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4-29 10:38
martin_xwj
问题一:政策的变动: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从以前的个人购汇2万美金结汇没有限制,到如今购汇5万美金结汇5万美金,可以说这个政策的变动,对于很所SOHO的朋友在外汇利润的使用方面无疑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在加上人民币的不断的升值,手持外汇就是一种损失。
问题二:2007年个人所得税主动申报政策出台:2007年前可能对做SOHO的朋友来说这个定义可能还不清楚,更有一些朋友认为纳税是富人的事情,可是在今年2月后,12万个人所得税的主动申报政策出台后,引起很大一阵波澜,虽然说今年国家对于个税主动申报的结果不是非常的满意,也正因为这样,银行内部人士的信息透露,政府会对个人账户收入进行联网,已加强个税申报管理!
中国今年出台的一系列税务政策其实是中国趋于国际化的必然趋势,对整个外贸的影响我这里就先不说了,对于SOHO的影响我相信大家心里都比较清楚,采购价格提高了,海外客户询盘少了,利润低了,生意难做了,对于有离岸公司的SOHO朋友或者打算注册离岸公司的朋友,如何在操作中解决上述问题,想必是大家现在最为关心的?
解答:其实随着国内离岸注册机构的不断增加,更多的SOHO在选择注册的时候会把价格考虑在首位,但是确忽略了作为注册机构最重要的一点,协助客户发展,帮助客户利润合法化。
政策的改变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避免风险损失的,相信很多有海外公司的朋友依然把离岸公司的利润直接转到个人账户后使用,这样无非会涉及到以上两个问题,但是不知道大家的注册机构有没有告诉大家,其实最简单的操作就是以公司的名义去使用这笔利润,在香港可以办理公司的信用卡可以在全球使用(有AUDIT REPORT).
当然,目前上海仍旧有部分银行支持柜面提现USD5000/天,需要的可以加MSN,因为需要和银行介绍才可以办理,一般支行都不能处理,只限当地分行.而分行又比较喜欢把客户平均介绍到各地支行来平分开户量,这样的操作可以间接避免个人USD5的结汇限制.适合外汇使用量居中的客户,比较大额的还是要通过其他手段解决.
2008-4-29 10:42
martin_xwj
瞒税是一项刑事罪行
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真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递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 $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递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 3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实时入狱。
2008-4-29 11:00
martin_xwj
最近大家都在讨论香港政府的最新政策,这个消息虽然在政府网站上已经有公布(可直接查阅香港政府网站:[url]http://www.ird.gov.hk/chi/tax/budget.htm[/url]),但是整个决议还没有正式通过,所以给到大家来说还是要在了解的时候多注意,切勿因为一时的代理公司报价而造成日后不必要的麻烦,对于离岸操作来说,长期合法的运作,才是最重要的!
2008-4-29 11:23
martin_xwj
提醒
有的朋友会问:如果我们离岸帐号是零申报.也就是如果我们这边会计师没有做AUDIT,然后香港那边申报了,我们会有什么后果的?如果他们没申报我们有没有事的?
首先没有看到一间公司的管理记录无法给到最准确的回复,但是一个有运作的香港有限公司没有做AUDIT,在法律上是由股东承担瞒税的法律责任,只是香港税务局每年不可能对所有的离岸公司进行检查,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中介给客户做零申报的原因之一。但是香港税务法律中,税务局对香港有限公司的税务管理有7年的法律追诉权,很多新公司第一年或者第二年都有可能不被查到(有也有第一年查的),但是一般新公司三年内政府都会抽查,如果被查出香港公司明明有海外运作,但董事却做了没有运作的0申报,那会政府会通知该公司董事补做前几年的AUDIT,以及缴纳一定罚款!如果你不处理,或者不缴罚款,那你会收到第二次罚款,再不处理就会有法庭传票了(此时有的中介就会建议客户不要用这个公司了,但是这样的话该香港公司股东会被列入香港出入境黑名单的),所以如果一个香港公司有生意运作,有钱赚的情况下,还是应该做报税管理,只有把利润合法话,才能更好的长久发展!
