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上海东亚银行开设帐户的风险评估要求---开立公司的选择地和名称都具指导意义-NEW


2008-4-25 18:34 danielmll
用国内一间公司做香港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

    股东和董事,其实你对其身份的区别是否清楚呢?股东和董事的身份一定要搞清楚的。简单地我举例说明(不清楚的也可以问环球叶先生),例如你在联交所里购买了汇丰银行的股票,你就是股东的身份,不是该间公司的董事,董事是需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工作的。我当你已经明白其区别了。其本上你要做任何行为,在香港控有一间公司的股份都是没有任何管制的。你只要给中国公司里面的公司名称,注册的地址,就可以在香港认购私人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了。如果你问这样是否可以呢?我回答是绝对可以的。不过要提醒,究竟中国公司有没有授权你公司去外国(非中国)去做一个投资控股的权利呢?如果得到授权的话,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不行的,那你就要跟工商局去更改一些中国公司的章程才可以做这个动作的。香港是不会理会你的。 香港方面,无论投资,出入都是自由的。我提醒的就是以上是否得到授权的权利的。一个小心的问题。(如果只是挂名呢?)当然没有问题了。(是否还可以做董事呢?)董事都可以,不过,当你做董事,你要顾及可能开户口的情况,你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开户口,如果发现其中一个董事是第二间有限公司去做这个董事,那么你都应该知道就是你要证实这个出任是否有效的。银行就会要求你提供你在国内公司里面整套公司文件,例如公司的章程、成立证书、还需要是否有一份委任状,委任哪个人去出任代国内的公司去出任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的委任的。

2008-4-25 18:43 danielmll
报税需要准备的资料、程序


    香港有限公司的报税形式是由香港的核数师出具一份核数师报告递交税务局,由税务局评税。核数师报告共分为入数和核数两个程序。入数就是做一份资产负债表和一份损益表。在入数之前所需要做的准备工作是准备相关单据。香港有限公司入数需要三类单据:收入、成本支出和费用。同时需要提供收入、支出、费用等明细帐,如果公司有应收未收、应付未付等情况,也需要提供明细帐。当各类单据全部齐全后,就可以按照单据入成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需交董事盖章签字,因为按照香港法律,董事是最清楚公司的运作情况,如果董事不清楚的话,当属违法行为。经董事确认以后再交由核数师处理,这就是报税的第二个程序,核数阶段。核数师会对会计账目或日期等等进行核对,审核有没有错漏的地方。如果发现一些不寻常的数字核数师也会给出意见,例如可能公司坏帐太多,需要做出改善;存货与你声称的不符,是否出现了盗窃的问题。核数师透过一盘帐便可发现问题所在,又例如看到公司毛利太少,出乎了正常的运作模式,那么便可能是你的购货成本太高或者是推广的费用太高而令到毛利减少,引致公司接近亏损,从而提供相关的意见,这便是核数师报告的基本内容了。

    特别注意:在作核数师报告的过程中,如果董事认为该公司的利润非来源于香港,可以向我们提出申请海外利得。因为香港的征税原则是适用来源地征税原则。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利润如果非来源于香港,可以豁免利得税,但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只有通过税务局的海外利得申请,才能真正做到合法不交税。 如果董事决定申请海外利得,需要写一封申请海外利得的信函交给核数师,核数师才会在核数师报告中反映出该公司是申请海外利得。

2008-4-25 21:40 susanna1980
东亚北京的还可以开吗?

2008-4-25 21:54 友孚咨询
目前东亚银行还是能受理离岸帐户的,但是基本只受理香港公司了,其他公司就不受理了

2008-4-28 08:30 danielmll
一般从签字到帐户全部办妥,开通网上银行时间要两周.

2008-4-28 21:12 danielmll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2008-4-28 21:31 danielmll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的简要说明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的简要说明


关于香港公司报税的简要说明:
    香港有限公司每年均要向税务局申报税项,其责任由董事负责,如在指定时间内公司仍未能提交核数师报告、报税表及公司雇员的薪金申报表,税务局会对该公司作出税款评估。为避免多缴不必要的税款,董事应主动并尽快处理公司帐目并交予核数师审核,第一次核数期限为公司成立后18个月内(一般公司的截数日会定于3月31日/12月31日,有80%的香港公司都会选择在3月31日作为公司埋数的时间);当公司经营者收到税务局的有关信件或税表时,应该尽快安排有关核数师进行核数工作。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url]http://sc.info.gov.hk/[/url]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2008-4-28 21:47 danielmll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留存在帐户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随着离岸的规范,不排除将来大陆银行对境外公司AUDIT的要求,目前虽然还是只是停留在AR1和更新的商业登记上.
   

