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收集了许多离岸公司问题和一些原创文章(此帖以问题为主)友孚-问题已经更新到80条


2008-5-15 16:23 友孚咨询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留存在帐户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随着离岸的规范,不排除将来大陆银行对境外公司AUDIT的要求,目前虽然还是只是停留在AR1和更新的商业登记上.

2008-5-15 16:27 友孚咨询
申请海外利得的程序:
首先要申请海外利得的前提是做核数师报告,当一间新公司成立18个月后会收到税务局的税表,需要你3个月内做好一份核数师报告递入税务局。
      在递交会计师报税材料的同时如果公司董事认为公司业务属于海外业务,所赚得利润属于非香港本地所得,则需要由公司的董事出具一份贸易流程说明,即把整个贸易操作的流程写下来:在哪里认识的客户,怎么联系客人,合同哪里签的,从哪里购货,从哪里发货去到哪里,最后钱怎么收的。会计师在核对了你的贸易流程后会帮你在核数师报告里反映出来,告之政府你的香港公司利润不在香港获得,申请免税。      
      这样一份带海外利得申请的核数师报告完成后,递入税务局。由于HK是英美法系国家,在没有证据证明你的免税申请不符合条件前都当你说的是真实的来处理,所以马上会接受你的申请。你也不用先交17.5%的利得税。但是等到半年甚至9个月后,税务局会对申请免税的公司作个抽查,如果你的业务做的越大,被审核到的几率也越大。如果你被抽查到了,税务局会给你发19---26个问题,需要你给出答复和提供相关材料证明你的业务是没有用到香港当地资源的。 这时就算进入了与税务局的反抗辩程序,一旦进入反抗辩程序你可以自己答复税务局也可以委托我们会计师协助你答复,这个程序并不可怕,香港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给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润不在香港获得,都是可以通过税务反对的回复,最终达到税务豁免的目的,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首先会计师会和香港公司董事作个沟通,看下该公司的运作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找一个和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据,让贵司董事去准备相关材料。之后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答复税务局的问题。税务局在审核了你的问题后觉得材料完成没问题的就直接通过了审核。
    2、如果看了答复后还是存在疑问的,政府会以信件约见公司董事。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不要去,因为董事并非专业人事对于税务局的问题回答不专业的话可能对整个免税申请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一般会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来回绝,这样税务局会改以信件来与董事沟通。
   3、等到税务局用信件来与香港公司沟通时,会计师会帮你答复税务局。进入这个阶段可以说只要你准备的证据足够,我们都是可以帮到你成功申请下来的。
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给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税申请通过之后,以后几年只要生意运作情况没有变化,申请免税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没有改变运作模式的情况下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来审核你。

2008-5-15 16:34 友孚咨询
大陆开设离岸帐户内资与外资银行比较


        现在大陆拿到中国人民银行牌照可以开设离岸帐户的银行内资外资已经有很多了,对于用香港或其他海外公司操作贸易的朋友选择哪个银行开设帐户是比较重要的事。

内资银行主要有(交通、招商、深发展、浦发展、厦门国际、广发银行等)
外资银行主要有(汇丰、渣打、东亚、荷兰、恒生、德意志、星展、盘古、菲律宾首都银行等)
      内资银行在将来的转帐手续费用上总体是比外资银行来的底,国内网点比较多,除了各大城市以外其他很多城市的内资银行分行也能办理离岸业务。不过内资银行很多都会有一个启动资金的要求,一般要求在三个月内存入5W美金或等值外汇的启动资金把帐户激活,激活后这笔钱可以转出帐户,如果没有达到这个限额那么帐户将作为预备帐户,资金只进不出,这点对于很多贸易量不是很大的朋友会有一定的麻烦。
      外资银行的话转帐手续费用上总体要比内资银行来的高些,在国内的网点主要是集中在各大城市。不过外资银行没有内资银行的启动资金要求,这点对于很多贸易量不是很大的朋友就更人性化了。由于离岸帐户目前是由各自银行的离岸业务部或国际业务部来管理,所以相对来说外资银行的帐户操作来的更灵活。      
      同时如果你的离岸帐户转出款项给国内的另一帐户,如果那个帐户是和离岸帐户开在同一银行,那么很多银行是有费用优惠或者直接免费的。
      具体选择哪个银行还是要看你是希望在哪里开户,和你对银行的要求,然后选择最适合你的银行。