建议已经操作香港公司或者准备操作的朋友可以谨慎操作,或有问题我可以根据你的实际情况看看如何处理更合适!
2008-4-29 11:45
martin_xwj
关于离岸帐户汇款国内拒绝核销的问题回复
关于国内工程项目的贸易(销售产品)与国外签订合同,由国外汇款,在收取外汇的时候银行认为这是国内贸易不能收取外汇,这样的问题您能提供咨询吗?
造成这种情况可能是因为你的香港公司的离岸帐户显示是国内地址,认为你的资金是国内转国内,所以造成不好核销,以前客户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最后的解决办法是通过银行提供出具该转帐帐户是香港公司开设的离岸帐户的证明,如果还是不行的话,你就把香港公司的银行开在香港就百分百OK,可以核销的了.
2008-4-29 11:58
martin_xwj
原产地问题详解
1、很多朋友问,成立英国公司或者香港公司后,货物的原産地是否也能做相应的根改?这边给大家作一个统一的解释!
无论各位操作离岸公司的朋友,注册是的英国公司也好,香港公司也好,在操作上,您的货物都是不会经过当地海关的,也就是说你的采购地依然是中国大陆,那你的产品依然是MADE IN CHINA,不会因为你成立了一个离岸公司就意味着你是一个国外产品。
2、那怎么的情况下,可以把产品的原产地改成海外呢?
一般情况像香港,政府要求产品进香港海关,并且有30%以上的明显增值,那可以将该产品的原产地改为MADE IN HK。但是这样的操作势必对一个海外利得免税申请形成对立,所以对于做外贸的SOHO来说,离岸公司更多的作用是贸易的洽谈,外汇的收付,税务的控制。
2008-4-29 12:13
martin_xwj
瞒税是一项刑事罪行
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真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
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递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 $10,000,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递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0、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 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 3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实时入狱。
2008-4-29 15:06
martin_xwj
核数师报告的作用
题记:目前很多客户对于做核数师报告的原因以及用途并不是很了解,总以为核数师报告就是类似于内地的财务报告,没什么其他的意义。其实这种认识是错误的,一份好的核数师报告的作用是非常多的,并且不同的核数师报告可以有不同的用途。以下是我公司多年来处理这方面问题得到的经验,供大家参考:
首先就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做一个概括。核数师报告是由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最常见的用途就是作为基本文件递交给税务局,以此让税务局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有没有盈利等;其二,核数师报告也可以作为投资者投资时递交给政府的一份基本文件;其三、核数师报告可以递交给股东,让公司股东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其四、核数师报告也可以是作为向银行借贷、融资的用途。
