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8-13 10:03
vincent_yyf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 07年出台了很多税务政策(诸如:个税申报,结汇,购汇5万限额,两税合一,取消对外投资优惠,)对于SOHO来说5万美金的结汇限制目前是没有办法避免,银行唯一变通的方式就是就是找自己的家人多开几个外汇账户,来解决燃眉之急,但是这个只是针对利润比较小的SOHO朋友,如果香港公司一年运作下来利润比较大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海外利得申请,把利润合法化后,以公司名义使用,这一点对各位操作香港公司的朋友,今后操作都是非常有利的![/b][/font][/size][/color]
[b][font=楷体_GB2312][color=Blue][size=4]大家也可以浏览一下,我精心编写的离岸公司详解,相信对大家的离岸操作一定有所帮助:[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1.html[/url][/size][/color][/font][/b]
2007-9-22 09:23
vincent_yyf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这个帖子还是有一些福友的问题值得大家看的,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新的详细离岸帖子可以了解[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1.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1 10:13
vincent_yyf
背对背信用证与转开信用证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BANK TO BANK L/C VIA TRANSFERRED L/C[/color]
案例(信用证的转开是对SOHO来说,是客户资源保护的重要方法)
一.出口商与中间商签定$100万合同,中间商以$120万与进口商签约,货物是30辆轿车,中间商利润为20万美元,发货港为上海,目的港为纽约.出口商为上海ABC汽车厂,中间商为香港EFG公司,进口商为纽约OPQ公司, 现进口商向中间商开出一个L/C,$120万(此证称为母证),
转开L/C 中间商以母证为依据,我行向出口商转开出一个L/C, $100万,此证称子证,子证仅可以修改母证如下条款:[见APPLICATION FOR PARTIAL TRANSFER OF LETTER OF CREDIT]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开出的子证,然后发货,将提单 $100万的发票,装箱单交给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离岸银行通知中间商替换发票成$120万,离岸银行将$120万的新发票连同其它单据寄给进口商银行,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解付$120万给离岸银行,离岸银行解付$100万给出口商银行,余额$20万进中间商在离岸银行的帐号.
背开L/C.中间商向离岸银行提交100%的保证金,即$100万, 离岸银行据此开出一个全新的,完全独立的L/C 给出口商, 此称背对背L/C, 它可以修改母证所有条款,完全凭中间商意愿.
出口商接受离岸银行的背开L/C .然后发货,交单给离岸银行仪付,发票全额$100万,离岸银行审单无误后,当场向出口商银行解付$100万, 同时通知中间商买单,中间商授权离岸银行对外解付,然后领回全套单据.
中间商将该套单据进行替换,更改.如将出口商发票$100万改成自己发票$120万,将有出口商名字的提单替换成有自己名字的提单,其它单据照样更改.然后交给离岸银行议付.离岸银行对照母证审单无误后,向进口商寄单索汇,进口商银行审单无误后向离岸银行解付$120万, 同时通知进口商赎单提货.
[color=Red]两者区别[/color]
1.转开出来的子证的所有条款,都必须依据母证原有条款开出.
2.转开L/C 只适用交易货物不发生变更,改装,加工等.
3.转开L/C 如操作不慎,有可能泄露中间商机密,要求转证银行对转证有熟练掌握.
4.转证情况下, 出口商只有在母证货款付给中间商后,才能取得货款..
5.背对背L/C 全都不受上述限制[/b][/font][/size][/color]
2008-4-11 10:50
vincent_yyf
海运提单的背书! (转载)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 [color=Red](一)背书的类型[/color]
1,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指示(TO ORDER)时,由托运人(SHIPPER)背书.
2,当收货人一栏写记名指示(TO*****'ORDER或TO ORDER OF ****)时,由记名的一方背书.具体有三种情况:
A: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托运人指示时(TO SHIPPER'ORDER或TO ORDER OF SHIPPER)_,由托运人背书!
B: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申请人或其他某商号公司指示时,由申请人或该商号公司背书.
C:当收货人一栏填写凭某银行指示时,由该银行背书.
[color=Red](二)背书的方式[/color]
A:空白背书------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地址.
B:记名背书-------既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地址,又书写被背书人(海运提单转让对象)的名称与地址.
C:记名指示背书------既书写背书人的名称.地址,又要书写"TO ORDER OF+被背书人(海运提单转让对象)的名称与地址.
以上资料转载地址:[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2.html[/url][/color][/size][/font][/b]
2008-4-11 13:53
vincent_yyf
如果结束一间香港有限公司?