2008-5-15 16:42 友孚咨询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公司每年的管理---报税简介及“零申报”定义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2008-5-15 16:58 友孚咨询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2008-5-15 17:05 友孚咨询
案例:现在我注册了香港的离岸公司,,但因为没有进出口权只能委托外贸公司出口,那么如何让我的出口方(也就是厂家)和我的客户双方不知道对方的信息?

分析:如上所讲的这种操作其实是现在很多SOHO都会用的操作,我们先来整理一下基本的操作流程:首先,您先用香港公司与厂家签定采购合同,然后委托一间外贸公司出口,香港公司再将货物转卖给您的美国客户,具体的图示如下:

上海A工厂=================美国B客户
            \\ (委托外贸公司出口)          //
         U$80万                          U$100万
                \\                        //
                         香港离岸公司

合同的签定是非常简单的,但是对于下面的几点是能否保护客户资源的关键:
1.提单方面:这是众多的SOHO有疑问的 ,解决它的方法最好是指定一间货代公司,在货物运出港之后,您要求货代做一个转提单的动作,再将这份提单连同您开给海外客户的发票等单据一起速递给你的海外客户,那么这样就可以起到保护客户资源的目的了。
2.信用证方面:如果美国B客户是开出L/C给到香港离岸公司为100万美金(此证为母证)。则可如下操作:

2008-5-15 17:26 友孚咨询
误区三:海外利得不需要主动去申报,会自动获得

    由于香港海外利得的申请是一个比较专业且复杂的过程,需要交代贸易的流程,上下卖家买家是否与香港有关,提供相关的合同文件等证据,在申报核数师报告的同时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如果政府对证据提出的质询,还需要由律师回函进行反抗辩,很多代理机构在申请海外利得上的经验,所以在处理客户核数报税的时候,不会告诉客户有海外利得申报的流程,往往会让客户多报一些支出来充抵收入,减少利润,或者干脆就做零申报,什么单据都用不着提供。利润较大的企业不可能年年亏损,银行帐户上有大量的资金流入流出,而公司却还在做业务不跃报告(即零申报),所以当政府一旦察觉到这种怪异的现象,不仅会让客户补缴税金,补回原来需要履行的核数报税的职责,更会有罚款等一系列严重的处罚措施。使得客户在支付了较高的核数报税的费用后,还要支付沉重的税金、罚金。原本开香港公司的目的有很大一部分是希望降低税务成本,但结果却事与愿违。因此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希望通过海外利得的申请来合法安排自己的税务成本,建议事先对于香港海外利得申请的情况作好充分了解和准备。

2008-5-15 17:39 友孚咨询
我们友孚咨询总部在香港,是由国际认可的大律师、律师、注册会计师、公司发展师四大专业人士组成的律师楼和会计师楼,具有多年研究世界各地法律和税制的丰富经验,主要为企业对外投资发展提供国际化的法律及会计方面的服务。
我公司的业务包括:
一、        注册香港、英国、美国、BVI公司及其他各国有限公司
用途:1、运做转口贸易,来降低国际贸易成本;
          2、开立境外帐户或境内的离岸帐户,来自由收付外汇,避免汇率损失;
          3、利用海外税制特点,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4、回国投资或办合资,来享受国内相关优惠政策;
          5、以授权的方式与国内公司合作,来提升国内公司的品牌形象;
6、大陆企业海外上市,创建国际企业;
7、利用海外公司保护客户资源,隔离供应商和消费者;
二、注册世界各国家商标、欧盟商标、马德里商标
用途:1、在海外销售市场保护知识产权,避免被侵权;
2、利用国际商标在国内宣传,打造国际品牌效应,提高利润;
3、在产品包装上使用国际商标,使产品更矜贵、更畅销。