以上所列是核数师报告比较常见的一些用途。接下来我分别举例来讲核数师报告在什么时候会用到。
核数师报告用途一、当你的香港公司注册好了以后,开始运作生意18月后你会收到税务局的第一份税表。这个时候你的责任是要请持牌会计师根据你公司的一些具体情况出具一份核数师报告给政府,用做报税的用途。这份核数师报告会体现出你公司整个会计年度内的营运状况,也能让税务局了解你公司有无利润。
核数师报告用途二、当你的公司运作了一段时间以后,想要扩大公司的规模,因此需要向银行申请借贷时,银行就需要你提供一份核数师报告了。这份核数师报告则更侧重体现你公司的未来发展的前景,因为此时银行更看重你公司在运作时有无盈利、你公司的资产与实力、经营结构以及未来的发展。如果你的财务情况通过核数师报告体现出来,也就意味着你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得到了国际认可,这样银行才有可能把款贷出。
核数师报告用途三、如果你想要做股权转让,内地政府也是要求你提供一份核数师报告。举例讲,现在你有一个香港公司是和内地一家公司合资的,现在你想要转让出你股权给另外一家境外的公司,那你的香港公司在做股权转让时必须提供一份体现你公司以往的经营状况的核数师报告。这份报告同样是要由国际认可的持牌会计师来出具政府才认可,你的股权转让才能够完成。
其实核数师报告的作用很多,以上只是简单地举几个例子来介绍。除此之外,你还可以拿它来做公司上市、申请特殊拍照、与别的公司合并等等。
一位好的持牌会计师在帮助客户处理核数师报告之前总会先了解客户做这份核数师报告的用途,然后根据用途的不同做出侧重点不同的核数师报告,以帮助客户去处理一些公司事宜,没有一份核数师报告是可作任何用途的。
2008-4-29 15:10
martin_xwj
08'香港4月底埋数的提醒
08'香港4月底埋数的提醒埋数日期为07-4-1至08-3-31日的香港公司可以将单据逐步准备起来了,具体单据如下:
1、收入单据:发票(应收)+收据(已收)
2、支出单据:发票(应收) +收据(已收)
3、行政费用:接待费、差旅费等
4、佣金:付给个人,需提供收款人的身份;付给公司,需提供公司资料
(佣金比例视实际情况而定,无定额限制)
5、银行月结单
说明:以上单据如果不全或者有遗失,请想办法补回,因为如果单据不完整会计师会在报告中写明的。香港公司没有统一的发票,是公司董事自己印制并签发的。
PS:如果贵公司有利润,且董事认为公司的利润都不在香港产生,可以由董事提交我们香港公司贸易流程说明,以便会计师在AUDIT REPORT中特别指出公司利润来源海外,无应课税,具体的申请模版无法粘帖附件,需要的朋友可以联系我发邮件给他备份.
2008-4-29 15:23
martin_xwj
如何检验自己的香港公司是否处于正规管理以及利润合法状态?
其实要检验一个香港公司是否管理正规很简单,一般分为两个方面!
一:香港公司每年都需要对公司“商业登记证”进行更换(蓝色的那张),因为税务局会对一个公司有效期做UPDATE(可从政府网站查询结果)
二:你的注册机构是否给到你香港税务局的税表以及该公司的“PROFIT&LOSS ACCOUNT”和“BALANCE SHEET”,因为这些是香港会计师出据AUDIT的依据,如果你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做出来香港公司是有利润的,那会计师则要在你的AUDIT中为你申请“海外利得”,当然也会有一些机构随便帮妳做一份最简单的负债表,说你公司是亏本的,香港纳税原则是有利润就纳税,没有就不用,所以在税务管理,以及利润合法化方面存在很多猫腻!
如果你公司运作18个月以上,连香港公司的税表都没见过,这个问题就比较严重了!
PS:对于香港公司0申报的说法,我就不再解释了,因为只要是做生意的香港公司,在法律上O申报是一个埋税的刑事责任,责任承担人是公司股东,不是注册机构,已经有很多案例证明0申报的危险性!
