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12 15:53
wanchaoh
请各位专业人士帮忙解答这个问题!!
货物是正品货,货已经装柜,截关日遇到海关查柜,查到柜子装的是有注册保护的商标,报关的时候没有说明是注册商标,现在海关怀疑是瞒报品牌,以及有侵权嫌疑,货物是正牌的货物,需要从国外的总公司进行授权,
授权书可以拿到,一切需要的文件都可以提供,货物的生产方,也即是商标的权利人三天前收到海关的通知,通知如下:
[img]http://p15.freep.cn/p.aspx?u=v20_p15_p_0805121737015661_0.jpg[/img]
根据通知所说的,因为货品不是假冒的,而且海关需要什么文件,都可以提供啊,那么这件事情唯一我这边做的不对的地方就是在报关的时候没有说明是注册商标吧,那么是不是可以根据这个通知所说的,权利人方面不用提供担保金,三个工作日之后,货物就可以自动被放行呢?
我承认自己在报关的时候没有说明产品是注册商标是我不对,那么这种情况下,处罚可以接受只要数额不大的话!那么请问大家,这种情况下处罚一般是多少?根据通知所说的,这种情况下还需要找关系来走吗!?
先谢谢大家!!
[[i] 本帖最后由 wanchaoh 于 2008-5-12 17:38 编辑 [/i]]
2008-5-12 16:16
jscathlot
看不到图片。啊哦。
不过一般来说你的货要被甩到下一个航次了。不管走不走关系,时间是来不及了。争取一下漏装,费用会低一点。
另外,海关收费很恶心的。建议还是通过货代走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