在开户时,各位都有登记营业的项目和预计的营业额,随着银行的外债,离岸数量的增长,如果以后的帐户交易是频繁的,而公司递交的报告是显示该公司无任何业务运作的,那么是不是银行会觉得你的帐户是存有风险的呢?


今天陆续收到客户的电话,说银行不受理离岸账户到个人账户的汇款,这个对操作SOHO的朋友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消息,所以去银行做了一个确认的了解!    回复如下:银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通知,由于中国银行内部调整,账户不接受离岸账户资金打入国内大陆居民个人账户的操作。除此以外,其他所有银行还未有该类通知给到我们,离岸转个人未受限制!
友情提醒:
   1:出于对07年《反洗钱法》的规定,不建议各位SOHO用离岸账户一次性转大笔美金外汇到个人户,银行有权代客户做相关申报,对大家使用利润不是很有利!
   2:同在07年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年收益在12W人民币以上的,需要主动做税务申报,就这一点我在之前的帖子中已经有详细说明,虽然目前没有任何的具体措施来判定海外收益是否属于国内个人收益,但是处于长远考虑还是建议大家,做一些长期规划,详细内容可以点击:[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php?99556/myblogs[/url],做相关了解
   3:如果大家操作的是香港公司,在利润打个人账户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在香港税务局申报的时候,政府是有权利要求公司董事提供收款个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因为如果是以个人薪酬或者佣金的名意打给个人,香港政府是有权追溯该个人的大陆完税证明的,

所有内容查实方式可点击:[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php?99556/myblogs[/url]


应对方式(个人体会謹代表個人立場供參考):
  其实类似的政策是早有苗头,给到以后的离岸操作是一定越来越规范和严谨的,现在大陆可以直接开设离岸户头比较知名的银行只有香港东亚,恒生等港资背景银行,多年的從業经验和形势告诉我中国实在太多外汇,太多美金,不同于港币汇兑美金的固定挂钩汇率,人民币的对应美金升值,已经是让国家外汇-美金为主“蒸发“不少,所以大部分的外资离岸都叫停了暂时,即使有离岸的业务宁可发牌给内资银行,所以这个外债额度各位可以看到对内资银行没有什么影响,所以离岸账户仍旧可以通过内资银行开设,或者我现在大部分的客户协助的处理方式是,客户来到我公司上海分公司来处理香港帐户的见证签署(香港任何银行都可以安排),现在处理最多的是渣打和HSBC,这两间也是香港网点最多的,一方面开设好公司的帐户,另外同时开设个人境外帐户,以后所有的资金流是以公司先打到香港个人帐户,再从境外个人转到国内的个人美金来处理,这样可以避免由公司直接打款到个人,这样可以避免个人12万美金的问题,具体的操作和银行的比较这里也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香港可以处理的银行实在太多.



可以网上转帐和直接投资境外的基金,股票等证券投资,如果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致电本公司:021-56556829  DANIEL MA

2008-4-29 10:00 danielmll
关于在中国是用海外公司到底是合法避税,还是逃税?


深圳目前正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但是绝对不是像有些客户问到我的说离岸马上要取消,这样的说法,这个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其实如果你的香港公司每年不是做0申报,而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完成香港税务局要求的AUDIT REPORT,那你的运作就是利用国家之间的法系差异(中国大陆法系,香港、英国、美国、新西兰都是英美法税务体系),做一个国家化的合法避税,反之你的香港公司就是一种违法的逃税。中国没有法律规定国内人士不能开香港公司,中银更发牌给外资和内资银行去运作OFF SHORE ACCOUTING业务(不是每个银行都能做的),在大陆发展了那么多年,可以告诉大家很多中大型企业都有运作该模式,只是他们不会去选择零申报,因为这样操作本身就是为了合法避税,为什么不做的正规的呢?只要你的香港公司管理的正规,你的公司无论是实体的,还是离岸的,在全世界都是受到欢迎的

2008-4-29 10:06 danielmll
通告:广大的上海朋友门,我司每周都会和各大银行有讲座,有兴趣的可以电话预约!