2008-5-15 17:49 友孚咨询
申请海外利得的条件:

香港的来源地征税是要有原则的,而且是要通过申请的,贸易的来源地是否来源于香港,一句话,即只 有 源 自 香 港 的 利 润 才 须 在 香 港 课 税 , 而 源 自 其 他 地 方 的 利 润 则 不 须 在 香 港 缴 纳 利 得 税 。 这 项 原 则 本 身 非 常 清 晰 明 确 , 但 在 实 际 应 用 上 , 有 时 可 能 会 引 起 争 议.
因为整个判定是根据业务的整体来看,以全 部 事 实来  研究,分析的,不是单看一个要素,这里提供的只有一个一般原则参考,具体行业如地产,股票等则适用属地原则不在范围内:

一 般 原 则
1)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2)如 有 关 买 卖 合 约 在 香 港 以 外 的 地 方 订 立 , 所 得 利 润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3)如 购 买 合 约 或 售 卖 合 约 其 中 一 项 在 香 港 订 立 , 则 初 步 的 假 设 是 所 得 利 润 须 在 港 课 税 , 但 必 须 考 虑 全 部 事 实 , 以 确 定 利 润 的 来 源 地 。
4)如 销 售 的 对 象 是 香 港 顾 客 , 有 关 的 售 卖 合 约 通 常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5)如 有 关 人 士 不 须 离 开 香 港 , 而 是 在 香 港 透 过 电 话 或 其 他 电 子 媒 介 , 包 括 互 联 网 , 订 立 买 卖 合 约 , 则 有 关 合 约 会 视 作 在 香 港 订 立 。
   从 贸 易 所 赚 取 的 利 润 只 可 划 为 须 全 数 在 港 课 税 或 完 全 不 须 在 港 课 税 , 分 摊 计 算 有 关 利 润 并 不 适 用.

2008-5-15 18:01 友孚咨询
离岸帐户相关T/T,L/C操作细则


1、离岸目前有哪些负债(存款)类业务?
答:包括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定活两便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离岸存款质押(备用信用证)在岸授信业务和同业拆入业务。

2、离岸目前有哪些中间类业务?
答:包括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两类。其中国际结算包括汇入汇款、汇出汇款、进口开证、转让信用证、信用证通知及议付、进口代收、跟单托收和光票托收及开立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业务。

3、转让信用证业务是个什么样的业务?
答:就是按照客户的申请,银行将以其作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再转开给其指定的第二受益人的业务。两个信用证之间的差价即为该客户的贸易利润。该客户既是原证的受益人,也是转让信用证的申请人。这种业务适用于做转口贸易的中间商。中资银行的离岸业务部因其特殊位置操作转让信用证的业务中具很大优势,因此离岸业务部该类业务的需求特别大。

4、转让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答:对于转开行来说,它发出的是一份信用主的转让通知,而不是开立一份独立的信用证,转开行不独立承担付款的责任,开证行付款,转开行才付款。而且信用证的编号依然是原证的编号,原申请人的名称也会出现在上述转让通知中,因此,一方面第二受益人可知道最终买方的存在和相关信息这可能是第一受益人,即转开信用证的申请人不希望看到的;另一方面,由于第二受益人发货交单后取得货款的可能性不仅取决于开证行和转开行的意见,还要依赖于第一受益人的诚信,其是否能按时、按规定换单就很重要,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受益人一般是不需要提交保证金的,因此对于实力较弱,或不原意垫付资金的中间商来说,只能采用转让信用证的方式完成交易。

