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步外贸论坛(FOB Business Forum) » 离岸公司 » 离岸公司问题集锦(有疑问可留言,有问必答)


2008-5-16 11:58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7、我的BR迟换了4个月,会罚多少钱呢?[/color][/size][/font][/b]

2008-5-16 12:17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你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呢?(去年的11月)每一次交BR费用,是按照你公司成立的日期来计算的。如果你是11月需要交BR费用,你必定是已经过期了的。为什么当时不交呢?(当时我委托了另外一间公司去做的,不过他们没有提醒我们去交,所以现在发现了)这样的情况下,一般你公司的BR费用迟了4个月交的话,需要的罚款一般就是HKD300,不过你过了四个月,政府很有可能已经将你这间没有交BR费用的事情交到检控组了的,如果已经出了张传票(该传票是黄色的),那你应该准时去上庭,如果你第一次罚款,而你委托我们去做求情的话,一般的罚款是HKD1,200的,如果你不上庭的话,那么以后每出一张传票的话,都会增加你的罚款的。现在第一就是应该委托我们去帮你去缴交BR费用和HKD300罚款的。我相信,如果迟了四个月时间,是还没有给排到传票组的。不过过多一个月,一定会收到传票了的。到时的罚款就会越来越多了。[/color][/size][/font][/b]

2008-5-16 12:29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8、我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董事经常不在香港,当成立一间香港公司后,我们是否可以授权一位原代理公司代为处理公司业务及文件的签收?如何做呢?[/color][/size][/font][/b]

2008-5-16 12:53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首先股东和董事在不在香港是与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运作是没有关系的。一间有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任何人只要得到一个有效的授权,就可以代表公司去做任何事情的。不过要记住遵守香港公司法的法例。[/color][/size][/font][/b]

2008-5-19 09:14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9、香港有限公司如注册资本为HKD10,000,可否做超过HKD10,000的生意呢?[/color][/size][/font][/b]

2008-5-19 15:23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当然可以。香港注册资本HKD10,000,即时代表你的公司的最高承担风险的数字。注册资本HKD10,000,还有一个字眼是要特别小心的,叫做发行资本,可能你公司只是发行了两块,那么你承担的风险是按照发行资本来计算的。并非按照注册资本来计算的。这样是很容易混淆的,因为对于中国的法系,注册资本的理解跟我们香港或者英国的理解是不同的。中国的注册资本是首先要求你的资金到位,第二代表你可以经营生意额的是多大的。但是对于香港是完全没有这样的概念的存在的。[/color][/size][/font][/b]

2008-5-19 15:32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0、我是香港公司的股东,占60%股份,想炒掉一个董事,怎样做呢?[/color][/size][/font][/b]

2008-5-19 21:25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你公司是否委托我们公司帮你去开的呢?(是)一般情况下,一间公司的最高决策人就是股东,董事是受委任之下去执行一些行政的事件的。一般的法律要炒一个董事或者要聘请一个董事,都需要开一个股东会议而得到一个普通决议(只要你超过五成的股东去认同你的决议)就可以去做一个炒董事的行动了。既然你得到是60%的股份的支持,你就可以召开一个所谓的股东大会的,然后就做一个要求炒一个董事的程序,如果大家的决议是通过的话,你就可以行使这个程序了的。那么还有一个是需要特别会议的。就是说要超过七成或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炒的。但是如果你公司是委托我们公司去开的话,那么只要你做一个一般公司法去处理。但如果你想更加清楚的话,你可以将你的公司的M&A的文件给我们看,看完之后,再给你们意见。[/color][/size][/font][/b]

2008-5-19 22:20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1、我的公司需要转股,就牵扯到一个印花税的问题,在转股厘印费计算中,资产总额(我的公司注册了一百万,但是实际发行十万)是以发行股本为准还是以注册资本为准的呢?[/color][/size][/font][/b]