[color=Blue][b][font=楷体_GB2312][size=4] 香港公司营业运作好几年了,但是一直都是做DOCUMENT A/C(所谓的0申报),现在想要结束这间香港公司,政府会追什么责任?
答:首先根据香港的法律,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做撤消公司。
撤消一间香港有限公司,一般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color=Red]1 无欠交任何税局的费用,包括BR费用、核数师报告、未完的税,所有责任;
2 无欠公司注册处的年报的费用;
3 无欠任何外债,如果你刻意隐瞒你公司是没有运作,但是你公司其实是有运作的话,这个一被知道就变成瞒税的行为,是需要被刑事检控的。[/color]
[color=Red]PS:[/color][u]香港公司的刑事责任承担人永远是公司股东,所以已经注册了香港有限公司的朋友千万要注意,自己公司的管理情况,如果你想以靠撤消公司来规避香港公司的管理和税务责任,基本上不缴完罚款,不完成税务局的税务反抗辩程序,政府是不给你结束的,情节严重者政府也会通知该香港公司开户行,协助政府管理![/u] [/size][/font][/b][/color]
2008-4-11 17:43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报税中日期的选择,单据的保留
[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blue]香港公司报税中日期的选择,单据的保留
一直再说香港公司的AUDIT的管理,那到底在报税的时候应该准备一些什么资料,以及如何选择自己公司的埋数日期,在这里我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color=Red] 一、埋数日期的选择[/color]
第一次报税的香港公司,政府允许的最长的会计年度为18个月。假设贵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8日,因此我们建议您选择埋数年度:2007/10/18—2009/3/31,跟随政府的财政年度(一共两个埋税年度,即每年的12/31-次年1/1和3/31-次年4/1)。这样您今后每年的税务申报都会比较方便。一旦选定了埋数年度,以后您都要在每年的4月份进行税务申报。
[color=Red] 二、单据的准备[/color]
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
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
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
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
(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
5、银行月结单
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color][/b][/font][/size]
2008-4-11 17:50
vincent_yyf
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核实信息
[color=Red][font=楷体_GB2312][size=4][b] 觉得有帮助的朋友希望支持下,顶帖,有疑问的可以拨打税务局电话(00852-1878088),或者上税务局网站([url]www.info.gov.hk/ird[/url]),对我所解释的内容做相应核实![/b][/size][/font][/color]
[size=4][color=Blue][font=楷体_GB2312][b] 有些税务上已经出过问题的客户在申请豁免一些延迟申报等税务问题罚款的时候,认为可以把责任推到给注册秘书,但税务局的回复是香港有限公司的刑事责任完全有公司董事承担,不管是在处理年检还是税务申报上,所以希望不管是在运作还是考虑操作的朋友,了解清楚后谨慎选择!.[/b][/font][/color][/size]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Red] 还要提醒大家一点,虽然现在很多朋友都是非香港本地运作,注册机构都承诺做DORMANT A/C(俗称0申报)都说没事,虽说税务局的确比较难查到,因为你不在当地运作,也不和当地企业贸易往来,但是税务局要求香港公司所有的票据要保留7年,所以政府是有权利在任何时间重查一个公司的历史的,一旦查到后果会比较严重,如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
以上资料转载地址:[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2.html[/url]
[/color][/size][/font][/b]
2008-4-11 17:55
vincent_yyf
海外公司对于进口商有什么好处: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海外公司对于进口商有什么好处:
[color=Red]优势一:灵活用汇[/color]
假设您离岸公司的帐户且里面有外币,那么当您向贸易伙伴购贷付款的时候,资金可以直接从离岸公司的外币帐户上划拨,无需用人民币按中银中间价购汇.这样可避免付款时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价损失,节省各用汇审批时间;也不会受大陆外汇政策变动的影响。
[color=Red]优势二:灵活控制交易价格,减少税负[/color]
一般进口的操作方法您贷物的进价是80万,在国内销售的价格定在100万,那么就可能有20万的纯利润空间,对于一般的进口贸易主要涉及三种税负:关税、进口增值税(固定税率17%)、企业所得税,鉴于关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与成本成正比,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成本做为扣除项,所以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通过离岸公司调低进口价格来降低关税及进口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但是这样所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的完税价格就高,而且贷物在报关的时候海关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有涉嫌倾销、逃税行为;第二,通过离岸公司抬高进口价格来降低企业所得税,不过这样关税及进口增值税也会相应提高,但是如果产品的关税税率在较低(低于10%-16%)的情况下,这两块税收也可忽略不计。所以做进口最可行的方案就是第二种抬高成本价格,但前提是在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不高。假设,您有一个离岸公司,您就可以灵活操作。您的离岸公司做为您海外的一个采购点,与您的客户签订合同约定进价为80万,然后您离岸公司再和国内公司签订另一个合同,约定售给国内公司100万,贷物直接运往您的国内公司即可。这样就可以实现抬高贷物的进价,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并且把部分资金截留在离岸帐户上(不会被结汇成人民币,在下次进口时可以直接转帐给海外卖家)