5、转让信用证对客户(第一受益人)的好处是什么?
答:通过转让信用证的运作,客户无需垫付资金完成一笔国际间的贸易,赚取差价。

6、转让信用证业务对转开行的好处是什么?
答:无须独立承担付款责任风险较低,能够赚取较高手续费。

7、转让信用证比照原证能变动的条款有哪些?
答:根据UCP500规定,转让信用证只能变更信用证金额、货物单价、信用证到期日、信用证交单期、装运期限、投保比例和申请人名称。

8、转让信用证业务对转开行是否风险?
答:有。该类业务风险在于如子证条款比照原证变动的范围出UCP500的相关规定,而转开行未能如实通知给第二受益人,一旦出现拒付,转开地将要承担一定责任。

9、办理转开信用证是否需要收取开证保证金?
答:一般情况下不收。但如果银行认为由于条款的原因对其构成圈套风险,离岸部将根据风险大小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10、在受理转让信用证业务申请时银行需注意什么?
答:务必要求客户将原信用原件及所有修改原件提交到银行,银行立即在信用证上背书,注明转让金额。

11、什么是离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
答:是指银行离岸业务部根据客户的申请,以银行在岸分行开来的经银行通知的,且以该客户为受益人的条款符合银行要求的信用证(下称母证)的收款权益作为保证为该客户开出的条款与母证相似的新的信用证(下称子证)。

12、背对背信用证业务的特点是什么?
答:背对背信用证的母证和子证是两份完全独立的信用证,这是与转让信用证本质上的区别。背对背信用证不是一种信用证的名称,而是一种信用证的运作方式。由于两个信用证的银行操作都需遵守国际上7个工作日处理单据的时间规则,因此,如不配套贸易融资方式,子证开证行的操作风险较大。

13、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对客户的好处是什么?
答:通过背对背信用证的运作,不仅使客户贸易链的物流和资金流进入良性循环,更帮助境外公司无需垫付资金或在银行取得授信即完成货物的转卖,赚取一定的利润。而且离岸客户可以在对外的贸易合作中可以争取更多的业务机会,拓展业务空间。

14、对上述信用证的交单期有何限制?
答:不能少于7天。

15、上述背对背信用证操作中以发票、汇票以外的单据的要求是什么?
答:不能要求显示发票号码、信用证号码和发票金额或其他同类信息。

16、客户在申请办理离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包括基本资料和附加资料两部分。

17、上述基本资料指什么?
答:包括董事会决议、开证申请书、母证及其修改原件和相关贸易合同。

2008-5-15 18:04 友孚咨询
請海外利得的程式:
首先要申請海外利得的前提是做核數師報告,當一間新公司成立18個月後會收到稅務局的稅表,需要你3個月內做好一份核數師報告遞入稅務局。
      在遞交會計師報稅材料的同時如果公司董事認為公司業務屬於海外業務,所賺得利潤屬於非香港本地所得,則需要由公司的董事出具一份貿易流程說明,即把整個貿易操作的流程寫下來:在哪里認識的客戶,怎麼聯繫客人,合同哪里簽的,從哪里購貨,從哪里發貨去到哪里,最後錢怎麼收的。會計師在核對了你的貿易流程後會幫你在核數師報告裏反映出來,告之政府你的香港公司利潤不在香港獲得,申請免稅。      
      這樣一份帶海外利得申請的核數師報告完成後,遞入稅務局。由於HK是英美法系國家,在沒有證據證明你的免稅申請不符合條件前都當你說的是真實的來處理,所以馬上會接受你的申請。你也不用先交17.5%的利得稅。但是等到半年甚至9個月後,稅務局會對申請免稅的公司作個抽查,如果你的業務做的越大,被審核到的幾率也越大。如果你被抽查到了,稅務局會給你發19---26個問題,需要你給出答復和提供相關材料證明你的業務是沒有用到香港當地資源的。 這時就算進入了與稅務局的反抗辯程式,一旦進入反抗辯程式你可以自己答復稅務局也可以委託我們會計師協助你答復,這個程式並不可怕,香港是一個講究實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給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潤不在香港獲得,都是可以通過稅務反對的回復,最終達到稅務豁免的目的,一般處理方式如下:
1、首先會計師會和香港公司董事作個溝通,看下該公司的運作狀況到底是怎麼樣的,然後找一個和該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據,讓貴司董事去準備相關材料。之後根據你提供的材料答復稅務局的問題。稅務局在審核了你的問題後覺得材料完成沒問題的就直接通過了審核。
    2、如果看了答復後還是存在疑問的,政府會以信件約見公司董事。這個時候我的建議是不要去,因為董事並非專業人事對於稅務局的問題回答不專業的話可能對整個免稅申請造成不可彌補的錯誤。一般會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來回絕,這樣稅務局會改以信件來與董事溝通。
   3、等到稅務局用信件來與香港公司溝通時,會計師會幫你答復稅務局。進入這個階段可以說只要你準備的證據足夠,我們都是可以幫到你成功申請下來的。
因為香港運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給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稅申請通過之後,以後幾年只要生意運作情況沒有變化,申請免稅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沒有改變運作模式的情況下稅務局一般不會再來審核你。