2008-5-19 22:33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首先股东和董事有什么分别呢?(股东已经购买了公司股份的投资者,董事是负责管理公司的负责人,举例说明,好似汇丰银行,你可以在联交所处购买汇丰的股票,就是股东身份,然后有一批人委任为作公司董事的。)要做一个印花税的计算,简单来讲就是按照公司的资产总值去乘以0.00225,就是你每个转让股份里面需要打厘印费了。首先第一,你公司是值一百万,如果你想转股份(想转两万股)你发行了多少股((十万),就是说你想转八万股份,举例说明,如果你公司的资产总值是一百万的话,两成的股份,就等于二十万的资产了,再乘以0.00225,就是你需要打的印花税,再加HKD10。其实你知与不知道,都不是很重要的。因为要教你怎样去计算资产总值,是很漫长的事情,很简单,只要你填一份我们公司有关转股的表格,由谁转为谁,然后交给我们,签名授权,那么我们就会去帮你去打厘印的程序了的。你公司开了还未到一年的,有运作,到时我们还会帮你去做多一个所谓叫做管理的A/C,就是FIRRANAL REPORT,因为政府要拿你公司的这份REPORT去做评估究竟你公司需要打多少的厘印的。到时我们的同事会问你公司是怎样运作了的。到时你回答给我们就可以了的。价钱方面,到时我会给一份表格你了解了的。[/color][/size][/font][/b]

2008-5-19 23:01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2、我去年七月一日成立香港公司,今年四月一日政府是不是就会让我去报税呢?[/color][/size][/font][/b]

2008-5-19 23:13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不可能发生的。因为你公司的时间都未满一年时间。未有足够时间去收到报税表。如果你公司是二00一年成立的话,一般最迟收到报税表是二00二年的十二月尾。因为根据香港法律,你第一年收到报税表最迟应该是要在十八个月内收到的。如果收不到要主动拿的。而之后每一年,正常情况下都要在四月一日就会收到报税表的。报税时间就会是报零一年和零二年的时间报税表的。因为如果帮你去做埋数年期由01年七月至02年三月三十一日,时间是又比过短,根据香港法律,第一次报税是允许你报税的时间可以延长小小的。然后记住,要做的报税都是每一年做一次,时间也不能改变了。所以为了能令你在最低成本下得到最大的保障和符合银行要求的话,我会提议你去做报税的年度,由01年的7月去到02年的12月尾,这样就等于横跨了两个的财政年度。就等于01至02,02至03年的两个年度都横跨了的。这样就只需交一次的核数费就可以了。这个是特别的建议的。现在我需要帮你做是核数,做完之后,政府就会很快寄02、03年的报税表给你的,因为这份报税表应该是在02年4月就要寄出了的。因为是你第一年期的特别处理而已。再提醒你公司每一年的埋数年期是每一年的十二月尾的。当你到了03年十二尾的时候,千万不要等你的报税表到才去做核数师报告,因为你同样在04年的4月1日收到报税表的,到那时,未必允许你延迟的。因为你是在十二月尾已经是埋数年期了,正常你应该已经做好所有报表了的。所以应该你在4月30日之前递交你的核数师报告和报税表给政府了。最多延迟的时间都只是一个月的。所以要特别小心,你今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后,就应该要做你的核数师报告了的。一般做到三月就做完,到了四月份收到政府的报税表通知,就递交给政府就可以了。如此下去,你公司就不会受到公司罚款了。[/color][/size][/font][/b]

2008-5-20 09:01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3、我有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开了一间分行,现在想结束这间分行,要什么程序呢?[/color][/size][/font][/b]

2008-5-20 10:02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答:首先现在只是想结束分行,需要提醒的是,利用到分行的时候,是需要有一个特定的盖印去表明由有限公司来控有的。问就是是否有做这个特别的盖印呢?(有)就是你清晰交待了身份,你个人的分行是由你这间有限公司控有的。这个盖印的特别写法就是这间公司是有该间有限公司所特别控有的。如果有这个盖印的话,想结束这间分行是相当简单的事情。你只要委托我们去交两份文件去税务局,我们就可以帮你结束了。这个结束是有小小特别的。如果你商业登记费(按CI日期来计算的)是在三月十五日是一个周年,现在是过了四月十五日,你这个BR费用都要缴纳的。但是这里有一个月的缓冲期的。就是说你在四月十四日之前委托我们去递交文件想结束这间公司的话,那么你的BR费用就不用缴纳了。你的有限公司是什么时候成立的呢?(2002-4-1成立的)那就没有问题了,你只要在四月二十八日之前委托我们递交文件就可以了。[/color][/size][/font][/b]