2008-4-29 15:32
martin_xwj
海外公司对于进口商有什么好处:
海外公司对于进口商有什么好处:
优势一:灵活用汇
假设您离岸公司的帐户且里面有外币,那么当您向贸易伙伴购贷付款的时候,资金可以直接从离岸公司的外币帐户上划拨,无需用人民币按中银中间价购汇.这样可避免付款时因汇率波动而产生的差价损失,节省各用汇审批时间;也不会受大陆外汇政策变动的影响。
优势二:灵活控制交易价格,减少税负
一般进口的操作方法您贷物的进价是80万,在国内销售的价格定在100万,那么就可能有20万的纯利润空间,对于一般的进口贸易主要涉及三种税负:关税、进口增值税(固定税率17%)、企业所得税,鉴于关税、进口增值税的计算与成本成正比,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中成本做为扣除项,所以有两种方案可供选择:第一,通过离岸公司调低进口价格来降低关税及进口增值税的完税价格,但是这样所交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的完税价格就高,而且贷物在报关的时候海关会进行严格的审查,以防有涉嫌倾销、逃税行为;第二,通过离岸公司抬高进口价格来降低企业所得税,不过这样关税及进口增值税也会相应提高,但是如果产品的关税税率在较低(低于10%-16%)的情况下,这两块税收也可忽略不计。所以做进口最可行的方案就是第二种抬高成本价格,但前提是在进口产品的关税税率不高。假设,您有一个离岸公司,您就可以灵活操作。您的离岸公司做为您海外的一个采购点,与您的客户签订合同约定进价为80万,然后您离岸公司再和国内公司签订另一个合同,约定售给国内公司100万,贷物直接运往您的国内公司即可。这样就可以实现抬高贷物的进价,从而达到降低企业所得税,并且把部分资金截留在离岸帐户上(不会被结汇成人民币,在下次进口时可以直接转帐给海外卖家)
当然,这样的分析只是在假设的情况下进行的,对于某些环节的可操作性我持保留意见。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上述分析仅作为提供给大家参考的方法,实际操作还要根据您的一个实际情况而定,希望对大家用离岸公司操作进口贸易有所帮助。
2008-4-29 15:36
martin_xwj
香港报税单据处理及海外利得申请详细版
关于香港公司海外利得
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税收永远是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所以香港公司的利得税的豁免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不是与生俱来的。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海外利得申请的相关政策.
申请海外利得的好处:
利润来源非香港本地的有限公司依据来源地征税原则申请海外利得后,可以合法得到税务局豁免企业利得税,给到企业的税务成本最小化,而且在核数师报告的损益表中同时可以反映出公司的盈利能力,不论是对于企业运作国际项目获得合作伙伴新人还是在银行方面获得融资借贷级信用额度都是非常重要的。
2008-4-29 15:57
martin_xwj
首先强调一点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税不是与生俱来的,虽然香港采取来源地征税原则,不在香港产生的利润无须在港课税,但任何地方的税务局都是希望收到企业税收的,香港公司的免税是要向税务局提出海外利得的申请的,而且不排除税务局对你的申请进行核实,所以香港公司做生意不交税不是与生俱来的,更不像有些同行所说的不在香港运作直接做 “零申报”就可以合法不交税的,相反这样做还是很危险的,“零申报”本身也是不专业的说法,正确的应该叫做DORMANT A/C(业务不活跃报税),而其只适用于满足以下三点要求的香港公司;
★ 没有购买任何物业、资产;★ 没有任何银行出入记录(银行月结单);★ 没有经营任何业务(业务包括在港业务和不在港业务)。
虽然这样的申报肯定是不需纳税的,因为给到税务局的印象是你公司是没有任何业务的运作的,自然也是不会有利润,当然就不需纳税,但是一旦政府查到你帐户内有资金,就十分难解释资金来源了,所以给到客户,最合法合理的程序就是通过海外利得申请来达到合法不交税的目的,这个就需要你的中介的专业性了,而一般中介如果在香港没有专门资质的CPA是没有能力帮你申请的,只能通过蒙蔽客户做所谓的“零申报”,这样受害的客户我们也遇到过不少,十分气愤,给客户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瞒税刑事责任和公司银行帐户被政府要求冻结),请贵司慎重考虑注册机构的服务的专业性和长久的企业发展,尤其是合法的企业税务优化,而不是只关注于很表面的价格,在此,我们可以提供一些我们LA的会员报,以及我司在香港出版的书刊,可以帮到你了解香港的税法,毕竟成立公司容易,但以后管理更重要,和你的切身利益更相关,我司提供的所有信息都是准确无误的,欢迎你随时可以拨打税务局电话(00852-1878088),或者上税务局网站([url]www.info.gov.hk/ird[/url])了解, 若有其它问题,也欢迎随时联系。相信我们的专业服务可以帮助贵公司开拓更大的市场与业务。