2008-5-15 18:04 友孚咨询
關 寬 免 2008-09 年 度 商 業 登 記 費 的 措 施

財 政 司 司 長 發 表 的 2008 - 09 年 度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詞 中 , 建 議 寬 免 2008 - 09 年 度 的 商 業 登 記 費 。 有 關 法 例 已 於 2008 年 2 月 27 日 刊 登 在 憲 報 。
寬 免 2008 - 09 年 度 商 業 登 記 費 的 建 議 會 如 下 執 行 :
1.        寬 免 建 議 適 用 於 2008 - 09 年 開 始 生 效 的 商 業 登 記 證 及 分 行 登 記 證 。
2.        於 2008 - 09 年 開 業 的 新 業 務 , 會 獲 寬 免 繳 付 首 年 的 2,000 元 登 記 費 。 而 已 登 記 的 業 務 於 2008 - 09 年 度 續 證 時 , 亦 會 獲 寬 免 繳 付 登 記 費 2,000 元 。
3.        分 行 登 記 證 亦 會 按 類 似 方 式 , 獲 寬 免 登 記 費 73 元 。



PS:09-10年度BR费用将恢复至2450(登记费2000+破产管理基金450),所以各位需要注册的朋友可以把握时机.

2008-5-15 18:07 友孚咨询
大陸公民移民香港的條件是须取得外国永久性身份证,方可申请香港投资移民、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在申请前后无犯罪记录、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的两年拥有不少于650万港元净资产,资产可以在香港投资房产,基金(移民基金-70%以上需要是香港企业股票)或香港股票,相對于新加坡不強行要求居住當地,可以處理移民前後的資產評估和投資策劃案,需要請聯係!

相关的移民基金(70%以上为包含HSBC(HK)等的优质香港股),大陆公民可以进行认购,5000美金/手,回报率预期8%-10%,需要是境外资金,想详细了解,请E-MAIL索取相关电子版本介绍。

2008-5-15 18:43 友孚咨询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2008-5-15 20:09 友孚咨询
报税不等于免税,两者概念是不同的.报税是向政府提交公司财务报告,是每间公司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免税是政府根据公司营运状况及核数师报告等因素给到的综合意见,评定是否需要缴交利得税.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因此,不管你的香港公司是否盈利,都必须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2008-5-15 22:02 友孚咨询
福友问题



1.香港公司在香港没有开任何帐户,但在大陆开了离岸帐户,这种情况下:如果有另外的香港本地帐户汇款到我的离岸帐户,这样的情况算利润来自香港吗?要交税吗?本人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经营.
2.香港公司在香港没有开任何帐户,但在大陆开了离岸帐户,如果我从我的这个离岸帐户汇款到另外一个香港公司在香港的帐户,算与香港公司发生了业务吗?涉及到税务吗?本人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经营.
3.香港公司在香港没有开任何帐户,但在大陆开了离岸帐户,如果我从我的这个帐户转钱到同样是一个香港公司在外地开的离岸帐户,本人香港公司没有在香港经营.请问又如何处理?
以上情况下,能否申请到免税.