当然,这样的分析只是在假设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某些环节的可操作性我持保留意见。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述分析仅作为提供给大家参考的方法,实际操作还要根据您的一个实际情况而定,希望对大家用离岸公司操作进口贸易有所帮助。
[color=Red]该资料转载于:[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3-2.html[/url][/color][/b][/font][/size][/color]
2008-4-11 21:17
vincent_yyf
产地证问题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1、很多朋友问,成立英国公司或者香港公司后,货物的原産地是否也能做相应的根改?这边给大家作一个统一的解释![/color]
无论各位操作离岸公司的朋友,注册是的英国公司也好,香港公司也好,在操作上,您的货物都是不会经过当地海关的,也就是说你的采购地依然是中国大陆,那你的产品依然是MADE IN CHINA,不会因为你成立了一个离岸公司就意味着你是一个国外产品。
[color=Red]2、那怎么的情况下,可以把产品的原産地改成海外呢?[/color]
一般情况像香港,政府要求产品进香港海关,并且有30%以上的明显增值,那可以将该产品的原産地改为MADE IN HK。但是这样的操作势必对一个海外利得免税申请形成对立,所以对于做外贸的SOHO来说,离岸公司更多的作用是贸易的洽谈,外汇的收付,税务的控制。
大家如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b][/font][/size][/color]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该资料来自:[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4-2.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2 03:04
vincent_yyf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能让大家了解清楚海外的税务法律规定我非常乐意,希望能帮到大家,另外对已经操作的香港公司的朋友,特别是零申报的朋友,[color=Blue]我这边有香港会计师和律师联合编写的《香港税务条例》给到大家(特别赠送)[/color],此书也是为了证实我们所说的一切都是按法律规定的,相信[color=Blue]这个是任何一个机构所不能提供的有效法律证明[/color]!如有需要,大家可以给我MAIL![/b][/font][/size][/color]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也可浏览精华贴了解更多:[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2.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2 13:27
vincent_yyf
关于银行短期外债的解释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关于银行短期外债的解释[/b][/font][/size][/color][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
国家外汇管理局:控制短期外债借用
作者: 时间: 2007年03月05日
为了严格控制短期外债规模,促进国际收支平衡,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了《关于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不仅在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范围、余额指标方面做出了政策调整,还同时规范了对外资银行分行转制为法人机构后其短期外债指标的核定和管理。
近年来,我国外债尤其是短期外债增长过快,截至去年底,外债余额同比增长约14%,其中短期外债增长约16%。尽管已经公布的去年一至三季度的数据显示短期外债占比在缓慢下降,但是截至去年底我国短期外债占全部外债余额的比例仍达到57%左右,远远高出国际上25%的警戒线标准。虽然我国外汇储备规模大保证了基本不存在偿债风险,但是短期外债增长过快还是给宏观经济调控带来了一定程度上的困难。
《通知》的出台正是旨在规范和控制金融机构借用短期外债,引导其有效利用国内资金资源,促进国内金融市场发展。
[color=Blue] 此次政策调整一是调整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范围,[/color]期限在90天以下(含90天)的已承兑未付款远期信用证,以及境外机构存款、在同一法人银行外汇账户余额之和在等值5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个人存款不再纳入短期外债指标的控制。这项措施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服务对外贸易发展,便利贸易结算。
[color=Blue]二是调减2007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指标。[/color]从今年6月末开始,截至2008年3月末,分四次,中资银行短期外债指标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30%,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外资银行调减为2006年度核定指标的60%。