2008-4-29 16:06
martin_xwj
有 關 寬 免 2008-09 年 度 商 業 登 記 費 的 措 施
財 政 司 司 長 發 表 的 2008 - 09 年 度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詞 中 , 建 議 寬 免 2008 - 09 年 度 的 商 業 登 記 費 。 有 關 法 例 已 於 2008 年 2 月 27 日 刊 登 在 憲 報 。
寬 免 2008 - 09 年 度 商 業 登 記 費 的 建 議 會 如 下 執 行 :
1. 寬 免 建 議 適 用 於 2008 - 09 年 開 始 生 效 的 商 業 登 記 證 及 分 行 登 記 證 。
2. 於 2008 - 09 年 開 業 的 新 業 務 , 會 獲 寬 免 繳 付 首 年 的 2,000 元 登 記 費 。 而 已 登 記 的 業 務 於 2008 - 09 年 度 續 證 時 , 亦 會 獲 寬 免 繳 付 登 記 費 2,000 元 。
3. 分 行 登 記 證 亦 會 按 類 似 方 式 , 獲 寬 免 登 記 費 73 元 。
2008-4-29 16:12
martin_xwj
客户问如果香港公司在国内控有子公司,报税时怎么处理(原创)
现在用香港公司投资国内的客户非常多,每到报税时,客户怎样处理报税都不是很清楚,最规范的操作是建议客户是做三份AUDIT REPORT,只有这样才能最清楚反映公司至埋数截止日当天的资产和损益情况.
1;香港公司单独业务一份AUDIT REPORT(如除控股外无运作,则DORMANT A/C)
2;国内子公司一份AUDIT REPORT(如属于合资,且控股比例小于50PERCENT,可以选择提供国内审计报告)一般国内的审计和香港的报告在折旧的分摊等处理是不同的.
3:合并报告(最终反映香港公司的资产情况和损益) / 如果1为DORMANT A/C则不合并
其他说明:因为国内子公司税务处理完后,按照香港的控股比例收到的分红是不需要打任何税的,所以需要明确国内的损益和资产,为将来香港公司获得国内子公司税后分红,合法不纳税做准备和证明),如果只是单纯做一个INVESTMENT处理是显示不出你国内公司资产的变化和损益的,以后如果分红需要合法化,也是需要另行补充这份AUDIT是一样的.
2008-4-29 16:14
martin_xwj
BVI将成昔日天堂(请警惕选择)
除了香港离岸公司,相信大家了解最多的应该是BVI(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离岸公司了,四五年前美国人和台湾人考虑到本身的外汇管制和高税率,很多美国和台湾商人都选择BVI,他的优势在于股东资料的不公开,每年管理只需交给AGENT年费即可,但是“911事件”后,BVI公司为恐怖分子“帮”了不少的忙。在国际压力下,BVI政府被迫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二00四年12月31日后更改部分公司法例将正式生效,昔日盛名的BVI将和百慕达,纽埃,开曼等地方一样,不再令人趋之若骛了。
取消股票无记名制度。无记名股票必须由托管机构集中保管,公司必须把最终受益人的数据提供给官方。此法例生效意味着BVI公司的股东和董事从曾经的不需要揭露身份到不得不披露身份的转变。
如果政府认为某个公司或帐户涉嫌洗黑钱,当地最高法许发出令搜索后,离岸公司的资料必须公开。
公司注册费用提高。受法例更改的影响,不但注册费用提高(USD200-500不等),同时年费也将增加,以往低廉的管理费用不再是BVI的优势。
注册程序改变。法例更改前,在成立公司时,可以先不递交董事的数据。法例更改后,BVI政府必须执行披露的严格规则。在公司成立前必须提交董事护照。
成立公司须提交银行介绍信,此项费用极度昂贵。
除此外,BVI公司还必须遵守世界银行组织公开的法例。至此,很多人会关心,BVI此次法例更改后,哪里注册的公司最适合国际贸易家做生意呢?从合法避税,管理简单,长期运作的角度来说,英国和新西兰的离岸公司,是目前美国和台湾商人使用比较多的离岸公司。
信誉度高,政策稳定。公司成立后可在世界任何国家及地方开立银行户口。
银行开户简单方便,受欢迎程度高。
2008-4-29 16:20
martin_xwj
希望以上资料可以帮到各位做外贸的朋友,尤其是已经开设香港公司的客户,合法正规的操作是非常重要的,很多的管理并不是有些所谓同行说的做一个简单的零申报就万事OK,吃药的客户也不少,只要按照政府正常的规定做好管理,香港公司的操作也并不复杂,也不难.