2008-5-15 22:26 友孚咨询
另外补充一点,BVI虽然国内依然能够操作,但是从其IBC海外法律的发展和变更角度来说,已经越来越不适合贸易操作和投资操作,在香港的一些银行已经开始不受理BVI的业务,而原先最早操作BVI的美国人和台湾人,也把离岸公司转移至英国,新西兰,香港,这些有国家法律规范的地方,便于长期发展,和利润合法使用!

2008-5-15 22:33 友孚咨询
香港公司政府网站



下列为政府有关网站,可查阅有关信息。
香港公司注册处:[url]www.info.gov.hk/cr/[/url]
香港税务局:    [url]www.info.gov.hk/ird[/url]
香港贸易发展局:hkenterprise.com 或 [url]www.tdctrade.com[/url]

2008-5-15 22:38 友孚咨询
4、转让信用证的特点是什么?
答:对于转开行来说,它发出的是一份信用主的转让通知,而不是开立一份独立的信用证,转开行不独立承担付款的责任,开证行付款,转开行才付款。而且信用证的编号依然是原证的编号,原申请人的名称也会出现在上述转让通知中,因此,一方面第二受益人可知道最终买方的存在和相关信息这可能是第一受益人,即转开信用证的申请人不希望看到的;另一方面,由于第二受益人发货交单后取得货款的可能性不仅取决于开证行和转开行的意见,还要依赖于第一受益人的诚信,其是否能按时、按规定换单就很重要,因此在同等条件下受益人一般是不需要提交保证金的,因此对于实力较弱,或不原意垫付资金的中间商来说,只能采用转让信用证的方式完成交易。

5、转让信用证对客户(第一受益人)的好处是什么?
答:通过转让信用证的运作,客户无需垫付资金完成一笔国际间的贸易,赚取差价。

2008-5-16 08:41 友孚咨询
香港公司成立后开帐户有两种选择:
第一种是帐户开在境外作境外帐户,比如现在比较多的会开到香港。香港当地没有外汇管制,将来帐户里所有款项你可以柜台直接提现和取现,香港作为世界第三大金融中心,银行的服务也比大陆来的多.帐户开香港的话,开户时需要公司股东董事到场当面签字,作为今后操作凭证,以后也可以通过网上银行或电话、传真操作在大陆操作。

2008-5-16 11:56 danielmll
稅 務 局 絕 不 容 忍 逃 稅 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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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稅 務 局 絕 不 容 忍 逃 稅 行 為 , 並 會 在 最 短 的 時 間 內 處 理 每 一 宗 懷 疑 個 案 , 務 求 早 日 結 案 。

    稅 務 局 局 長 劉 麥 懿 明 提 醒 市 民 ,《稅 務 條 例》 訂 明 逃 稅 是 刑 事 罪 行 。 稅 務 局 會 即 時 採 取 調 查 及 檢 控 行 動 。

    一 經 定 罪 , 每 項 控 罪 最 高 刑 罰 為 入 獄 三 年 和 罰 款 五 萬 元 , 另 加 一 筆 相 等 於 少 徵 收 稅 款 三 倍 的 罰 款 。

    一 名 業 主 盧 宏 基 早 前 於 區 域 法 院 被 裁 定 逃 繳 物 業 稅 罪 名 成 立 , 今 日 (六 月 二 十 五 日) 被 判 入 獄 十 二 個 月 , 及 罰 款 合 共 四 十 八 萬 元 , 罰 款 金 額 約 相 等 於 逃 稅 金 額 的 兩 倍 。
   
