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5-10 16:59
peobemay
請幫忙解答,謝謝^&^
各位大蝦們,有疑問想要請教,謝謝.
事情是這樣的,我司是通過外貿出口代理提供核銷單及報關單(給代理的手續費是出口金額的1%).而我司從國內采購一批紡織面料(已是含稅價),再按等價賣給代理公司,
代理公司會把退稅的款項全部回交給我司
設:
A:結匯
B:代理手續費
X:應開增值稅金額
B=(0.13/1.17*X + A)-X
1.04 /1.17*X=A-B
X=(A-B)*1.17
_________
1.04
所以:X=1.125*(A-B)
1,請問此公式是否正確?
退稅的公式不是應該是0.13/1.17*A嗎?為什么會是0.13/1.17*X?
2,另外,請問我司是按照向外的采購價再等價賣給代理公司的,而在計算這張單的毛利潤時,是否=我司銷售給國外的與從國內買來的差價+退稅的13個點? 3,
3,但我們財務說在計算毛利時,還需要扣除4個點的稅,請問她是對的嗎?如是對的,這4%是如何產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