有什么问题也欢迎各位随时联系,一定尽快给到大家满意的答复!
2008-4-29 16:21
martin_xwj
关于在中国是用海外公司到底是合法避税,还是逃税?
深圳目前正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但是绝对不是像有些客户问到我的说离岸马上要取消,这样的说法,这个是完全没有根据的,其实如果你的香港公司每年不是做0申报,而是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完成香港税务局要求的AUDIT REPORT,那你的运作就是利用国家之间的法系差异(中国大陆法系,香港、英国、美国、新西兰都是英美法税务体系),做一个国家化的合法避税,反之你的香港公司就是一种违法的逃税。中国没有法律规定国内人士不能开香港公司,中银更发牌给外资和内资银行去运作OFF SHORE ACCOUTING业务(不是每个银行都能做的),在大陆发展了那么多年,可以告诉大家很多中大型企业都有运作该模式,只是他们不会去选择零申报,因为这样操作本身就是为了合法避税,为什么不做的正规的呢?只要你的香港公司管理的正规,你的公司无论是实体的,还是离岸的,在全世界都是受到欢迎的.
2008-4-29 17:56
martin_xwj
香港公司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年BR费用为450HKD,利得税为16.5
2008-4-29 18:43
martin_xwj
开拓国际市场
对于已经注册香港公司的朋友可以去到[url]http://www.tdctrade.com/[/url](香港贸发局)寻找更多的国际买家和卖家,开拓国际市场,大家可以尝试下效果.
2008-5-2 21:05
martin_xwj
香港公司是否要缴税,不是由注册公司来决定,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由税务局来判定(AUDIT REPORT是香港公司向税务局反映公司一年运作状况的财务报告),根据以往处理的经验,一般满足以下几点
1)办公场所不在香港
2)合同不在香港签定
3)客户不是香港的(买家,卖家)
4)货物运输没有经过香港
5)帐户不是开在香港的(非必要)
但是有一点很重要,就是当一个香港公司满足以上条件,在理论上是可以合法申请到免税,但是必须请香港CPA根据自己香港公司一年主营业务收入做一份AUDIT(即相当于国内的审计报告,只是香港一年管理一次,新公司18个月做第一次)
2008-5-4 13:04
martin_xwj
香港公司报税的全部法律责任都是董事来承担,会计师没有责任,而香港又有来源地征税原则,即使你有利润符合条件的一样可以免税.所以建议需要报税的朋友根据事实来准备单据,这样作出来的核数师报告是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也不会出保留意见,对于你将来申请免税或者银行借贷等都是有帮助的
2008-5-4 21:08
martin_xwj
香港公司稅務擇要
香港有限公司只有一種稅務責任,此為利得稅。稅負乃根據應課稅利潤之16.5%計算(註:是利潤而非營業額)。但若果公司並沒有在香港運作,則在香港無需繳付該利得稅。由於我們是正式註冊的香港執業會計師事務所,熟悉本地稅務法例,有能力根据你的業務類別,提供申請「非本地經營」需注意的事項,并代辦該項申請免付本地利得稅手續。
2008-5-5 09:28
martin_xwj
香港是一个讲究实事求是的地方,所以给到香港公司只要你的利润不
在香港获得,都是可以通过税务反对的回复,最终达到税务豁免的目的,
一般处理方式如下:
1、首先会计师会和香港公司董事作个沟通,看下该公司的运作状况到底是怎么样的,然后找一个
和该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案例作依据,让贵司董事去准备相关材料。之后根据你提供的材料答复税务
局的问题。税务局在审核了你的问题后觉得材料完成没问题的就直接通过了审核。
