产品进香港海关,并且有30%以上的明显增值,那可以将该产品的原产地改为MADE IN HK。但是这样的操作势必对一个海外利得免税申请形成对立,所以对于做外贸的SOHO来说,离岸公司更多的作用是贸易的洽谈,外汇的收付,税务的控制。
大家如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b][/font][/size][/color]

2008-5-14 09:49 lucky11
请问我注册香港公司有段时间了.稅表会不会给到公司股东?为什么我的AGENT从来没给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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