另外,还规范对外资银行分行转制为法人机构后其短期外债指标的核定和管理、外汇业务批发分行短期外债指标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外资银行因合并、分立等原因需要对短期外债指标进行跨地区调整等问题。 [/b][/font][/size][/color]
2008-4-12 14:17
xu_echo
辛苦LZ了,以前的帖子内容比较全,顶
2008-4-13 05:31
vincent_yyf
方便大家从官方资料了解离岸公司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下列为政府有关网站,可查阅有关信息。
香港公司注册处:[url]www.info.gov.hk/cr/[/url]
香港税务局: [url]www.info.gov.hk/ird[/url]
香港贸易发展局:hkenterprise.com 或 [url]www.tdctrade.com[/url][/b][/font][/size][/color]
[color=Red][size=4][font=楷体_GB2312][b]或者也可以浏览精华帖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2.html[/url][/b][/font][/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vincent_yyf 于 2008-4-13 05:38 编辑 [/i]]
2008-4-15 02:21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1. C/O、Form A和许可证由第三方出具,如何办理?[/color]
答:如果你用香港公司和美国客人作生意,而货物从大陆采购,美国客人需要你CO、FORM A,或者你国内出口时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这三种证件都是需要国内公司去办理,对于你香港公司、美国客人来说,大陆的这家办理上述证件的公司就是第三方公司。大陆公司去到国内相关部门就能办理。
[color=Red]2. 如果外商指定货代做FOB或者自己找货代做CFR,那么是不是工厂付了拖车,报关,熏蒸等费用,然后让货代公司在提单上打上香港公司的名字?[/color]
答:对的。因为三方贸易中若提单中SHIPPER要让货代写香港公司,所以方便的话你可以自己找货代这样你是货代的客人那么他们要写提单时会直接问你怎么写。如果是国内公司找的货代那么和他们商量提单直接写你香港公司抬头也可以,[/b][/font][/size][/color]
2008-4-15 10:50
vincent_yyf
如何看待“离岸账户停止现金提取业务的对策”?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如何看待“离岸账户停止现金提取业务的对策”?[/color]
今年以来随着深圳特区外资银行对离岸帐户取现特权的收回,以及最近出台的关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对于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总额管理调整从原来的每人每月等值5万美元到现在的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等一系列政策。进一步分析这些政策的出台的原因,虽然并不是特别针对离岸帐户本身,(其中有很多是出于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国家需要收回一部份特权以平衡国内银行的竞争压力,以及调控外汇储备居高不下,人民币汇率节节攀升的势头),加之个人所得税12万年收入需要二次申报的规定,对于本身就并不通畅离岸帐户资金流出渠道更是填淤堵泥,那么离岸帐户里的资金就不能打回个人帐户了呢?除了打回个人帐户究竟是否还有其他的出径呢?
[color=Red]这边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几种方法:[/color]
[color=Red]1、[/color]在香港公对私是没有管制的,而且现在大陆居民到香港开设帐户也很简单,那么如果将公司帐户和个人同时设立在香港,然后再通过个人帐户划款到国内的个人帐户即可,当然这种方法并非适合所有的人,操作时也要考虑其中的手续成本,一般来讲同行同城的资金划转是免手续费的,且按照料香港的法律,对于股东形式的分红划转到个人帐户合理合法且可以免税。个人以后在国外的消费也可以自由支取。
[color=Red]2、[/color]如果是规模比较大的公司,有大量的资金囤积于香港公司无法盘活的话,不如直接在国内办理中外合资机构,可以名正言顺的把资金投入国内的公司,在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对于自于境外的利润属于海外利得是可以申请豁免税收的,因此也不会存在关联交易的问题。
[color=Red]3、[/color]现在每人每年结汇限额是5万美金,要使用超过5万美金可以通过转多个人结汇即可。
当然方法有多种,最终还是要结合不同的情况不同分析.[/b][/font][/size][/color]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该帖资料来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3.html[/url][/b][/font][/size][/color]
[[i] 本帖最后由 vincent_yyf 于 2008-4-15 10:57 编辑 [/i]]
2008-4-15 22:56
vincent_yyf
英国法律介绍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英國離岸公司法例[/color]
简单整理了英国公司概况,相信绝对可以令大家获得英国有限公司如何成为企业运作的良好功具之实用而简单的概念,包括有关英国有限公司的背景;BVI公司与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分别;哪类人士适合开英国离岸有限公司;开英国有限公司十大好处;如何利用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优势于企业运作上。
[color=Red]A. 背景[/color]
英国绝对是任何人士考虑进行贸易和运作企业的最佳地方,因为当地的法制系统是全世界最健全,加上拥有最好的经济系统及银行体制,所以如果您想发展公司业务,英国绝对是首选;虽然英国的税率是相当高,但只限于在当地运作,如阁下不在当地进行贸易的话,是绝对不需纳税的;除此之外,当地对公司的管理之限制亦是很少变动的。[/b][/font][/size][/color]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更多资料来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3.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6 00:16