电话:021-56556829

2008-4-29 10:22 danielmll
离岸账户外汇结汇问题详解


现在有很多的朋友会非常关心离岸帐户中的资金如何使用的问题,主要就集中在两个问题上:1.提现 2.结汇 ,那么现在就对这两个问题解释一下
1.提现
这个是很多SOHO比较关心的,主要就是为了能够把这笔钱拿回自己的帐户中,放在海外帐户中总是有些不放心,但实际上,对于离岸帐户来说是不可以提现的,但是转帐,T/T,L/C等动作都是可以完成的,所以,如果是为了提现后拿到自己的帐户中来使用的,建议可以通过转帐的方法来实现,一来不用担心当日取现额度的问题,二来也可将利润放在自己的帐户中来使用。当然,转帐转到个人的外币帐户中的。

2.结汇
结汇对于公司来说也许问题不是很大,可能打款回国内的公司啊,或者是委托其它的外贸公司结汇啊,等等,都是可以采用的方法,但是对于SOHO来说,通过国内自己的公司不大现实,而通过外贸公司结汇也会因为信任的问题,中间转款的时间问题等等而不希望将大笔的款项通过外贸公司结汇,那么这样的话,似乎只有通过5万美金结汇这一条路可走了,毕竟这是国家今天新出台的政策,但是SOHO希望将这笔资金结汇通常是出于两种考虑,一是为了个人使用,二是为了支付国内工厂的货款,那么现在就将这两种情况分开来分析:
1)用于个人使用:用于个人的话,通常是建议在亲戚朋友的名下多开几个外币帐户,然后通过5万美金的结汇,一般来说,个人的支出还是OK的.

2)用于支付货款: 用于货款的话,通常数额都是比较大的,那么通过5万美金结汇显然是不现实的,所以现在,很多的朋友都是通过以下的方法来处理:
a.直接从离岸帐户支付货款给到工厂,当然是外币,一般来说是比较坚挺的币种,比如说是港币,欧元等等,那么结汇的问题就由工厂来解决。
b.如果一些工厂是希望不付给企业帐户,那么可支付到工厂的老板的个人外币帐户。
c.在香港开出一个帐户来,然后通过香港当地的财务公司来解决,财务公司在国内是违法的,但是在香港却是合法的。(财务公司会收取手续费)
d.在国内成立办事处,以办事处支出结汇,则没有5万美金结汇的限制。(这个适用于希望在国内设立办公室联络客户的SOHO,但是运营成本会增高)
                       
总的来说,离岸帐户不是万能的,在岸帐户也不是事事都能解决的,毕竟每个国家的金融体制不同,每个银行的操作不同,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如果各位还有相关的问题,可以直接问到银行,当然需要联系方式的可以向我索取,毕竟找到最适合的方法才是最重要的。

2008-4-29 11:16 danielmll
核数师报告的作用


题记:目前很多客户对于做核数师报告的原因以及用途并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核数师报告就是类似于内地的财务报告,没什么其他的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份好的核数师报告的作用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核数师报告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我公司多年来处理这方面问题得到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做一个概括。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常见的用途就是作为基本文件递交给税务局,以此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盈利等;其二,核数师报告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时递交给政府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三、核数师报告可以递交给股东,让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四、核数师报告也可以是作为向银行借贷、融资的用途。

2008-4-29 11:44 danielmll
瞒税是一项刑事罪行
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真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递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 $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递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 3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实时入狱。

2008-4-29 11:57 danielmll
友情提醒:
   1:出于对07年《反洗钱法》的规定,不建议各位SOHO用离岸账户一次性转大笔美金外汇到个人户,银行有权代客户做相关申报,对大家使用利润不是很有利!
   2:同在07年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年收益在12W人民币以上的,需要主动做税务申报,就这一点我在之前的帖子中已经有详细说明,虽然目前没有任何的具体措施来判定海外收益是否属于国内个人收益,但是处于长远考虑还是建议大家,做一些长期规划,详细内容可以点击:[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php?99556/myblogs[/url],做相关了解
   3:如果大家操作的是香港公司,在利润打个人账户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在香港税务局申报的时候,政府是有权利要求公司董事提供收款个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因为如果是以个人薪酬或者佣金的名意打给个人,香港政府是有权追溯该个人的大陆完税证明的,

