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22 16:46
ants
关于更改2008年输欧监控纺织品中、英文证书相关栏目的通知
各纺织品出口经营者:
为规范2008年输欧盟监控纺织品申领签发工作,保证商务部、海关总署2007年第91号公告的顺利实施,现就2008年输欧盟监控纺织品中、英文证书中相关栏目的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更改中文证书
对于经营者申请更改中文证书中的出口最终目的国(地区)、数量、单价、总值栏目,应要求其同时更改与该中文证书对应的英文证书中的相应栏目。
二、关于更改英文证书
(一)中文证书报关使用后更改英文证书
如申请更改英文证书中的数量、总值中任一栏目,应要求经营者提供中文证书报关单复印件等材料,其更改后的数量、总值栏等内容须与报关单一致。
(二)中文证书未使用时更改英文证书
如申请更改英文证书中的数量(单价)、总值、目的国中任一栏目,应要求经营者同时更改其对应的中文证书中的相应栏目。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二ΟΟ八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