vincent_yyf
英國離岸公司法例
[b][size=4][font=楷体_GB2312][color=Blue][color=Red]B. BVI公司与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分别[/color]
如果阁下不想在英国进行贸易的话,BVI公司与英国有限公司是很相似的;其实无论于公司管理或成立公司成本方面,BVI公司与英国离岸有限公司都是十分相似的。而两者最大的分别是有关记录系统于BVI公司注册处和英国公司注册处的事宜,因为BVI公司注册处是不需要记录全部有关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数据,但英国公司注册处却需要记录全部有关公司的股东及董事数据;不过,如阁下不希望揭露有关股东及董事数据的话,阁下仍可以透过某些程序去解除以上限制。另一方面,BVI公司已愈来愈难在世界各地银行开设银行户口;反之,英国有限公司在各大小银行开设户口却容易得多,如汇丰银行及渣打银行等。[/color][/font][/size][/b]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更多资料了解,请浏览:[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3.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6 00:22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C. 哪类人士适合开英国离岸有限公司[/color]
1、国际贸易家
2、考虑合法税务安排的企业
3、希望减省处理大量管理工作而实际业务不在香港的小型企业
4、任何中国内地的个体户
5、任何有意不在香港运作业务的顾问
6、有意建立品牌的企业
7、国际买家
8、其它[/b][/font][/size][/color]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如需了解更多,请浏览精华贴:[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3.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6 10:23
vincent_yyf
警惕香港无限公司的猫腻
[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b] 1:之前有个朋友操作了香港无限公司。在香港,无限公司一般情况下只有香港人才可以成立,如果非香港人成立需要请担保(公司实质是担保人的),其次无限公司除了成立费用非常低之外没有太多优势。(一般是香港市民用来做小生意时才使用)。
2:无限公司是不需要做[color=Red]AUDIT REPORT[/color]的,所有公司收入都记入公司股东的个人收入,以个人税务申报的形式申报个人所得,税务局会发税表给个人,公司部分只需要提供香港公司的[color=Red]“PROFIT&LOSS ACCOUNT”和“BALANCE SHEET[/color]”即可。
PS:香港的无限公司只有一张蓝色的商业登记证,没有CI注册处证书,和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区别在于他属于个人公司或者合伙公司,幷且承担个人的无限责任(风险较大)。
所以注册费用太低的香港公司大家也要注意了,这个是我之前没有提到的猫腻![/b][/color][/size][/font]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更多资料请浏览:[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3.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6 12:57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D. 开英国有限公司十大好处
1、合法不交税 (不在英国当地营业)
2、可在世界任何银行开立户口 (较BVI公司更好)
3、每年运作成本低
4、一人拥有一间有限公司
5、税务安排最好
6、品牌建立
7、成立时间快,8日可完成
8、成立费用低
9、信誉度高,信心可靠
10、法制健全且是非常稳定[/b][/font][/size][/color]
2008-4-16 14:35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E. 如何利用英国离岸有限公司的优势于企业运作上[/color]
1. 如果阁下是一位国际买家,并打算从中国内地订购100万件T恤,然后售给台湾,事实上,阁下的主要业务是不在香港经营,英国公司便是阁下的首选,因为阁下不须向香港税务局与英国税务局提交任何报告,而如公司只在香港进行金融交易是不受管制的。
2. 如果阁下是一位作家,需要为一间出版社编写书籍,而阁下是不在香港进行编写过程,并会往中国内地找寻灵感及摄取图片的话,阁下便不须缴交任何税款给香港税务局与英国税务局。
3. 如果阁下须要为很多公司从欧洲各地及日本购入电子产品,而阁下主要的工作是往欧洲各地及日本找寻相关产品的新来源的话,但没有在香港与英国两地营业的话,阁下亦是可以不受香港及英国管制的。[/b][/font][/size][/color]
2008-4-16 15:46
vincent_yyf
希望帖子里的内容能对大家操作离岸公司有所帮助
更多资料可以浏览:[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4.html[/url]
2008-4-16 16:45
vincent_yyf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寻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但是日子还是要过,生意还是要做,这里想告诉大家的是,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避免这些问题?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
但是整个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的壁垒,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买法拉利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海外利得反抗辩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b][/font][/size][/color]