所有内容查实方式可点击:[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php?99556/myblogs[/url]


应对方式:
  其实类似的政策是早有苗头,给到以后的离岸操作是一定越来越规范和严谨的,现在大陆可以直接开设离岸户头比较知名的银行只有香港东亚,恒生等港资背景银行,几年的经验和形势告诉我中国实在太多外汇,太多美金,不同于港币汇兑美金的固定挂钩汇率,人民币的对应美金升值,已经是让国家外汇-美金为主“蒸发“不少,所以大部分的外资离岸都叫停了暂时,即使有离岸的业务宁可发牌给内资银行,所以这个外债额度各位可以看到对内资银行没有什么影响,而且内资银行也有利国家对于离岸账户,海外企业的把握,离岸账户是在”国内“越来越开放的大环境下越来越要求”规范“了,我现在大部分的客户协助的处理方式是,客户来到我公司上海分公司来处理香港帐户的见证签署(香港任何银行都可以安排),现在处理最多的是渣打和HSBC,这两间也是香港网点最多的,一方面开设好公司的帐户,另外同时开设个人境外帐户,以后所有的资金流是以公司先打到香港个人帐户,再从境外个人转到国内的个人美金来处理,这样可以避免由公司直接打款到个人,这样可以避免个人12万美金的问题,具体的操作和银行的比较这里也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香港可以处理的银行实在太多.

2008-4-29 12:12 danielmll
HK公司成立后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每年都要作规范化的管理才能保证公司正常运作.一间HK有限公司每年至少受两个政府部门管理:公司注册处和税务局.

(一)公司注册处

1、递交周年申报表
    周年申报表是将你之前一年公司的所有变动作为从新记录,更新成为一个最全面正确的资料,作为公众的查册。满周年时需递交周年申报表的同时要缴交HKD105的登记费。
逾期递交的罚款:如过周年后延误42天到3个月罚款HKD870;
                       延误3个月到6个月罚款HKD1740;
                       延误6个月到9个月罚款HKD2610;
                       延误超过9个月罚款HKD3480;
                       以此类推,最高罚款可达HKD50,000,每天最高罚款可达HKD700,其责任归咎于董事.

(二)税务局

1、更换商业登记证(BR)
     商业登记证是香港税务局发出给企业经营者的一种合法经营文件,有效期一年。税务局在每个公司满周年前1个月左右向企业发出商业登记证更换通知书,企业在收到之后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新的登记证,并缴交商业登记费HKD2600.
逾期递交的罚款: 超过周年时间一个月后每个月罚款HKD300

2、递交公司雇员工资申报表
     香港对于各人有薪俸税,税务局每年四月份会下发雇员工资申报表给到每个企业,需要公司申报雇佣的员工薪水多少,作为税务局收取薪俸税的一个依据。如果香港公司是作离岸操作没有雇佣员工那么作没有雇员的申报HKD200.

3、报税
     新公司成立后18个月会收到税务局下发的税表需要公司作第一次报税,以后1年1次。

2008-4-29 12:25 danielmll
香港有限公司报税可分为两种:

第一, 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部分代理机构称之为“零申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适用:
1.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2.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3.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第二, AUDITOR'S REPORT(核数师报告)

   
   《香港公司法》规定:任何香港有限公司每年都必须递交核数师报告,交代该年度内公司所从事的一切业务。无论公司有无盈利都必须递交报告。

    因为香港实行来源地征税原则,如果公司的盈利并非在香港产生,则香港税务局就无权要求该公司缴交利得税,可以向香港政府申请海外利得,申请获批准后就可豁免相应税款,但亦必须要做一份相应的核数师报告。

   那为何“无需做核数师报告”的观点会在许多公司中流传呢?因为核数师报告并非任何人都可以做。必须持牌的CPA注册会计师方有资格出具核数师报告。内地的许多商业咨询公司并不拥有合格的注册会计师来完成核数师报告。因此,为了避免麻烦与怀疑便声称“无需做核数师报告”或“只需要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此种行为会给客人带来极大法律隐患。对此如果有任何疑问,您可致电香港税务局查询。电话为:00852-1878088 或登陆[url]http://sc.info.gov.hk/[/url]

    当然,有些客人长期做业务不活跃的核数师报告,并且不经过香港进行业务,对此香港税务局是很难采取法律行动的。但一旦客人经过香港,就很可能收到法庭传票,甚至被拘留。这些经历将是十分惨痛的。