2008-5-20 11:39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4、无限公司转有限公司,在转换的过程当中,债务怎样处理呢?是否一间有限公司的资产一定要超过无限公司的资产才可以控有呢?(其实我的一个香港朋友拥有一间无限公司,我想借用该间无限公司做生意,但是现在风险大,想用有限公司形式去持有,但是由于当时做生意的时候牵扯到很多方面的债务,风险就很大,想转用有限公司?)[/color][/size][/font][/b]

2008-5-23 09:45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这个想法是绝对正确的。不过想想是否可以自己的无限公司的债务转为有限公司呢?(如果可以的话,个人就不用负责了吗?那不是很好的事吗?)可以告诉你,是没有的。什么叫做转换呢?就是说将你现在的资产和你现有的员工可以按照一个叫做HOLDING的程序转入去有限公司,如果债务想转的话,要得到放债人或者供给货源的客户的认可,再写份合约,才可以转换的。不过一般情况下会是先做一个HOLDING的程序,由一间有限公司收购,将资产和业务先转化,债务方面不需要特别安排,因为你的公司是正常运作的,你可以在以后的新的合约,新的订货全部用有限公司去处理,然后将无限公司的债务慢慢清还,这样一段时间之后,无限公司的债务就全部清还了,全部转到有限公司了,不过如果你想即时转化的话,就要得到放债人的许可,才可以转的。但是你想做这个转换是相当困难的。如果你想得到有限公司的保证的话,你一定要任何的文件将有限公司全部提供出来才可以得到保障的。可能你的无限公司不想改名的话,当你做完HOLDING程序之后,除了拥有一间有限公司的商业登记证外,还会多一张写明的关系,一间有限公司控有无限公司的。你的盖印要特别小心,有一个盖印是需要写明就是这间无限公司是有这间有限公司所控有的。以后你收货或者文件抬头信纸都要更改为你的有限公司的模式,你就未来可以自动得到有限公司的保障了。[/color][/size][/font][/b]

2008-5-23 10:14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5、我有限公司是和其他朋友合伙开的,现在和其他的股东有点矛盾,吵架了,不想合伙做生意了,你们可不可以帮到我呢?[/color][/size][/font][/b]

2008-5-23 10:17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当然可以帮到你了,你公司有多少个股东呢?(三个), 你占有多少股份呢?(比较小,只有30%股份,是其中一名董事来的)总共有多少个董事(三个董事)股东都是董事,现在你的意见和其他董事不和,那么我建议你,首先董事你随时都可以退出,因为董事是一个管理人员的身份,如果你不想做管理人员的身份,你只要做一个正统的程序就可以不再做董事了的。你可以委托我们帮到你做。但是股东身份就不同了,股东是一个私有财产的身份来的。例如你在联交所购买了汇丰的股票,如果无人跟你收购的话,你都是一定要持有这些股票的。而股东是不需要负任何法律责任的。只是出资了多少,亏损多少就是多少了,但是董事不同,董事需要负责一些行政上责任的,负有很多解释权的。第一件事,你现在要做的是退出做董事,根据一间香港有限公司的法律去操作,如果没有人去购买你的股份的话,你不可以强迫其他人去购买的。现在现有的董事是否会购买你的股份呢?(应该不会了)不会的话,你一定要找到买家去购买你的股份,做转股的程序的。所以你现在要做的情况就是要正式知会其他人或者政府,你会退出做董事,你的公司会继续运作,不受影响的。但是公司赚到钱之后,法例规定会按照持有股份的比例去做分红,到时你本人也会得到分红,如果你找到买家去购买你的股份的话,这个情况下你就可以把你的股份转让给你的买家了。但是暂时未找到的话,就只能做退出做董事的程序。要清楚这个分别的。如果你想将责任减到最低的话,第一要做的是退出做董事的程序了。[/color][/size][/font][/b]