2、如果看了答复后还是存在疑问的,政府会以信件约见公司董事。这个时候我的建议是不要去,
因为董事并非专业人事对于税务局的问题回答不专业的话可能对整个免税申请造成不可弥补的错误。
一般会以董事在最近很忙等理由来回绝,这样税务局会改以信件来与董事沟通。
3、等到税务局用信件来与香港公司沟通时,会计师会帮你答复税务局。进入这个阶段可以说只要你
准备的证据足够,我们都是可以帮到你成功申请下来的。
因为香港运用的是判例法,所以给到香港公司第一年免税申请通过之后,以后几年只要生意运作情
况没有变化,申请免税是很容易的,在公司没有改变运作模式的情况下税务局一般不会再来审核你。
2008-5-5 16:07
chenchen0101
花了很长的时间拜读LZ的帖子,真的感觉受益非潜(前面的非常经典实用,不过后面的一些帖子有一些灌水成分),一些信用证和提单的操作对于刚刚SOHO的人来说非常受用,的确在操作离岸公司上需要小心,目前我还在对离岸公司处于一个了解阶段,非常希望得到LZ的帮助,因为我SOHO没有多少时间,客户还处于累积阶段,不过我也希望资金能通过自己来走,这样一方面就像LZ说的能够合法的避税同时,也能保护客户资源!
最后还是非常谢谢LZ的无私奉献!!!!
2008-5-5 16:48
martin_xwj
[quote]原帖由 [i]chenchen0101[/i] 于 2008-5-5 16:07 发表 [url=http://bbs.fobshanghai.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4241879&ptid=1058831][img]http://bbs.fobshanghai.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花了很长的时间拜读LZ的帖子,真的感觉受益非潜(前面的非常经典实用,不过后面的一些帖子有一些灌水成分),一些信用证和提单的操作对于刚刚SOHO的人来说非常受用,的确在操作离岸公司上需要小心,目前我还在对离岸公 ... [/quote]
谢谢LS朋友的支持,其实离岸公司对成本控制确实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我认为还是要你在有一定客户累积的基础上才有必要!如果你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问我!
2008-5-5 17:04
martin_xwj
香港公司报税的全部法律责任都是董事来承担,会计师没有责任,而香港又有来源地征税原则,即使你有利润符合条件的一样可以免税.所以建议需要报税的朋友根据事实来准备单据,这样作出来的核数师报告是符合要求的,会计师也不会出保留意见,对于你将来申请免税或者银行借贷等都是有帮助的
2008-5-5 17:21
martin_xwj
香港公司报税日期已过如何处理
香港公司的埋数报税周期有两个:4月1日----次年3月31日;1月1日----次年12月31日.
3月31日和12月31日叫作埋数截止日期.
一般情况第一次收到税务局税表之后政府会给你3个月时间让你去完成核数师报告,以后是给你1个月时间,但是要作好一份核数师报告,1个月时间往往是不够的.这样的话就需要你向税务局申请延期.埋数到3月31日的可以延期到11月15日,埋数到12月31日的可以延期到8月15日. 虽然报税可以申请延期,但是实际过程中有些客人准备单据还是会比较慢一些,会碰到延期了还是没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情况.
上周就是延期到8月15日的最后日期,但是还是碰到一个客人由于整理下应收未收的单据而过期.象这种特殊情况下可以额外再向税务局申请一次延期到8月31日,但是这次申请税务局不是一定批准,要看你公司收到税表的时间而定了.虽然这个延期的时间不长只有半个月,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过期往往只是晚了几天,所以如果能申请到这次延期对于避免罚款还是很有帮助的.