    根据香港的法律,一间有限公司须每年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表,每年至少要做一次核数师报告,至于核数师报告提交税务局的次数则并不确定,税务局一般要求有限公司至少一年交一次,也有半年交一次,甚至也有两年交一次的,他会根据不同的情况而作出不同的安排,但一般来说是一年交一次。

    当一间香港有限公司收到税务局发来的报税表,在法律上要在一个月内向税务局递交一个核数师报告。否则,如果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而又没有申请延期,轻者,公司被政府罚款;重者,除高额罚款外,董事还要承担行政责任。

例如:如果报税表注明是4月3号发出的,那么在5月3号前就要完成并递交到税务局。

    核数师报告上要求写清楚财政年度,即这间公司埋数年期是什么时候,即是4月份收到报税表,一般来说,如果上年埋数年期是2003年3月31号,那么下一年的埋数年期一定是2004年3月31号。

    但是按正常来讲,做一个核数师报告,就算所有文件都齐全,至少都需要一个月的时间,所以收到报税表后,一般会延迟几个月,延迟的时间根据公司上年核数师报告财政年度的年结的不同情况而不确定,而且是有很多法律的限制的,可以延迟到7月15号、或8月15号或11月15号,如果上年年结是在2003年3月31号,埋数在2004年3月31号,就可以延迟到11月15号。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综上所述,向税务局递交核数师报告对于香港有限公司是相当重要的,而且香港公司法规定每间香港有限公司必须每至少年做一次核数,这是每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义务。

2008-4-29 16:10 danielmll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如核数师报告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 开业以来第一次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1,200;
2.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3,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 第二次(或以上)递交核数师报告:
1.罚款HKD 3,000;
2.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 8,000;
3.收到传票而不作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

2008-4-29 16:13 danielmll
大陆SOHO和老外合作开香港公司,需要注意的地方


说实话这样的操作,我最近碰到很多的了,很多SOHO过来开公司都是带好老外的PASSPORT复印件的,主要成立公司的目的是用这个境外公司,老外拿他在海外接定单,然后给到SOHO以这个境外公司的名义在大陆负责采购,帐户可以在老外的国家和大陆开设帐户,也方便国际结算,而且这样的公司对于老外来说也不需要设OFFICE,也属于独立的有限公司,对于老外和SOHO来说风险小,有利于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

小小总结好处     1)收入通过合法的途径可以申请免税
                    2)不需要有实际的办公地址,对于老外和SOHO来说,起点底,成本小
                    3)方便外汇结算,不会受到外汇管制
                     4)便于老外在海外接单,和SOHO国内负责采购,对双方来说都不影响原来的业务,属于有限公司,有限责任.
                    5)对于老外和SOHO,都比较安全,双方可以起到对帐户的监督,只要杂银行开户时授权一 个MEETING,两个人都签字有效,这样对双方来说帐户就安全的

需要注意的地方:

1)利润的保证
2)是否有退出,或者关闭公司的权利
3)银行签字的权利

2008-4-29 16:13 danielmll
对于即将申请免税的客户的提醒


特别注意:在作核数师报告的过程中,如果董事认为该公司的利润非来源于香港,可以向我们提出申请海外利得。因为香港的征税原则是适用来源地征税原则。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利润如果非来源于香港,可以豁免利得税,但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只有通过税务局的海外利得申请,才能真正做到合法不交税。 如果董事决定申请海外利得,需要写一封申请海外利得的信函交给核数师,核数师才会在核数师报告中反映出该公司是申请海外利得。

2008-4-29 16:13 danielmll
对于即将申请免税的客户的提醒


特别注意:在作核数师报告的过程中,如果董事认为该公司的利润非来源于香港,可以向我们提出申请海外利得。因为香港的征税原则是适用来源地征税原则。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利润如果非来源于香港,可以豁免利得税,但必须向税务局申请海外利得。只有通过税务局的海外利得申请,才能真正做到合法不交税。 如果董事决定申请海外利得,需要写一封申请海外利得的信函交给核数师,核数师才会在核数师报告中反映出该公司是申请海外利得。

2008-4-29 16:19 danielmll
C/O、Form A和许可证由第三方出具,如何办理?