2008-5-23 22:48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6、我想尽快结束一间香港有限公司,你可以帮到我吗?费用是多少?[/color][/size][/font][/b]

2008-5-23 22:53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为什么你想尽快结束一间香港公司呢?(因为我想移民到国外)你公司有多少个股东和董事呢?(二个)他是否知道你想结束该间公司呢?(知道)那就很简单,在没有欠债的情况下,就建议你做一个DIREGICHANSION,(但是我没有做过年审的)当然是要补回来才可以啦。政府不会同意的,如果你没有做过年审的程序的话。香港是一个法治地区。现在我建议你做一个最简单的除名的方式,叫做DIREGECHANSION,撤消你的公司,撤消公司,至少有符合三个大前提才可以的。第一、你没有欠交任何税务局里面的费用,例如BR费用,税款,未申报的核实师报告证实你不需要打税;第二、公司注册处,如果有欠交公司注册处的年报所有费用都要补回来的;第三、要没有欠交任何外债,如果没有欠交的话,你就可以做申请,一般的时间大概你预计三到五个月之后就可以完成整个程序了。不过要提醒的就是,如果你有欠交任何费用的话,都要补交的。才可以做这个除名的程序的。(如果我想委托你们去帮我去做,是否可以在一个月内结束呢?)当然不行的。因为如果当有客户要诉讼你公司或者有欠交外债,别人要跟你讨债的话,不就是讨不到吗?所以程序就是要交钱给政府,其中HKD420是缴纳给公司注册处是帮你去刊登宪报的,要三个月内没有人反对才可以结束的。如果有人反对的话,你整个程序就会终止,直到你将所有问题解决了才可以继续结束的程序的。这样才是公平的。(如果想清盘的话)清盘的费用是相当贵的,你是做资不抵债还是做资能抵债的清盘呢(资能抵债的)资能抵债的过程,时间会快d,因为法律上,我们递交文件之后,就是叫做结束了。费用方面就是政府HKD16,000,我们的收费是HKD20,000,还需要我们做你的临时清盘官的。不过你有欠交任何外债的话,因为你做的资能抵债,所以要先把所有欠债完全偿还才可以的做资能抵债的。理论上,只要递交了文件给政府之后,就可以宣告叫做清盘,不过需要的时间是一年半的时间。时间比较长。[/color][/size][/font][/b]

2008-5-25 00:39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7、在今年四月八日,我就向政府递交了申请,撤消公司,但是在五月份的时候又接到一部分的生意来做,这种情况下,是否还可以继续接生意来做的呢?[/color][/size][/font][/b]

2008-5-26 19:46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你递交的文件是否委托我们去帮你递交的呢?(是的,已经交钱了)如果计算时间四月八日已经递交文件了,而审批的过程还在进行当中的。你可以马上委托我们写一封信给政府,撤消这个撤消公司的程序,那么你公司就可以继续运作了。费用方面就是需要收多HKD500。不过这个撤消程序就停止了。(停止之后,做完该单生意之后还向撤消公司呢)那么就重新缴纳费用才重新申请撤消就是了。[/color][/size][/font][/b]

2008-5-26 19:57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8、我用国内一间公司做香港公司的其中一个股东,我想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color][/size][/font][/b]

2008-5-26 20:02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股东和董事,其实你对其身份的区别是否清楚呢?股东和董事的身份一定要搞清楚的。简单地我举例说明,例如你在联交所里购买了汇丰银行的股票,你就是股东的身份,不是该间公司的董事,董事是需要负责管理方面的工作的。我当你已经明白其区别了。其本上你要做任何行为,在香港控有一间公司的股份都是没有任何管制的。你只要给中国公司里面的公司名称,注册的地址,就可以在香港认购私人公司或者上市公司的股票了。如果你问这样是否可以呢?我回答是绝对可以的。不过要提醒,究竟中国公司有没有授权你公司去外国(非中国)去做一个投资控股的权利呢?如果得到授权的话,就没有问题;但是如果是不行的,那你就要跟工商局去更改一些中国公司的章程才可以做这个动作的。香港是不会理会你的。 香港方面,无论投资,出入都是自由的。我提醒的就是以上是否得到授权的权利的。一个小心的问题。(如果只是挂名呢?)当然没有问题了。(是否还可以做董事呢?)董事都可以,不过,当你做董事,你要顾及可能开户口的情况,你香港有限公司在香港开户口,如果发现其中一个董事是第二间有限公司去做这个董事,那么你都应该知道就是你要证实这个出任是否有效的。银行就会要求你提供你在国内公司里面整套公司文件,例如公司的章程、成立证书、还需要是否有一份委任状,委任哪个人去出任代国内的公司去出任香港有限公司的董事的委任的。只是在银行开户口的时候较为多些文件,文件是需要自己去提供的。[/color][/size][/font][/b]