    案 情 透 露 , 該 名 業 主 將 一 個 住 宅 單 位 及 三 個 泊 車 位 出 租 , 並 將 租 金 存 入 其 銀 行 戶口 , 但 卻 在 六 年 報 稅 表 內 漏 報 該 等 收 入 , 亦 在 稅 務 局 索 取 有 關 泊 車 位 用 途 的 資 料 時 , 給 予 虛 假 的 答 覆 。 逃 繳 稅 款 共 244,851 元 。

    劉 麥 懿 明 說 : 「 本 案 是 首 宗 引 用 《稅 務 條 例》 第 82(1)(e) 條 , 向 就 稅 務 局 按 照《稅 務 條 例》第 51 條 的 規 定 索 取 資 料 而 給 予 虛 假 答 覆 的 逃 稅 人 士 作 出 檢 控 。 法 庭 就 此 罪 行 判 處 被 告 入 獄 六 個 月 , 與 本 案 其 他 刑 期 分 期 執 行 , 即 合 共 入 獄 十 二 個 月 。 」

    法 官 陳 仲 衡 指 出 , 根 據 控 方 提 供 的 調 查 時 序 流 程 表 , 顯 示 稅 務 局 的 調 查 從 未 間 斷 , 法 庭 裁 定 本 案 並 無 延 誤 。

    劉 麥 懿 明 表 示 , 稅 務 局 會 盡 速 處 理 每 一 宗 逃 稅 個 案 。 刑 事 檢 控 的 蒐 証 要 求 十 分 嚴 格 。 因 應 每 宗 個 案 的 案 情 和 牽 涉 的 交 易 的 複 雜 程 度 , 該 局 需 花 一 定 的 時 間 從 各 可 能 的 途 徑 搜 集 証 據 , 包 括 跟 查 被 告 的 銀 行 戶 口 , 追 縱 資 金 流 向 , 審 核 文 件 , 會 見 証 人 , 錄 取 口 供 , 冀 能 取 得 足 夠 的 証 據 , 亦 需 諮 詢 律 政 司 的 法 律 意 見 , 以 評 估 所 蒐 集 的 証 據 是 否 足 以 達 至 刑 事 檢 控 的 要 求 。
    她 續 稱 : 「 納 稅 人 和 各 証 人 的 合 作 程 度 都 會 直 接 影 響 調 查 的 進 度 , 每 宗 個 案 所 需 的 時 間 亦 因 而 各 有 不 同 。 」

2008-5-16 12:08 友孚咨询
1、香港公司作核数师报告时会计师核对的是你的单据,比如说:你100块卖给了海外客人,其中30块海外客人是付给国内供应商,70块付到你香港公司。只要你给客人的发票上写的是100块,你把这100块销售收入的发票给到我们会计师审计就可以了。香港的审计制度是看你公司董事提供的相关单据来作,并不需要和你银行帐户的进出记录相对应,这点和国内有些区别。

2008-5-16 12:19 友孚咨询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讬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在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均须纳税,而如果属于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则除外。对于征税的对象是没有香港人或非香港人的区别。利润的来源主要是依照案例法的原则来确定的,所以香港人在非香港本地所赚取的利润是可以不在香港交税的,反过来非香港人如果赚取来自于香港本地产生的利润,则需要交税。香港的税务条例亦列出了一系列的规则,用于判断某些利润是否源于香港,及在某些情况下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经营的业务,从而最终判断这些利润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如果是并非在香港当地产生的利润,即使将这笔钱汇回香港,也都不需要交税的。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控有的一个物业卖出并赚取了利润,则这种情况有可能要交利得税也有可能不需要交利得税,这主要是看该物业的买卖是否属于公司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如果是,那么该物业的买卖就会被看作公司是在经营一项业务,当然这个动作所赚取的利润是需要交税的,反之,则不需要交税。