答:如果你用香港公司和美国客人作生意,而货物从大陆采购,美国客人需要你CO、FORM A,或者你国内出口时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这三种证件都是需要国内公司去办理,对于你香港公司、美国客人来说,大陆的这家办理上述证件的公司就是第三方公司。大陆公司去到国内相关部门就能办理。

2008-4-29 16:20 danielmll
透支現金     
• 利率(連手續費計算在內)   
  - 渣打VISA / 萬事達卡、渣打American Express卡、渣打白金信用卡、安利萬事達卡、ESPRIT智能信用卡、渣打倍多紛信用卡、SmarTone智能信用卡及ZIX信用卡 • 每日0.082%(實際年利率++ 34.2%)或本行不時通知適用於閣下的現行利率^
   
• 超過本行不時設定的次數未能在指定之繳款日期前繳付「最低付款額」 • 按適用於閣下的現行利率,再額外附加本行不時公佈之利率以計算透支現金利率^
   
• 手續費 • 每次交易金額的3%(最低55港元)
-  經銀行櫃檯或經「銀通」、VISA / 萬事達卡國際自動櫃員機網絡

2008-4-29 17:52 danielmll
需要免税申请模版请发邮件到以下地址:

邮箱是:[email]global_account@yahoo.com.hk[/email]

一般一个工作日之内回复!

2008-4-29 18:16 danielmll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操作中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你的香港公司必须做AUDIT REPORT(非0申报)和海外利得申报,原因很简单,0申报是指公司没有运作没有经营,既然这样那公司怎么可能有钱留存在帐户呢?但是国内很多注册代理都和大家说做0申报,其实要按照香港税务法律来做管理,至少要有自己的海外会计师等一个强大的专业团队协助客户,如果是香港公司在会计师做完AUDIT后(非0申报)申请了海外利得,幷且由税务局审批判定为免税利润后,你的所有公司支出都是没有问题的。而且随着离岸的规范,不排除将来大陆银行对境外公司AUDIT的要求,目前虽然还是只是停留在AR1和更新的商业登记上.
   

在开户时,各位都有登记营业的项目和预计的营业额,随着银行的外债,离岸数量的增长,如果以后的帐户交易是频繁的,而公司递交的报告是显示该公司无任何业务运作的,那么是不是银行会觉得你的帐户是存有风险的呢?


今天陆续收到客户的电话,说银行不受理离岸账户到个人账户的汇款,这个对操作SOHO的朋友来说可能是一个比较严重的消息,所以去银行做了一个确认的了解!    回复如下:银行于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通知,由于中国银行内部调整,账户不接受离岸账户资金打入国内大陆居民个人账户的操作。除此以外,其他所有银行还未有该类通知给到我们,离岸转个人未受限制!
友情提醒:
   1:出于对07年《反洗钱法》的规定,不建议各位SOHO用离岸账户一次性转大笔美金外汇到个人户,银行有权代客户做相关申报,对大家使用利润不是很有利!
   2:同在07年出台的《个人所得税法》中明确规定,个人年收益在12W人民币以上的,需要主动做税务申报,就这一点我在之前的帖子中已经有详细说明,虽然目前没有任何的具体措施来判定海外收益是否属于国内个人收益,但是处于长远考虑还是建议大家,做一些长期规划,详细内容可以点击:[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php?99556/myblogs[/url],做相关了解
   3:如果大家操作的是香港公司,在利润打个人账户的时候需要特别注意,在香港税务局申报的时候,政府是有权利要求公司董事提供收款个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明,因为如果是以个人薪酬或者佣金的名意打给个人,香港政府是有权追溯该个人的大陆完税证明的,

所有内容查实方式可点击:[url]http://bbs.fobshanghai.com/space.php?99556/myblogs[/url]


应对方式(个人体会謹代表個人立場供參考):
  其实类似的政策是早有苗头,给到以后的离岸操作是一定越来越规范和严谨的,现在大陆可以直接开设离岸户头比较知名的银行只有香港东亚,恒生等港资背景银行,多年的從業经验和形势告诉我中国实在太多外汇,太多美金,不同于港币汇兑美金的固定挂钩汇率,人民币的对应美金升值,已经是让国家外汇-美金为主“蒸发“不少,所以大部分的外资离岸都叫停了暂时,即使有离岸的业务宁可发牌给内资银行,所以这个外债额度各位可以看到对内资银行没有什么影响,所以离岸账户仍旧可以通过内资银行开设,或者我现在大部分的客户协助的处理方式是,客户来到我公司上海分公司来处理香港帐户的见证签署(香港任何银行都可以安排),现在处理最多的是渣打和HSBC,这两间也是香港网点最多的,一方面开设好公司的帐户,另外同时开设个人境外帐户,以后所有的资金流是以公司先打到香港个人帐户,再从境外个人转到国内的个人美金来处理,这样可以避免由公司直接打款到个人,这样可以避免个人12万美金的问题,具体的操作和银行的比较这里也就不一一介绍了,因为香港可以处理的银行实在太多.