2008-4-16 18:53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税务安排
[font=楷体_GB2312][b][color=Blue][size=4][color=Red]一、香港公司税务安排的分类[/color]
在香港进行税务申报时需要特别区分经营者的不同情况,进而选择一种税务安排的方式,否则是非常危险的,税务局的处罚也会相当严重,所以有必要介绍一下各种税务安排的相关情况。
A、业务不活跃报告
此为最简单的税务安排,简单来说一家香港公司没有任何的运作,即没有利用香港公司开展任何实际业务,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没有运作自然不会有利润,所以当然无需交税。
具备条件:1、没有购买任何香港的物业;2、没有任何银行月结单的记录; 3、没有经营任何业务。(这种情况常见于国内公司利用进行单纯的品牌宣传、推广)
B、核数师报告
此为一般有正常贸易的香港公司必做的税务安排,依据《香港税务条例》的规定对于从事贸易的香港公司 (除新公司可在成立后18个月内报税外),香港公司每年至少要向税务局申报一次,而递交给政府的报告必须是由香港当地的持牌会计师对该公司一年中整个财务状况出具的审核意见,目的是为让政府明析该公司整一年度的财务信息,由政府的评税主任对该公司是否需要交税做出决定。
注意:首先不论香港公司是亏损或是盈利,也暂且不谈利润的来源是否属于海外利得、是否需要交税,根据香港的法例,只要有运作、有正常的贸易往来就必须要做核数师报告。换而言之,存在贸易的香港公司可以不交税,但是必须要报税。
公司有贸易往来就会有纳税的可能,这种可能只有政府才有资格评定,核数师报告是政府做出裁决的依据,而业务不活跃报告即是经营者对自己香港公司没有业务运作的财务声明,这样的报告导致的结果就是申请无需纳税。而如果申明的情况与事实不符,例如公司居然在没有运作的情况下,有该公司贸易往来的银行交易记录,甚至于公司的银行帐户中留存有大量的交易货款等等事实,将难逃政府对该欺瞒、偷税行为的惩罚。因为香港的法律是相当严格的,可能暂时不会被政府查觉,但是香港的税务单据要保留7年,香港政府在世界各地的信息渠道广泛(包括银行方面),况且香港还实行一种循环的监督机制,在其他的香港公司的申报情况中就可能会反应该公司的交易情况。一旦发现,不仅会要求补回原来漏做的核数师报告、交纳应缴的税收,而且还会针对违法的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罚款,后果是相当严重的,对于那些知错不改的经营者更会有出传票、进行刑事检控、冻结银行帐户等一系列严厉制裁措施。
[color=Red]二、香港税务安排的最大优势——海外利得申请[/color]
多数经营者开设香港公司的目的主要是鉴于香港公司宽减的税务政策,其中最明显的优势就在于海外利得无需交税的规定。
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利得税税率17.5%), 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如何判定利润的来源就成为是否需要在香港当地纳税的关键所在.由于香港目前仍沿袭英国以判例做为评判事实依据的做法,所以如何判定其是否属于海外利得是会有相关依据存在的(已在3#做了说明)。并且如果是希望香港公司将来长远良好运作下去的企业,建议第一次报税时即申请海外利得。因为如果第一次申请成功,去到第二年甚至以后几年,只要你香港公司的运作状况不发生变化,那么税务局将不再会对于贵公司提出的海外利得申请提出疑问,这也是由于香港适用案例法的原则。[/size][/color][/b][/font]
2008-4-17 08:57
vincent_yyf
怎么判断海外利得(OFF SHORE PROFIT)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依据香港税务局的最新指引,判断业务运作是否在香港进行有许多考虑因素。假如,你是一位从事国际贸易的商家,从中国采购产品卖给英国的入口商,什么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呢?一般包括(便不仅仅是)以下因素:
[color=Red]1、怎样在中国找到供应商?[/color]
答:这个问题的首要目的是调查你公司的主要运作是否在香港。如果你的供应商是通过香港的展销会找到的,那么对证明非本港营业来说,这是一个不利的因素。但如果你是派人从加拿大到中国寻找供应商,进行联络和谈判的话这是一个证明海外利得的有利证据。
[color=Red]2、怎样在英国找到买家?[/color]
答:这是和第一问相类似的问题。如果你在英国的客户是通过在香港的办公室联系,并在香港谈判的话,那么这会是不利因素。但如果你派人从新加坡到英国取得联络,并在英国谈判成功,那么这便是一个有利因素。
[color=Red]3、怎样将货物从中国运到英国?[/color]
答:如果你将货物直接从中国运往英国,或者经香港去英国,但在香港没有进行任何加工面使产品的价值增加,这是一个有利因素。但如果在香港经过包装或其他加工使产品的价值增加后,再运往英国的话,这便是一个不利因素。
[color=Red]4、合约是在哪里签订的?[/color]
答:如果合约是在香港签订的话那么这是一个不利因素。而假如是在英国或加拿大签订则是有利因素。
[color=Red]5、怎样支付货款?[/color]
答:这不是一个主要的因素。因为香港政府非常欢迎任何人,尤其是国际贸易商家利用香港的金融体系来进行交易。
税务局必须要考虑以上的因素来认定业务运作及收入是源自香港,或是属于海外利得而无须打税。
满足以上条件基本上可以通过作一份AUDIT REPORT来完成公司审计,审计下来还有利润的话,专业的香港会计师会帮你申请“海外利得免税”,这样才是一份很好的不在香港当地运作有限公司的AUDIT,既报了税又得到了免税。请记住一点:任何税务安排都必须事先予以安排;事后再做就是刻意瞒税,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b][/font][/size][/color]
[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Magenta]更多资料来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4.html[/url][/color][/b][/font][/size]
[[i] 本帖最后由 vincent_yyf 于 2008-4-17 08:59 编辑 [/i]]