申请延期是个方法不过只能治标不治本,要想核数报告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有时候也需要计算收到税表的时间,作个提前的准备,有些香港公司收到税表时间比较尴尬的,可以在收到税表之前就安排准备单据,这样等税表下来直接处理后续会计审计就快很多。
2008-5-5 17:29
martin_xwj
香港公司的核数师报告中的主要内容及包含了什么主要因素
一份合乎香港税务局要求的核数师报告主要有6个主要内容所组成:
1、董事报告:内容主要是说明公司历史,公司主要业务性质、股东、董事及核数师的简单介绍等。
2、核数师报告:是一份核数师整份财务报告的意见,一般核数师的见意主要分为保留意见和不保留意见两种。
3、财务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一份详细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收入、支出和行政费用明细。如果你公司业务量很大,一般都是超过2千万的话,便要多加一份现金流量表。
4、附表:是说明你公司的会计系统。
5、税务计算表
6、核对信
而这些之中,核数师报告是最为重要的,因为由核数师发出的意见是绝对会影响你公司的,比如说:一份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便是代表你这一份财务报告是完全正确无误,而且能充分反映出你公司的财务状况,对于你公司的银行借贷,给吸引投资者投资或未来的发展都非常有帮助。
不过如果你的核数师报告是保留意见的话,便会对你公司有非常大的影响。而其中最直接的影响便是税务局,因为税务局是有一个专门的部分负责查察公司的会计帐目的,而当核数师发出一份保留意见的报告时,这个部门便很有可能会派人到贵公司进行查察,调查你公司的所有帐目以及单据。如果当税务局发现你公司的帐目未有按照税务条例去做,或是因为疏忽而导致会计帐目出现混乱或不清楚,影响到计算利得税时,便会可能受到严重的罚款,最高可能是利得税的3倍.
因此一份核数师报告中,核数师给出的意见便是最重要的,但并不是只要帐目清楚,单据齐全便可以得到一份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其中有很多会计或核数程序是要注意的。例如:每一年结算日的存货量是否有确认。又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未收,应付未付及所有坏帐,都是必须要出信去确认才可以的。这些项目都会在核数师报告中反映出来。
一份完整及不保留意见的核数师报告 是要集齐以上种种因素才可以的
2008-5-5 17:36
martin_xwj
关于香港公司的结束的回复
最近有些朋友问到注册好公司没有运做,不需要了是不是可以不处理,就问到的一些相关问题整理后这里作一个回复
1 ,申请撤销注册有何规定(要求)
答:公司所有成员均同意撤销注册;
公司从未开始营业或运作,或在紧接该申请之前已停止营业或运作三个月以上;
公司没有尚未清偿的债务;及
公司已取得税务局局长不反对撤销注册的书面通知。
2,我已申请撤销公司的注册,在递交撤销注册申请之前,是否需要提交所有尚欠的周年申报表存档?
答. 是,公司必须提交周年申报表存档,并履行《公司条例》所规定的责任,直至公司解散为止,否则会被检控。
3,我的公司已撤销注册,但公司的银行帐户尚有存款,我怎样才可取回这些款项?
答. 你可考虑根据《公司条例》第291AB(2)条,向高等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就此你应寻求独立的法律意见,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是如果处理,成本会很高,所以在撤消公司前,请将帐户的余款安排取出。
4. 已撤销注册的公司如何恢复注册?
答. 你可依据《公司条例》第291AB(2)条,向高等法院申请恢复公司的注册。有关申请手续请征询法律或其他专业人士的意见,费用可能高过重新开设一个公司。
5,我发现尚欠本人款项的公司已撤销注册/剔除注册和解散,应怎么办?
答. 受屈人士(例如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颁令恢复公司的注册,或将公司名称恢复列入登记册。你应就申请手续征询法律意见。
6,付款后如何了解到中介是否处理了撤消,怎么查?
答. 你可登入公司注册处网上查册中心查阅公司名称,然后阅览公司的基本资料,看看有关公司是否正进行这些程序。如果是的话,你亦可查阅文件索引,看看有没有关于这些程序的资料页或文件可供查阅。你亦可登入政府物流服务署的网站
(网址 : [url]www.gld.gov.hk/egazette[/url])阅览宪报,以参考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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