2008-4-29 20:25 danielmll
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
问1 离岸公司(即在香港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是否须要缴纳香港利得税?
答1 《税务条例》并没有豁免离岸公司缴纳利得税的条文规定。离岸公司是否须要缴纳利得税, 须视乎该公司在港的业务性质及范围。

问2 在甚么情况下离岸公司须要缴纳利得税?
答2 一般来说, 一间公司如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 并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 便须缴纳利得税。这项原则同样适用于在香港及在海外注册成立的公司。

问3 税务局怎样判断一家公司是在香港经营业务?
答3 这个问题必须根据事实决定,每一个案的情况都不同。不过,应注意的是, 公司不一定要有大量的业务在香港才算是在香港经营业务。此外, 公司在港的代理所进行的活动, 亦可以列为有关的考虑因素。

2008-5-1 06:24 danielmll
香港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给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润不
在香港获得,都是可以通过税务反对的回复,最终达到税务豁免的目的,

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首先会计师会和香港公司董事作个沟通,看下该公司的运作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找一个
和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据,让贵司董事去准备相关材料。之后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答复税务
局的问题。税务局在审核了你的问题后觉得材料完成没问题的就直接通过了审核。

2、如果看了答复后还是存在疑问的,政府会以信件约见公司董事。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不要去,
因为董事并非专业人事对于税务局的问题回答不专业的话可能对整个免税申请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
一般会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来回绝,这样税务局会改以信件来与董事沟通。

3、等到税务局用信件来与香港公司沟通时,会计师会帮你答复税务局。进入这个阶段可以说只要你
准备的证据足够,我们都是可以帮到你成功申请下来的。

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给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税申请通过之后,以后几年只要生意运作情
况没有变化,申请免税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没有改变运作模式的情况下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来审核你。

2008-5-2 17:42 danielmll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2008-5-7 09:11 danielmll
C/O、Form A和许可证由第三方出具,如何办理?


答:如果你用香港公司和美国客人作生意,而货物从大陆采购,美国客人需要你CO、FORM A,或者你国内出口时需要办理许可证的,这三种证件都是需要国内公司去办理,对于你香港公司、美国客人来说,大陆的这家办理上述证件的公司就是第三方公司。大陆公司去到国内相关部门就能办理。

2008-5-7 09:51 danielmll
香港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给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润不
在香港获得,都是可以通过税务反对的回复,最终达到税务豁免的目的,

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首先会计师会和香港公司董事作个沟通,看下该公司的运作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找一个
和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据,让贵司董事去准备相关材料。之后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答复税务
局的问题。税务局在审核了你的问题后觉得材料完成没问题的就直接通过了审核。

2、如果看了答复后还是存在疑问的,政府会以信件约见公司董事。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不要去,
因为董事并非专业人事对于税务局的问题回答不专业的话可能对整个免税申请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
一般会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来回绝,这样税务局会改以信件来与董事沟通。

3、等到税务局用信件来与香港公司沟通时,会计师会帮你答复税务局。进入这个阶段可以说只要你
准备的证据足够,我们都是可以帮到你成功申请下来的。

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给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税申请通过之后,以后几年只要生意运作情
况没有变化,申请免税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没有改变运作模式的情况下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来审核你。

2008-5-7 10:06 danielmll
目前很多客户对于做核数师报告的原因以及用途并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核数师报告就是类似于内地的财务报告,没什么其他的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份好的核数师报告的作用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核数师报告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我公司多年来处理这方面问题得到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做一个概括。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常见的用途就是作为基本文件递交给税务局,以此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盈利等;其二,核数师报告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时递交给政府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三、核数师报告可以递交给股东,让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四、核数师报告也可以是作为向银行借贷、融资的用途。

以上所列是核数师报告比较常见的一些用途。接下来我分别举例来讲核数师报告在什么时候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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