2008-4-17 11:06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操作中的误区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 香港公司作为国内贸易企业或SOHO使用最多的海外公司,确实具有其吸引人的税务制度和无外汇管制等特点,但是作为海外离岸公司中管理最严谨的地区,其在管理和报税上的问题还是引起了很多人的重视,下面就一些大家关心比较多且容易误导的问题作些解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color=Red]误区一、成立香港公司后,不论在世界何处做生意,只要不在香港当地营业,便无需在香港作核数师报告或向香港税务局申报。[/color]
该观点是完全错误的。有一些国家或地区,例如BVI,只需每年缴交年费便可。因为BVI政府声明不可在当地进行业务,所以BVI公司不需要递交相关财务报告。但香港有限公司则不同。香港公司要遵循香港公司法。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谬论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注册会计师方可做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根本不可能拥有合格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这些公司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只需要做零申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单据、HKD1000就可以搞定。
也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亦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00852-1878088)。
[color=Red]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color]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color=Red]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color]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b][/font][/size][/color]
2008-4-17 14:54
vincent_yyf
三方贸易操作图例
[size=4][b][color=blue][font=楷体_GB2312]就海外公司的好处总体来说(以香港公司为例):
[color=Red]1、品牌:[/color]香港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政府没有过多管制。使用“国际”、“集团”、“控股”等等都是可以!所以可以利用香港有限公司做一个品牌效用!如:国内的公司名是“ABC有限公司”,那在香港也可以注册一间“ABC(香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在国内宣传时,给到客户本公司是国际集团的形象!
[color=Red]2、外贸:[/color]香港是英美法系国家并且没有外汇管制!而在英美法系国家的税务条例中,都适用“利润来源地征税法”。所以,如果您打算注册海外公司运转贸易,那就要和自己的海外客户所在国避开。注册香港有限公司操作贸易比国内公司操作贸易具备优势的是两点:海外公司做贸易所产生的利润,可以合法免税;海外公司的帐户可以自由外汇资金流动。
就如何运用海外公司做转口贸易,总结如下:
(理解这一问题,只用举一个例子,就可以清清楚楚有所了解。
案例说明:上海A公司有一批价值为70万美金的货物,准备以100万美金的价格卖给美国B公司[color=Red]。(对于无进出口权外贸企业,依然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出口,流程不变,但是大大保密了自己的海外客户信息,详细操作可看之前信用证的解释)[/color]
[color=Red]◆1.一般贸易出口运作[/color]
上海A公司<========>美国B客户
100万
注:合同:========>
收款:<==========
[color=Purple]分析:[/color] ①A公司盈利:100万–70万=3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100万美金全部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有损失。
[color=Red]◆2.转口贸易出口运作(上海A公司通过一间香港离岸公司做转口)[/color]
上海A公司=================美国B客户
\\ //
U$80万 U$100万
\\ //
香港离岸公司
[color=Purple]分析: [/color] ①A公司盈利:80万–70万=10万,按照中国的税制进行完税。
②C公司盈利:100万–80万=20万,根据香港税务法规定:业务不在香港本土发生,是无需向香港税务局交税的。受益20万美金留在香港公司帐户,不会被结汇且不会被打税。
③80万美金打到国内被结汇,汇率损失减少。[/font][/color][/b][/size]
2008-4-17 18:34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利润使用问题!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讨论一:购汇和结汇的政策调整[/color]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伸直,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color=Red]讨论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 [/color]
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兰,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寻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但是日子还是要过,生意还是要做,这里想告诉大家的是,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避免这些问题?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举个简单的例子,BILL GATES个人是没有很多钱的,有钱的是微软这个公司,但是他是微软的创始人是微软的老板,那公司的钱在法律上也就是他个人的钱,如果他需要买辆法拉利,那他完全可以公司行政支出的名义去购买,而作为公司来说这个就是公司合法的成本支出,相信大家就能理解怎么去操作自己手上的香港公司了吧?