2008-5-16 12:36 友孚咨询
香港公司操作误区


误区二:管理公司不会收到任何政府信件
     香港公司在成立时有个法定条件:提供香港公司注册地址。这个地址不用是实际办公地址,只是一个和政府联系的地址即可。有些朋友之前已经注册好了香港公司,但是好象从未收到过任何政府信件。其实香港公司每年满周年时都会收到政府发出的换取新的BR(商业登记证书)通知书和雇员工资申报表。同时每次的年鉴或报税若有任何延期政府也会发出罚款通知书,提醒公司董事尽快完成管理动作。如果再不于理睬严重的会接到法院传票。这时如果公司董事都没有看到过这类信件不于理睬的话,那么政府会再发第二次的罚款通知书,再不于理睬那么公司董事将被列入黑名单,董事若在这种不知情的情况下入境香港,那么将被传讯问话,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对于董事本身以后如果再要注册香港公司同时担任公司董事将不被允许。所以香港公司所收到到的每封政府信件都是十分重要的,公司董事需要在快要年鉴时特别留意原来的注册代理有没有收到相关信件,以免耽误公司管理。

2008-5-16 12:36 友孚咨询
香港申请免税的条件(非0申报)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完成AUDIT后专业的会计机构可以帮助客户做“海外利得申请

2008-5-16 12:41 友孚咨询
利得税一般是指任何人士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所得的来适自于香港的利润征收的税。
      香港税务条例规定任何人士[包括法团,合伙业务,受讬人或团体]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在香港产生或来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均须纳税,而如果属于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则除外。对于征税的对象是没有香港人或非香港人的区别。利润的来源主要是依照案例法的原则来确定的,所以香港人在非香港本地所赚取的利润是可以不在香港交税的,反过来非香港人如果赚取来自于香港本地产生的利润,则需要交税。香港的税务条例亦列出了一系列的规则,用于判断某些利润是否源于香港,及在某些情况下该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经营的业务,从而最终判断这些利润是否需要在香港交税。如果是并非在香港当地产生的利润,即使将这笔钱汇回香港,也都不需要交税的。但是一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将其控有的一个物业卖出并赚取了利润,则这种情况有可能要交利得税也有可能不需要交利得税,这主要是看该物业的买卖是否属于公司营利计划的一部份,如果是,那么该物业的买卖就会被看作公司是在经营一项业务,当然这个动作所赚取的利润是需要交税的,反之,则不需要交税。

2008-5-16 19:56 hkhqltd
哦;不错呀;较耐心的嘛;一起加油加呀;2008

2008-5-16 19:57 hkhqltd
您的那个网站;还没改过来呀;准备就一直这样下去呀;楼上的:L :L

2008-5-16 20:20 友孚咨询
如果全是做离岸账户,是不是可以零申报




A)强调业务不活跃报税需要满足的三点1)公司不控有任何资产,包括物业或有价证券等等2)没有任何业务(包括香港及以外)3)无任何银行交易的往来记录.

B)报税与银行开户,是否开户不具备必然的关系,只有通过做AUDIT REPORT,政府才知道你公司是否是有业务运作的公司,有利润的情况下是否满足海外获利不交税,而如果不通过这个报告,政府怎么知道呢?

C)零申报虽然和正规合法渠道申请免税后都是达到不交税的目的,但是在有业务的情况下,前者属于违法,公司的董事及相关行政人员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可以看下政府的税务局网站.

2008-5-17 07:56 友孚咨询
[color=Black][size=3][font=楷体_GB2312][b][color=Red]45、申请香港公司的文件全部是英文的,可以帮我做一套中文的文件吗?[/color]
答:当然可以。首先第一,我们建议你可以找国内的翻译公司去做这个文件的翻译;第二,你也可以委托我们再找另外一间公司去帮你翻译,具体费用是大概港币六千左右。主要是包括M&A文件(公司章程),但是我要提醒就是,现在香港所有的文件都是以英文为主的。中文是次要的。[/b][/font][/size][/col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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