2008-5-26 20:08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19、我是在大陆国内做投资理财方面的生意的,可否在香港注册一间带有“金融投资”或者“银行”的字眼的香港有限公司呢?[/color][/size][/font][/b]

2008-5-26 20:22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color=Blue]答:你要考虑香港法律是对对于什么字眼是受到管制的,有什么字眼是不受管制的。“金融”“投资”等字眼是不受管制的。但是如果你想用“银行”的字眼去成立香港有限公司,当然是可以的。不过你先要向政府的银行的监管局(金管局)申请银行的牌照,才可以用“银行”的字眼去开公司的。所以你的问题缩窄为有什么字眼是敏感,哪些字眼是不敏感,
答:你要考虑香港法律是对对于什么字眼是受到管制的,有什么字眼是不受管制的。“金融”“投资”等字眼是不受管制的,“银行”字眼是受管制的。[/color][/color][/size][/font][/b]

2008-5-26 23:09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20、我开了一间香港公司,有三个董事,现在向去香港开银行户口,是否要一起去香港?有一个董事去不了,怎么办?[/color][/size][/font][/b]

2008-5-27 09:25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首先开银行户口不是用股东身份去开的。是用董事去开的。答案是可以需要,可以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如果你跟银行是没有任何来往,银行就要做证实究竟你是否是这间公司的董事,签名是否是你本人的签名的。所以你跟银行没有特别关系的话,三个董事都需要到场,当面去到银行,得到银行经理做见证签署的。所以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到香港。不过如果你说我真的去不了香港的话,是否有方法解决呢?当然有,你可以透过一个SHTEFACATION(证实签署人的程序)的程序,去避免你来香港,不过这个程序是相当昂贵的,怎样做呢?举例说明,现在有三个董事,两个可以一个不可以来香港,银行都要证实第三个不能来香港的董事是否是其亲笔签名签署的。他就会要求你去一间就近的知名银行(国内汇丰银行)去帮你去做见证和核对证件,然后有权透过国际认可人帮你去做证实,然后再递交给香港的银行,如果银行接受的话,就可以避免你到香港的程序了。但是费用相当昂贵。又或者,你本身已经在汇丰里面有你的银行户口和你的亲笔签署了。这样你不来香港都可以,因为银行会有方法去核对你的签署是否有效的。所以可能可以的。但是你做的方法是相当多,我建议你都是最好全部到场,如果不想来的话,就当你暂时不是董事先,开了户口之后,你再加入为董事都可以的。你有两个董事,你来不了香港,也没有问题,你可以委托我们去做一个提名董事去帮你开户口,开户口之后,再把董事身份再转回你自己。也可以解决到你的问题。[/color][/size][/font][/b]

2008-5-27 09:39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Purple]21、我的香港有限公司的营业额超过一千万港币的,你们有什么方法可以让我们降低税额呢?[/color][/size][/font][/b]

2008-5-27 09:49 martin_xwj
[b][font=楷体_GB2312][size=4][color=Blue]答:所有的税务安排是要事前做才可以叫做合法的。事后做任何事都是非法的。怎样做呢?如果你有一千万生意,我想你也应该要做严格适当的合法税务安排了。我建议你最好就是去香港预约我们的会计师一个时间,一小时的收费HKD2500(不是太负责的问题),又或者你公司是委托我们公司开的,你可以首先获得半个小时的免费咨询。到时就会教你怎样去做一个合法的税务安排了的。[/color][/size][/font][/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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