但是整个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的壁垒,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买法拉利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海外利得反抗辩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
具体的我不多做解释了,我是香港LA环球公司咨询的公司发展师,也是上海总部离岸银行负责经理,我来福步也满久了,最近处理一个客户也是香港离岸公司,这个CASE比较头大.该客户香港公司因为0申报被政府查出埋税导致罚款,又因为注册代理的不专业,隐瞒了政府的罚款导致客户被税务局出了法庭传票,现在因为接到银行的账户冻结通知,通过银行介绍找到我这边,希望我们能帮助他去香港税务局做出庭解释,为了让广大辛苦SOHO的朋友不要出现同样的情况,希望大家谨慎操作。 [/b][/font][/size][/color]
[color=Magenta][size=4][font=楷体_GB2312][b]更多资料来源:[url]http://bbs.fobshanghai.com/thread-683648-1-4.html[/url][/b][/font][/size][/color]
2008-4-18 18:54
vincent_yyf
香港公司的核数师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及包含了什么主要因素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一份合乎香港税务局要求的核数师报告主要有6个主要内容所组成:[/color]
1、董事报告:内容主要是说明公司历史,公司主要业务性质、股东、董事及核数师的简单介绍等。
2、核数师报告:是一份核数师整份财务报告的意见,一般核数师的见意主要分为保留意见和不保留意见两种。
3、财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份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收入、支出和行政费用明细。如果你公司业务量很大,一般都是超过2千万的话,便要多加一份现金流量表。
4、附表:是说明你公司的会计系统。
5、税务计算表
6、核对信
而这些之中,核数师报告是最为重要的,因为由核数师发出的意见是绝对会影响你公司的,比如说:一份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便是代表你这一份财务报告是完全正确无误,而且能充分反映出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于你公司的银行借贷,给吸引投资者投资或未来的发展都非常有帮助。
不过如果你的核数师报告是保留意见的话,便会对你公司有非常大的影响。而其中最直接的影响便是税务局,因为税务局是有一个专门的部分负责查察公司的会计帐目的,而当核数师发出一份保留意见的报告时,这个部门便很有可能会派人到贵公司进行查察,调查你公司的所有帐目以及单据。如果当税务局发现你公司的帐目未有按照税务条例去做,或是因为疏忽而导致会计帐目出现混乱或不清楚,影响到计算利得税时,便会可能受到严重的罚款,最高可能是利得税的3倍.
因此一份核数师报告中,核数师给出的意见便是最重要的,但并不是只要帐目清楚,单据齐全便可以得到一份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其中有很多会计或核数程序是要注意的。例如:每一年结算日的存货量是否有确认。又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及所有坏帐,都是必须要出信去确认才可以的。这些项目都会在核数师报告中反映出来。
一份完整及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 是要集齐以上种种因素才可以的[/b][/font][/size][/color]
2008-4-18 19:14
vincent_yyf
如何检验自己的香港公司是否处于正规管理以及利润合法状态?
[color=Blue][size=4][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其实要检验一个香港公司是否管理正规很简单,一般分为两个方面:[/color]
[color=Magenta]一: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对公司“商业登记证”进行更换(蓝色的那张),[/color]因为税务局会对一个公司有效期做UPDATE(可从政府网站查询结果)
[color=Magenta]二:你的注册机构是否给到你香港税务局的税表以及该公司的“PROFIT&LOSS ACCOUNT”和“BALANCE SHEET”,[/color]因为这些是香港会计师出据AUDIT的依据,如果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出来香港公司是有利润的,那会计师则要在你的AUDIT中为你申请“海外利得”,当然也会有一些机构随便帮妳做一份最简单的负债表,说你公司是亏本的,香港纳税原则是有利润就纳税,没有就不用,所以在税务管理,以及利润合法化方面存在很多猫腻!
如果你公司运作18个月以上,连香港公司的税表都没见过,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color=Magenta]PS:对于香港公司0申报的说法,我就不再解释了,因为只要是做生意的香港公司,在法律上O申报是一个埋税的刑事责任,责任承担人是公司股东,不是注册机构,已经有很多案例证明0申报的危险性![/color] [/b][/font][/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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